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9岁程序员

不幸猝死在厕所内

当地人社局:未到工位

不予认定工伤

此事冲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

家属:已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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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邢志(化名)为广东深圳某公司员工,2026年4月23日上午8点,邢志驾驶车辆进入公司地下停车场,9点步行至电梯厅,询问值班安保2楼卫生间位置,这一进去,就再也没能走出来。

直至11点28分,公司同事才发现他失去意识,瘫坐在马桶上。公司立即采取急救措施,但12点50分,医生确认邢志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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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公司向深圳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2026年7月3日,家属收到《深圳市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其情形不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十条,不予认定或视同工伤。

其妻子刘念(化名)提供的一段与工伤科工作人员的对话录音显示,工作人员称,邢志工位在11楼,打完卡后去了2楼卫生间,没有先去工位,也没有从事与工作相关的内容,因此无法认定为工伤。

律师解读

北京卓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表示,深圳人社局的核心逻辑是:邢志当天未到达11楼办公岗位,在2楼卫生间被发现,因此不满足“工作岗位”要件。他指出,如厕是必要的生理需求,工作期间上厕所是劳动者必要的、合理的生理需求,与正常工作密不可分,卫生间应视为工作岗位的必要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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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德誉法钧律师事务所主任尤滟涛律师表示,深圳人社局工作人员认为死者没有到工位,尚未启动工作,厕所不属于本案的工作岗位延伸,因此不满足条件的认定过于机械,劳动者如厕也是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的工作,故认定工伤可能更加合理,也符合立法者的本意。

目前,家属已提起行政复议,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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