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1月28日,南京临时政府陆军总长黄兴给躲在日本的盛宣怀发去一封电报,措辞之强硬,丝毫不像有求于人的口气:"即日将借款办妥,庶公私两益,否则民国政府对于执事之财产将发没收命令也。"
此时的盛宣怀已经六十九岁,三个月前还是大清国邮传部大臣,此刻却沦为清廷与革命党双双通缉的"误国首恶",在神户的海边听着浪涛,手里捏着这封最后通牒式的电报。他手里唯一还能打的一张牌,就是汉冶萍公司——这个他苦心经营多年、自己私股占了近三分之一的中国最大煤铁联合体。而这张牌,他即将以"中日合办"的名义打出去,换取南京临时政府对他一千多万两家产的发还承诺。这不是什么体面的交易,而是一场赤裸裸的分赃。
盛宣怀到底有多少钱?
这个问题在他生前身后都是舆论焦点。根据1920年遗产清理处的最终统计,扣除偿款及各项耗费后,盛氏实际可分配的遗产为1160余万两白银,若加上此前被预提的安葬费、遗孀赡养费等,总额不低于1349万两。
这个数字相当于1916年中国海关总收入的五分之一,按当时汇率折算约1045万美元。
在民国初年的中国,这是一个令人窒息的天文数字,但比数字更值得关注的是这些财富的构成:上海静安寺路的盛公馆、苏州留园、遍布江浙的典当行货铺、汉冶萍公司与轮船招商局的大量股票,以及数不清的田产市房。这是一个典型的"官督商办"体制下孵化出的财富怪兽——盛宣怀既是官员,又是商人,用国家的权力垄断了轮船、电报、铁路、矿山的经营权,再把利润源源不断地导入私囊。
武昌起义的炮火把这个财富帝国震得摇摇欲坠。1911年10月10日枪声一响,盛宣怀因力主"铁路国有"政策而被清廷当作替罪羊,革职永不叙用。
他仓皇离京,经青岛、大连逃往日本神户。前脚刚走,后脚就开始抄家。江苏都督府查封了他在苏州的留园、久大典当、济大典当、盛公馆等全部产业;沪军都督府宣布要将他在上海的六百亩地抵押借款八十万两以充军饷;浙江都督府没收了他在西湖边上购置的近百亩田产;南京临时政府则盯上了他拥有大量股份的汉冶萍公司和轮船招商局,扬言要将他的股票"悉数充公"。
一时间,这个晚清首富面临着倾家荡产的绝境。
但盛宣怀不是胡雪岩。胡雪岩在官商斗法中败下阵来,最终郁郁而终,家产散尽。盛宣怀比胡雪岩更懂权力的游戏规则,也更没有底线。
在日本避难期间,他立刻展开了全方位的"保产战争"。
第一步是转移和隐瞒资产。1911年11月24日,他写信给在上海的外甥颜道涵,让他将部分财产转移到他人名下,"托其承认,将来以九五扣酬谢"。
他还指示家属将"肇大余记公账房,分立三折,作为陈、顾、吴三姓所存"。这种把戏并不高明,但在政权更迭的混乱期,足以让革命党的查封令找不到靶子。
更狠的招数是拉外国人下水。盛宣怀深知,在弱肉强食的民国初年,只有列强的保护伞才能真正罩住他的产业。他第一时间想到了日本。汉冶萍公司早就与日本正金银行、制铁所纠缠不清,而盛宣怀在汉冶萍的私股高达四百万元,占全部股份的近三分之一。
武昌起义后,汉冶萍三处厂矿"机关破坏,营业停顿",每日仅利息债务就要赔五千两。
盛宣怀的算盘打得很精:借日本之力保护汉冶萍,就是保护自己的私股;再以汉冶萍为诱饵,向南京临时政府"输诚",换取发还家产。
1912年1月,南京临时政府财政枯竭,黄兴派何天炯赴日接洽,孙中山也通过三井物产的森恪等人与盛宣怀联络。1月17日,孙中山的代表陈荫明向盛宣怀传话:"民国于盛并无恶感情,若肯筹款,自是有功,外间舆论过激,可代为解释。"至于被没收的财产,孙中山表态:"动产已用去者,恐难追回;不动产可承认发还。若回华,可认保护。"
这是一笔三方交易:南京临时政府需要钱发军饷,日本需要控制中国的煤铁资源,盛宣怀需要保住家产。2月10日,盛宣怀在日本神户与小田切、中村签订预借矿价合同,以汉冶萍全部财产作抵押,借款300万日元,其中50万归公司自用,250万转借给南京临时政府。
作为交换,日本获得了1500万吨头等矿产、800万吨生铁的优先供应权,以及派驻最高工程顾问和最高会计顾问的权力,实际上控制了汉冶萍的经营管理权。
而盛宣怀得到的,是孙中山2月23日那封措辞温暖的信:"执事以垂暮之年,遭累重叠,可念也!保护维持,倘能为力之处,必勉为之。"
但这笔交易的肮脏之处在于,所有人都知道"中日合办"是卖国行径,所以没有人愿意承担责任。孙中山需要盛宣怀出面当替罪羊,盛宣怀则担心被"万矢集于一人"。他在日记里写道:"我若再含糊,袁、孙并力集矢,死有余辜。"
当舆论哗然、章太炎等人纷纷弹劾时,孙中山立刻变脸,要求盛宣怀"早设法废去此约",把责任全部推到这个"垂暮之年"的老人身上。盛宣怀的处境,用他自己的话说,是"进退无据狼狈难堪"。他成了各方势力博弈中的一块抹布,用过即弃。
即便如此,盛宣怀的保产工程仍在推进。他一方面应付孙中山,另一方面向袁世凯献媚,主动表示愿以在北京的私宅"相赠"。
他还向故友旧属甚至昔日政敌如程德全、张謇、冯国璋等人求助,请他们帮忙保护产业。1912年底,他回到上海后,更是"明的'揭赈值民'、暗里送赠'私酬',大肆贿赂民国政府官员"。
他深谙新政权同样需要钱和体面,于是以赈灾捐款为名,行利益输送之实。加上日本方面从中施压,1912年12月10日,江苏都督程德全终于下令,"准将该公民所有公私产业发还"。
到1912年底,盛宣怀的产业基本得到了保全。这个被清廷革职、被革命党通缉的"误国首恶",不仅全身而退,还保住了他一千多万两的家产。
盛宣怀保住巨额财富这件事,绝非简单的"老谋深算"可以概括。
它暴露的是民国初年政治秩序崩塌后的权力真空和制度荒诞。一个前朝遗老,凭什么能在新旧政权交替中保住财富?首先,革命党人虽然口号喊得震天响,但实际上财政破产,连军饷都发不出,孙中山甚至私下承认"倘若数日之内无足够的资金以解燃眉之急,则军队恐将解散,而革命政府也将面临瓦解之命运"。
在这种情况下,谁有钱谁就是爷。盛宣怀手里有汉冶萍,有招商局,有与日本交涉的渠道,他就是革命政府眼中的"财神爷"。
其次,北洋军阀政府同样需要笼络绅商阶层以稳定统治,袁世凯们很清楚,得罪了盛宣怀这样的大财阀,就等于得罪了江浙财团,自己的统治根基就会动摇。
再者,列强尤其是日本的介入,使得盛宣怀的财产不再是单纯的国内问题,而变成了国际博弈的筹码。民国政府不敢轻易得罪日本,也就不敢彻底没收盛宣怀的产业。
更深一层看,盛宣怀的保产成功,恰恰说明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这场革命推翻了帝制,却没有触动支撑帝制的社会经济基础。那些通过"官督商办"、垄断特权积累起来的官僚资本,在民国初年不仅没有受到清算,反而通过与新政权勾兑、与外国势力结盟,完成了华丽的转身。
盛宣怀以汉冶萍的国家利权换取个人私产保全,就是这种转型的典型案例。他用中国人的矿产资源做抵押,向日本人借钱,再转借给中国的革命政府,最后让民国政府发还他的家产。这一圈转下来,国家亏了,民族工业亏了,只有盛宣怀和他的家族赚了。这种"爱国"与"卖国"之间的模糊地带,这种"公产"与"私产"之间的乾坤大挪移,正是晚清民国官僚资本最黑暗的内核。
1916年4月27日,盛宣怀在上海病逝。他死前留下遗嘱,要求"僧衣薄殓",将家产一半设立"愚斋义庄",一半分给五房子孙,希望效仿日本三井家族"不分家产"的制度,让财富永续传承。
但他的遗孀庄夫人根本不理会什么"僧衣薄殓",而是耗资30万两白银举办了一场轰动上海的超级葬礼,送葬队伍从斜桥弄排到外滩,租界当局不得不进行交通管制。
更讽刺的是,他苦心设计的愚斋义庄,在1927年被国民党江苏省政府以"反土豪劣绅"为名强行索去40%的资产作为军费,剩余部分被子孙瓜分殆尽。
他那个最宠爱的四子盛恩颐,继承了汉冶萍公司总经理和苏州留园,却吃喝嫖赌,一夜输掉北京路黄河路一带一百多幢房子,最终于1958年饿死在留园门房,腹中一粒米也没有。
盛宣怀算尽了一生,却没算到他的子孙连做纨绔子弟的资格都没有。他保住了财富,却保不住家族的命数;他买通了民国政府的官员,却买不通历史的规律。那个靠"官督商办"和外国借款堆砌起来的财富帝国,终究随着他精心设计的愚斋义庄一起,被时代的洪流冲得七零八落。
他留给后人的,不是一千多万两白银,而是一个血淋淋的教训:在一个人治大于法治、权力高于产权的社会里,再多的财富也不过是一张随时可能被撕毁的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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