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亲友之间、企业之间资金周转本是常事,但并非所有借贷合同都受法律保护。一旦触碰法律红线,合同将被认定无效,约定的利息、违约金等可能无法得到支持,出借人甚至可能面临资金损失的风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第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取贷款后,又将该资金转贷给他人牟取利差,本质上是挪用信贷资金从事营利活动,扰乱了金融秩序,此类合同一律无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第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出借资金的来源必须合法。通过向其他企业拆借、向单位职工集资甚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再对外放贷,资金来源本身存在违法性,转贷合同无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第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经常性、反复性地向不特定公众发放贷款以赚取利息,属于从事金融业务活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取得放贷资格的个人或企业,从事此类职业放贷行为,借贷合同无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第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借款用途必须合法。如果出借人明知对方借钱是用于赌博、走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仍执意出借,不仅合同无效,相关资金还可能被依法追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第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这是合同效力认定的一般性条款。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如果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例如约定的利率超出司法保护上限等,相关条款乃至整个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第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公序良俗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借贷合同如果存在违反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情形,例如因不正当关系产生的 "分手费"" 青春损失费 " 等以借贷形式掩盖的债务,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合同被认定无效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借款人应当返还实际取得的本金,但约定的利息、违约金等可能无法按照合同约定获得支持。出借人在出借款项前,应当审慎审查资金来源、借款用途和借款人资质,确保借贷行为合法合规,避免因合同无效而蒙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