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亲人在中山被刑事拘留之后,很多家属会产生疑惑:案件还在公安侦查阶段,卷宗材料还没有对外开放,委托律师究竟能够开展哪些实际工作。不少人误以为侦查阶段律师只是进去看守所会见一次,其余能做的事情有限。但结合本地司法实践来看,侦查阶段是整个刑事案件的起步阶段,很多关键事实、口供、强制措施走向,都在这一阶段逐步定型。
广东永隆律师事务所卢浩律师执业定位专做刑事,不承接民事案件,接触过大量中山本地及珠三角地区侦查阶段介入的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律师无法查阅完整卷宗,但依旧有多项法定的辩护工作可以落地开展。
第一,及时会见在押当事人,夯实整个辩护的基础。
接受委托之后,首要工作就是安排看守所会见。会见不只是简单探视,一方面安抚当事人被羁押后的心理压力,传递家属的关心;另一方面向当事人核实案件完整经过,了解涉嫌罪名、讯问情况、参与程度、获利情况等关键信息。同时向当事人普及刑事法律知识,讲解面对讯问的注意事项,告知核对笔录的权利,指导客观陈述事实,避免当事人因为恐慌、缺乏法律常识,形成对自身不利的供述,挖掘案件当中无罪、罪轻的辩解线索。
第二,向侦查机关了解案件相关情况。
律师可以对接办案民警,了解当事人涉嫌的罪名、目前侦查的大致方向。虽然侦查阶段看不到全部证据,但可以通过沟通,掌握案件进展,判断案件后续走向。如果办案过程当中存在侵害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情形,律师也可以依法代为申诉、控告。
第三,评估案件,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结合会见掌握的事实、家属提供的线索,律师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取保候审条件。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阐述当事人社会危险性较低的理由,争取变更强制措施。
第四,紧盯37天审查逮捕窗口期,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
公安侦查最长30天之后,案件会移交检察院7天审查批捕,这是侦查阶段最重要的节点。律师结合会见梳理出来的事实,梳理证据疑点、主观恶性、当事人地位、退赔情况等情节,撰写书面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提交给承办的检察人员,论证当事人不具备逮捕必要性,争取不批捕的结果。一旦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就需要变更强制措施。
第五,持续跟进程序,同步案件进展。
侦查周期内,律师会持续跟进案件程序节点,及时向家属反馈案件推进情况。同时提醒家属,不要轻信花钱找关系摆平案件的说法,所有辩护效果,都依托于事实、证据与法律规定。
需要客观看待的是,侦查阶段律师介入,并不等于一定可以取保或者无罪。案件最终结果,取决于证据、涉案情节等多重客观因素。但尽早介入,能够在案件尚未完全定型时,把当事人有利的事实充分传递给办案机关,避免错过辩护时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免责声明:本文为普法科普,内容经过脱敏改编,不构成法律服务推荐,不同案件处理结果受证据、情节影响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