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盒潮玩消费近年来热度逐渐升温,部分非法经营者利用大众对开出盲盒隐藏款的迫切心理,开设网站抽奖机制,这一看似新潮的盲盒消费形式,实则暗藏赌博陷阱。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汪国辉结合陈某龙、范某飞开设赌场案,分析此类新型网络赌博的定性标准与案件辩护方向。
一、案例简介
2023年8月,陈某龙出资入股并运营某游戏道具盲盒网站,范某飞担任技术主管,负责网站的更新与日常维护,该网站有多种类型的开盲盒获取游戏道具的游戏。玩家充值兑换平台虚拟货币用以开盲盒,玩家支付0.99元至2341元不等的开箱费后,可开出价值0-58937元不等的游戏道具,道具支持平台回收兑换虚拟货币或是外部交易变现,网站按照玩家投注金额固定比例抽成获利。截至二人被抓获,平台玩家充值总额达4.32亿余元,玩家提现2.97亿余元,其中陈某龙非法获利两百余万元,范某飞获利十八万余元。一审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对二人判处相应刑罚,陈某龙不服判决上诉,二审法院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合法盲盒经营和网络赌博如何区分
不少经营者认为,对外宣称是盲盒销售的经营行为都属于合法商事活动。汪国辉律师依据市场监管部门出台的盲盒经营规范指出,合法盲盒商品价值区间应当保持合理范围,价值落差悬殊、设置空盒都有刑事风险。本案中玩家支付费用开箱所得物品的价值区间波动过大,脱离正常商品销售范畴,再加上道具回收变现、循环投注的机制,构成了赌博罪的立案条件。汪律师总结说,购买商品时是等价交换,还是用不确定性博取财物,是区分合法盲盒经营和网络赌博的关键。
三、案件核心争议与辩护思路探析
首先是经营性行为定性辩护,这类案件当事人一般会辩解平台只是正当售卖盲盒,但这一辩解需要有证据能够证明平台所售商品价值区间合理,没有大额价值波动,辩护工作重点从这点展开。其次是共犯地位认定辩护,这类案件通常是团伙作案,打造平台运营链条,相关工作人员都有被追诉风险,辩护过程中如果当事人能够证实仅负责基础技术维护,不参与规则制定、资金分成和玩家管理,则有机会争取认定从属地位,获得从轻处理。最后是犯罪数额与违法所得抗辩,平台流水金额往往十分巨大,玩家的充值数据是定性案件严重标准的重要指标,但注意不能直接将全部充值金额等同于涉案赌资。
四、面向经营者与从业者的提示
汪国辉律师提醒广大商家,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想依靠概念包装逃避法律风险不可行。不管套用盲盒游戏的何种形式,只要让玩家下注结果随机的物品,且有筹码兑换、资金结算机制,就存在被认定网络赌博的风险。技术从业人员承接网站开发维护业务前,要谨慎了解透彻该平台,如果明知平台存在赌博玩法依旧持续承接该平台工作,会一同追究刑事责任。
五、结语
新型网络赌博一直在变换外在形式,盲盒只是众多伪装之一。汪国辉律师提醒广大群众,分清合法娱乐与赌博,不要心存侥幸,避免涉足刑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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