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律新社研究员 赵海铭
出品丨律新社研究中心
财富传承的本质,是向前铺一条确定的路。而律师,要当那个最先摸清方向的人。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红玉,是这一领域兼具国际视野与实务深度的专业力量,她擅长信托、基金、银行、公司等业务,为多家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专项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作为信托制度本土应用的“解题人”,她同时也是国际信托与资产规划学会(STEP)注册会员,担任《保险金信托法理与案例精析》副主编,并参与撰写《家族信托法理与案例精析》等著作,还参与了中国法学会、国家社科基金、中国信托业协会的多项信托课题研究。从业以来,刘红玉不盲追风口,只把客户对财富传承的焦虑,变成一条条走得通、站得稳的法律路径。
近日,律新社对话刘红玉,深入探寻其在家族财富管理与信托领域的专业洞见与成长之道。
信托与财富管理,是一条门槛高、周期长、需要长期主义陪伴的赛道。把时间的齿轮拨到九年前,我们会看到,家族信托在当时的国内还是一个较为生僻的学术概念,少有人问津,没有完善的制度设计,没有稳定的案源,更少有律师敢以此为业,而刘红玉偏偏选了这条“冷板凳”。她相信,未来中国民营企业代际交接的浪潮终会到来,财富安全传承的缺口终需有人填补。于是,她从导师手中接过火种,一头扎进这片蓝海,一待就是九年。
律新社:您本科及硕士均就读于南开大学法学院,毕业九年来深耕信托与财富管理这一高门槛赛道。选择专注于此,是源于怎样的职业考量?
刘红玉:选择专注信托与财富管理,主要源于我的硕士导师的专业引领。他是国内较早一批家族信托业务律师,我在读研期间跟随导师学习后便对信托制度产生浓厚兴趣。当时,中国民营企业正逐步进入代际交接关键期,财富安全传承成为迫切需求,而家族信托制度在2014年前后尚处起步阶段,市场认知有限。但我判断该领域对未来中国财富传承意义重大,将大有可为,因此毕业后,我选择从信托业务切入,并逐步拓展至现在的综合性财富管理法律服务。
律新社:您是国际信托与资产规划学会注册会员(STEP Affiliate),这一在家族财富管理领域极具含金量的资格,为您带来了哪些实质帮助?
刘红玉:成为国际信托与资产规划学会注册会员,首先在专业视野上给我带来了显著提升。STEP作为全球顶尖的信托与财富管理专业学会,使我能够第一时间获取全球前沿研究、最新动态及深度案例分析,这是一个高质量的学习平台。其次,STEP汇聚了全球两万余名来自法律、会计、税务、信托公司等领域的专家,会员可针对具体案例或知识点获得跨领域专家的分享与指导,在跨境业务协作中,能够高效匹配到合适的合作伙伴,形成资源互补。此外,STEP入会门槛较高,会员整体专业能力突出,这一资格本身也是强有力的信任背书,有助于增强客户对我专业水平的认可,在拓展跨境业务时更具说服力。
律新社:您自2017年起持续为多位超高净值客户提供不动产、股权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等各类财富管理服务。这类非现金财产类信托最大的实践难点在哪里?
刘红玉:针对不动产、股权等非现金财产类家族信托,实践难点集中在制度配套与架构设计两端。制度层面,一方面是《信托法》要求信托财产办理信托登记否则信托不产生效力的规定,造成一定制约,但近年北京、上海、杭州等地启动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带来新突破;另一方面,信托税收制度仍存在明显缺口,信托设立、分配等环节的税务规则不明,尚待完善。客户需求层面,非现金类财产的管理一直都是难点,信托公司对不动产、艺术品等特殊信托财产普遍缺乏专业管理能力,需借助外部机构并明确权责划分;而企业家对公司股权的控制高度敏感,难以直接将股权交由信托公司持有,常需引入合伙企业、GP等特殊安排以保障委托人的实际控制。整体而言,制度完善与个性化架构创新仍是目前的核心挑战。
律新社:您同时服务过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与超高净值客户两端,如何平衡机构的风控要求与家族客户的个性化传承诉求?
刘红玉:无论是服务金融机构,还是超高净值客户,核心其实是明确委托方身份、立场和需求。若委托方为金融机构,则要在满足其风控要求的前提下尽力促成业务;若委托方为个人客户,则优先协助其实现信托设立、财产有序传承等目的。但实践中,机构的某些风控要求是硬性的,确实难以调和,这时就看客户能否接受;但更多情况下,双方是有协商空间的。因此,我认为关键在于通过良好的沟通协商,找准各方需求平衡点,从而寻找可行的解决方案。
当委托人对家族信托的关注从“信托是什么”走向“信托如何更好运行”,当高净值客户的资产开始跨越国境与法域,律师的角色也随之位移——从方案的撰写者,转为全方位的解题者,包括但不限于纳斯达克退市的民营企业服务、混合所有制下的股东协调、BVI与开曼的信托架构设计……走上专业道路之后,刘红玉以踏实严谨和深度积累对每一桩案件的结果负责,她用一个个实战案例证明,真正的挑战不在法条本身,而在挖掘客户深层诉求、平衡多方利益、于制度缝隙中找到问题的“完美解法”。
律新社:目前很多客户涉及跨境业务与财富安排,您在提供此类法律服务时,最具挑战性的环节有哪些?
刘红玉:在提供跨境财富管理法律服务时,最具挑战性的环节主要在两个方面:第一,深入挖掘客户的真实需求并全面厘清其资产状况。许多客户表面诉求看似是普通的财富传承,但背后往往涉及跨境公司的架构安排、上市主体的去留等复杂问题。这要求律师跳出常规思维,综合境内外合规要求、企业控制权、股东关系等多重因素,为客户量身定制最稳妥的战略。例如,某纳斯达克上市企业由民营股东控股、国有股东参股,因股价表现不佳且民营股东从财富传承安全性出发,决定启动退市,我作为主办律师,通过退市必要性分析、协调国有股东关系、平衡双方利益,并规划退市后境内财产处理方案,协助客户完成股权架构调整及财富传承安排。第二,跨境机构间的协作与理念磨合。在BVI、开曼等法域设立境外信托时,需对接境外律师和信托公司,其合作模式与风控理念与境内差异较大,须在满足其要求的前提下达成客户安排,并协助客户筛选适配的合作伙伴。
律新社:2025年,您任副主编的《保险金信托法理与案例精析》正式出版,距离参与首次撰写《家族信托法理与案例精析》已过去十年。这十年间,国内家族信托市场经历了哪些重要演变?
刘红玉:这十年间,国内家族信托市场经历了从概念萌芽到日趋成熟的深刻演变。十年前,家族信托鲜为人知,如今基本概念已无需对客户过多解释;客户的关注点已从“信托是什么”转向“信托如何长效运行”——客户开始深入思考数十年周期内的信托监督、受托人管理风险、税务影响以及各方法律责任等实操问题。金融机构也主动开展专题研究,监管层面则积极推动信托回归本源,从理财工具真正转向财富传承工具。
在《保险金信托法理与案例精析》中,我最希望传递的核心观点是:随着市场成熟,从业者面临更高要求。在我国制度尚不完善的背景下,律师需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本土实际,帮助客户厘清各方权利义务,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共同推进信托业进步。
律新社:您深度参与了中国信托业协会的课题研究,您认为当前国内信托实务中存在哪些痛点与难点?这些课题研究对您的业务实践有哪些直接帮助?
刘红玉:当前国内信托实务的核心痛点与难点,在于信托制度其实是一个“舶来品”,与我国法律传统之间存在张力,如何使其真正扎根并回归本源,仍需深入探索。我参与的中国信托业协会的课题研究,正是聚焦这些制度性难题,例如信托财产的法律地位、信托独立性等问题。通过参与课题,我们不仅加深了对《信托法》完善方向的理解,更在实践中获得了直接帮助:一是能够向客户清晰解释“信托财产独立性”这一信托根基性条款不会动摇,坚定其设立信心;二是帮助金融机构在现行制度不完善的背景下,厘清各方权责、优化合同文本,解决长期管理中的责任模糊问题。课题研究与业务实践相互促进,使我们既能把握行业大方向,又能为客户提供更具前瞻性和确定性的法律服务。
2025年,刘红玉的名字出现在京都的合伙人名单上。职级的跃升、身份的转身,都不及另一件事让她在意——如何把从前辈们手里接过的那份托举,再传递给自己团队里的律师。她坦言,成长离不开前辈的宽容、鼓励与“传帮带”。如今,她希望把同样的光递给后来者。除了行业大势和实务章法之外,她的心里又装起了团队的地图。她的想法朴素而真诚:要感恩那些托举过自己的人,等有能力了,也要去托举别人。
律新社:您在2025年晋升为律所合伙人,在牵头服务复杂项目时,您如何搭建高效的内外部协作机制,并使团队成员之间实现经验互补与知识共享?
刘红玉:回望职业历程,一路走来,我很幸运遇到了很多引路人,比如我的硕士生导师、京都高级税法顾问高慧云老师。他们不仅专业谦和、不吝赐教,更以宽容、鼓励和包容的态度,深深塑造了我的职业观。正是这种温暖的“传帮带”文化,让我在晋升合伙人后,更懂得用肯定与包容去带领团队,实现经验互补与知识共享。
晋升为合伙人后,我核心的转变之一就是工作思维从完成具体任务转向全盘统筹项目推进与人员协调。在统筹项目时,我会先对工作内容与进度进行整体规划,然后基于团队内部顺畅的沟通氛围,根据每位律师的分工、擅长领域及时间安排,匹配最合适的人员参与项目。我们团队的成员各有所长,已形成了高效互补的内部协作机制。
在对外协作方面,我们与信托公司、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合作时,首先会明确各自的工作板块和职责边界。同时,秉持共同完成项目的目标,我会更积极主动地关注重点环节,及时发现问题,必要时主动提供助力并推动解决。这不仅能提升整体效率,也能给客户留下良好印象。目前,我们遇到的合作伙伴专业度都很高,对外协作整体顺畅。通过内部分工互补与外部主动协作,同时实现团队经验共享与项目高效推进。
律新社:展望未来三到五年,中国家族财富管理市场将呈现哪些值得关注的新趋势?您个人及团队下一步的重点布局方向是什么?
刘红玉:未来三到五年,我认为中国家族财富管理市场将呈现四大趋势:一是受托人权责标准日趋严格,监管有望出台细化规范,明确受托人注意义务与责任边界;二是服务模式向综合化演进,遗嘱、意定监护、保险、信托等工具将根据客户家庭与企业情况灵活组合,而非单一依赖信托;三是家族治理与企业治理需求上升,尤其受娃哈哈等事件触动,超高净值客户愈发重视家族宪章、治理架构及复杂家庭关系的统筹安排;四是信托争议与普惠信托并行发展,随着信托存量扩大,信托有效性、受托人履职、信托财产强制执行等方面的信托争议将增加,同时随着信托回归本源,服务中老年人及特殊需要群体(如自闭症子女照护)的养老、特殊需要信托成为新方向。
相应地,我们团队下一步会重点布局以下方面:第一,深耕超高净值客户的家族治理与家族企业治理,结合300余个咨询案例经验,提供从信托架构到家族宪章的综合服务;第二,依托多年的信托服务优势,积极参与信托合规咨询与信托争议解决;第三,践行社会责任,逐步发力特殊需要与养老服务信托,助力信托走进寻常百姓家;第四,借助京都在刑事辩护领域的领先优势,布局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在信托设计中融入刑事合规考量,全方位保护企业家财富安全。
律新社:结合您的经历,对于刚刚踏上执业道路的年轻律师,您有哪些建议或寄语?
刘红玉:我的建议是:如果真心喜欢律师这个职业,就要努力、认真、负责地坚持下去。哪怕当下辛苦,也要相信付出终有收获,未来仍是光明的。
同时,我也想结合自己团队的经历说一点更深的体会:一个人的成长,往往离不开有人愿意“托”你一把。我们团队一直有“传帮带”的传统——以高慧云老师为例,她最初并不坚定地想做律师,但在团队前辈的引领下,她从税务研究切入信托领域,一点一点积累,获得了越来越多的成就感。后来,高老师和团队又托起了我。对此,我非常感激,也在努力像前辈们一样,尽力去帮助更年轻的律师。所以:无论你起点如何、是否一开始就坚定,先尽力去做,感恩并记住那些愿意帮助你的人,等有能力时,也可以主动去为别人引路。把这种互相支持、共同成长的精神传递下去,我们每个人都能够走得更远。
静水深流,是刘红玉给许多客户留下的印象。她不是那种锋芒毕露的律师,也很少高声说话,但每一份方案都经得起推敲,每一个案例都承载着深度思考。站在前辈的肩膀上,她看到了更远的风景;如今,她自己也成了后来者眼中独当一面的团队引路人。从“冷板凳”到合伙人,刘红玉证明:所谓的专业,其实就是在一个领域里扎下深根,耐心等待它开花结果。她相信,信托制度的完善需要时间,财富管理的市场需要培育,而律师的价值,恰恰在于在那些尚且模糊的缝隙里,用自己的专业与担当,为客户铺出一条稳妥而可行的路。
对话结束,但故事仍在继续。在这个被重新定义的财富传承时代,刘红玉和她的团队,正以从容而坚定的步伐,走向更广阔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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