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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要永辉律师:我家人被刑事拘留了,现在被关押在安阳市看守所。拘留通知书上显示他涉嫌的罪名是运输毒品罪。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们家属也不是很了解。听公安机关说是因为他实施了运输毒品的行为。但是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们家人都不太清楚。我想请问,您知道安阳市看守所的详细地址在哪里吗?我可以委托您作为他的辩护律师吗?能否先委托您过去会见一下他?了解一下案件的详细情况。像他这种情况,构成运输毒品罪吗?什么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应当如何认定运输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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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解答:

安阳市看守所地址:安阳韩陵大道与经三路交叉口向东1公里路北。

导航:安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安阳市看守所家属委托律师会见电话:15824811815

乘车路线:安阳站步行至火车站乘坐22路公交车到韩陵站下车,向东500米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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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可以委托要永辉律师到安阳市看守所进行会见。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认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行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毒品犯罪的核心罪名,也是当前刑事犯罪中发案较多、涉及面较广、危害较大的一种犯罪形式,是我国刑法重点打击的犯罪之一。本罪是选择性罪名,只要实施上述四种行为之一的,即构成犯罪。罪名不以行为实施的先后、毒品数量或者危害大小排列,一律以刑法条文规定的顺序表述。至于你家人最终是否会被认定构成运输毒品罪,则需要律师会见以后根据了解到的具体案情才能作出准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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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应当如何认定运输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呢?

关于运输毒品罪的既遂、未遂标准理论上存在较大争议。总结起来共有三种主要观点:

一是起运说。将运输毒品罪看作举动犯,认为毒品只要正式进入运输工具即为既遂。或者说运输毒品行为使毒品离开原处或者转移了存放地的,则为既遂。起运说将运输毒品罪的既遂标准过于前提,在一定程度上迎合了打击毒品犯罪的需要,但是与传统的刑法理论存在一定的冲突和矛盾。

二是目的地说。将运输毒品罪视为结果犯,认为毒品到达目的地才是运输行为之完成,才能认定为犯罪既遂。目的地说能够很好地与犯罪未遂的概念相联系,将运输毒品罪的得逞与行为人主观上的目的相结合,认为运输毒品罪的既遂即行为人的得逞,是将毒品成功运送至目的地。如果在路途中被查获,那么就是运输毒品罪的“未得逞”即为未遂。但是这种观点会导致司法实务中产生某些疑难问题,毒品犯罪的隐匿性使得对毒品犯罪的查获异常困难,尤其是在行为人已经将毒品运送至目的地后,再将其查获更是难上加难。一般而言,都是在运输毒品的路途中,通过设关卡和临检等形式查获运输毒品的犯罪行为,这样一来,就会导致实践中很难对运输毒品罪认定为既遂。

三是合理位移说。已经起运并经过一段距离,可以认定为犯罪既遂,既遂的标准应当根据具体的运输方式、运输路程的长短并综合法益侵害的程度进行考虑。但是理论上对该观点的批判以及实践中运用的难点,都是体现在对“合理位移”的判断之上,因此需通过对运输距离的辨析,对“合理位移”的判断作出具体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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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运输毒品罪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惩罚毒品的流通行为,对于运输毒品罪既遂的确定,也应当考虑到运输行为所造成的毒品的流通性。

1.对于人货同行的情形。

开始搬运毒品时即为运输毒品罪的着手。当毒品达到合理位移时形成运输毒品罪的既遂。合理位移的判断应考虑到路程的远近和运输的难易程度,当行为人携带毒品自己驾车运输毒品时,在行驶到合理距离时即为既遂,其中的合理距离无法进行量化的,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作出判断,在进行判断时还要考虑到运输行为导致毒品流通的可能性大小和被查处的难易程度。当行为人携带毒品乘坐需要安检的交通工具时,应当以行为人到达安检处为既遂,此时的既遂标准不要求行为人成功通过安检,行为人携带毒品前往安检处时,事实上已经进行了运输毒品的行为,如果以通过安检为既遂,难以评价之前的运输行为。另外,通常情况下安检较为严格,如果以通过安检为既遂,会导致实践中出现大量的运输毒品罪的未遂,不利于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和对法益的保护。当然,如果行为人在运输毒品过程中自动放弃运输行为或者在安检之前自动放弃,是有成立运输毒品中止的可能性的。

2.对于人货分离的情形。

开始将毒品运至邮局或者运输部门工作人员上门取件时认定为运输毒品罪的着手。有观点认为应以行为人成功将毒品交邮作为运输毒品罪的既遂,这种观点将运输毒品罪的既遂过于前提,运输部门会对交付邮寄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行为人将毒品付邮的行为还未产生毒品流入社会的现实危险程度。根据人货分离情形的特殊性,当行为人将毒品交至实际运输者或单位时,其犯罪行为完成,行为的完成不意味着构成既遂。当邮局或者运输部门通过安全检查,投入运输时成立运输毒品罪的既遂。对于运输毒品犯罪,审判实务中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只要起运即认定为既遂的判定标准。同时,在运输毒品犯罪中已经谈好运价,尚未拿到毒品的,可以认定为未遂。【如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致电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五年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熟悉安阳市看守所会见流程,熟知安阳市公检法办案程序,可以为羁押在安阳市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律师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申诉控告、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辩护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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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看守所推荐会见律师:要永辉律师,安阳市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咨询热线: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五年以来办理了大量案件,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刑事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死刑辩护、申诉控告、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擅长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胜诉率高、收费合理,以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勤奋、敬业、务实,突出的业绩、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