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欠下的债,总得还。可有些债,偏偏是你欠自己的。

我叫沈默,42岁,在城南干建筑幕墙。这辈子最窝囊也最甩不掉的事,就是包养过一个女人——林知意,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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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回见她,她21岁,在南城师范念大三。那年夏天热得柏油路都软了,我开着二手帕萨特路过学校后门,撞见她被俩男的堵巷口,脸憋得通红,攥着手机要报警又不敢。我车窗一降,喊声“上来”,她愣两秒就蹿进车里。后来她主动约我还打车钱,再后来她爹病了,找我借三万——写了借条,按了红手印,端端正正。再后来,她还不上,搬进了我的老公寓。八年,我们从不提“包养”二字,更不说爱,就是搭伙过日子,中间隔着张谁都不捅破的纸。

第八年她走了,悄没声儿。衣柜空一半,砂锅没了,台灯不见了。茶几上压着车钥匙,底下垫张转账回执——那三万加利息,一分不少还我了。我在空荡荡的屋里坐了一整夜,没找她。

再遇见,是今年九月六号,城南“半日”书店。她推门进来时风铃叮当响,头发剪短齐耳,穿浅蓝条纹衬衫,脊背挺得笔直,整个人像卸了座山。她看见我,愣了愣,走过来开口第一句:“沈默,我这两年一直想,如果碰见你,得跟你说声对不起。当年走太急了。”

我当时就傻了。该说对不起的是我啊!

她坐下,双手交叉搁桌上,右手食指刮左手手背——这小动作八年没变。她说那八年你养我我陪你,各取所需。可我后来才明白,你从没问过我一句“过得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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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喉咙发紧。她说得对,我从没问过。给钱给房子,以为够了,却从没问过她夜里是哭了还是笑了。

“所以我说对不起,是替那个八年里从不敢开口的自己说的。后来我花八年,才学会当个有嘴的人。”她眼角有笑纹,眼底一层薄光,“我现在教初三语文,挺好的。”

临走她弯腰捡了片梧桐叶看了看,又放回花坛,拐过街角消失了。

后来我买了她写的书,叫《归还》。扉页上写:“人这辈子最该还的债,是把自己还给自己的那一份。”我在自己那本角落写了句话:“欠你的,还你。谢谢你,还了自己。”

日子照旧过。偶尔路过那家书店会放慢车速。有些债不必当面还,有些话不必当面说。她把八年活成一本《归还》,而我也终于学会了问自己一句:我过得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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