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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中国金融网CFN 大河

图 | 微摄

6489家变6489家?不,去年少了711家

8月14日,金融监管总局公开披露了所监管法人机构的最新名单。

截至2025年末,由总局及派出机构监管的法人机构共6489家。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3619家,外国及港澳台银行分行114家,保险机构法人239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法人2506家,外国再保险公司分公司8家,金融控股公司法人3家。

同2024年末相比,法人机构数量减少了711家。变动主要集中于农村中小银行,其他类型机构数量总体保持稳定。

具体来看: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减少676家,其中农村中小银行减少670家,降幅达18.6%。城市商业银行减少1家,为新疆汇和银行被吸收合并;直销银行减少1家,为中邮邮惠万家银行被吸收合并;非银行金融机构减少8家,主要为相关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解散退出。

与此同时,金融监管总局年内新批设了浙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机构。有进有出,新旧交替。

670家农村中小银行:去了哪里?

农村中小银行成为这轮“减量”的绝对主力——一年减少670家,占全部减少法人机构的94%以上。

这不是“倒闭潮”,而是一场有序的改革重组。据金融监管总局披露,各省(区)通过三种主要方式推进农村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合并组建省级或地市级农商行、主发起行吸收合并村镇银行改建为分支机构、市场化解散退出。

以四川省为例,2021年以来,四川启动新一轮农信社改革。2022年至2024年期间,组建了乐山、巴中、雅安、德阳、南充、达州6家市级统一法人农商银行;2025年完成广安、广元、自贡、资阳4市统一法人改革。2026年计划完成绵阳、宜宾、泸州、眉山、遂宁、内江等剩余6市改革。届时四川将实现“1+20”的法人架构,在全国率先实现“全域地市农商银行”目标(省会城市除外)。

从“小而散”的县域农信社体系,到“精而强”的地市级农商银行体系——670家机构的“消失”,本质上是一场金融资源的系统重构。

“瘦身”与“强体”并行:改革成效正在显现

机构数量在减少,但金融服务没有萎缩。

金融监管总局披露的数据显示,近年来全国农村中小银行主要监管指标全面向好:不良贷款率持续下降,资本充足率持续保持稳健达标水平,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持续增长。经营质量、风险抵御能力和服务实体经济水平不断提升。

四川省的改革成效提供了有力的佐证:处置不良贷款187亿元,整体不良率从3.48%压降至2.65%,下降0.83个百分点;高风险机构全面清零。市级农商行平均实收资本由12亿元增加至36亿元,13家机构资产规模突破千亿元。平均资本充足率13.01%,比改革前提高0.91个百分点。

“数量减”与“服务增”并行不悖。中国社科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研究员杨涛指出,机构数量的下降本质上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系统性成果——“减少的相关法人主体,绝大多数是通过吸收合并、收购承接等市场化法治化路径,被整合至资本更充足、治理更规范、风控更健全的银行体系之内,整体风险收敛、体系稳健性提升”。

对于公众最关切的存款安全问题,杨涛指出,无论机构如何合并重组,储户的存款本金和合法利息始终受存款保险条例的全面保障。被合并银行的所有业务、资产及合法负债由新主体完整承接,存款人账户无缝延续。

“减量提质”的深意:从规模驱动到质量驱动

711家法人机构减少,放在中国金融改革的大坐标中看,意义远超数字本身。

中国金融网董事长何世红指出,金融监管总局自成立以来,连续三年在年度工作部署中将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置于各项工作首位。2024年强调“全力推进”,2025年强调“加快推进”,2026年强调“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措辞的递进,折射出改革节奏的加快。

杨涛的评价最具概括力:“这组数据需要放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框架中加以审视,其并非农村金融体系的‘减法’,而是风险化解、结构优化、服务升级三位一体的‘加法’,标志着我国农村金融正进行从规模驱动到质量驱动的转型”。

2018年以后,中小银行尤其是农村中小银行就整体呈现“减量”趋势。与2018年末相比,2025年末中小银行数量减少了978家,仅2025年一年就减少了671家。速度在加快,力度在加大。

“减量”是手段,“提质”是目的。从数千家“小而散”的法人机构,到一批“精而强”的省级、地市级农商银行体系,中国农村金融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重构。711家机构的“消失”,不是终点,是起点——是农村金融从“有没有”走向“好不好”的关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