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在中山被刑事拘留,绝大多数家属心中都会产生一个疑问:刑拘之后的37天,委托律师介入,实际作用到底有多大?是不是仅仅走一个流程?

很多当事人家属容易存在两种错误心态。一部分家属心存侥幸,觉得先观望等等,看能不能人自己出来;也有一部分家属认为,要等到开庭的时候再请律师就足够。但结合中山本地司法实践来看,刑事拘留后的37天,也就是公安最长30天拘留加上检察院7天审查批捕期限,是整起刑事案件十分关键的窗口期。

这个阶段家属无法会见被关押的当事人,看不到卷宗,不清楚讯问内容,对案件信息掌握极少。当事人独自面对审讯,不熟悉法律规定,很容易因为紧张、恐慌,作出不利于自己的供述,后续想要推翻难度极大。

广东永隆律师事务所卢浩律师执业定位专做刑事,不承接民事案件,长期处理中山地区各类刑事案件,接触过大量错过黄金救援期的案件。不少案件前期没有律师介入,等到逮捕之后再委托,案件事实已经基本固定,辩护的难度会成倍上升。

律师在37天之内介入,并不是简单去看守所见一次当事人。首先通过会见,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梳理案件事实,做好讯问方面的法律指引,规避口供上的风险。同时倾听当事人的陈述,挖掘案件当中有利的事实与细节。

其次,律师可以根据会见掌握的案情,研判案件的辩护空间。如果案件存在证据瑕疵、主观故意存疑、当事人地位作用较低等情形,可以在检察院审查逮捕环节,撰写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向检察官陈述辩护观点,论证当事人不具备逮捕的社会危险性,争取不批捕的处理结果。

现实当中,不少经济犯罪、网络犯罪案件,正是在这37天窗口期,通过律师提交辩护意见,成功争取不予批捕,当事人得以取保候审。一旦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后续再想要变更强制措施,难度会大幅增加。

当然也要理性看待,委托律师介入,不等于一定可以取保、一定能够无罪。案件最终走向,取决于证据、涉案情节、涉案金额等多重客观因素。律师能做的,是在法律框架之内,把当事人有利的事实全部呈现给办案机关,尽可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需要提醒家属,切勿轻信花钱找关系摆平案件的说法。刑事案件辩护,依靠的是证据、法律以及规范化的辩护工作。家属遇到亲人被刑拘,应当正视37天窗口期的价值,结合自身案件情况,尽早考量专业刑事辩护力量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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