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杨旸 母润鑫
实习生 梅舒
明知是参与境外网络诈骗,还试图用“只是在境外打工”掩盖事实。近日,经襄阳市襄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程某某、张某某、王某三名被告人因参加境外诈骗团伙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被法院依法判处刑罚。
8月18日,承办检察官介绍,2024年9月,受同村老乡邀约出资,程某某、张某某二人出境在某园区“务工”,2025年12月重新入境回国。期间,尝到“务工”收益甜头的程某某又以境外高薪工作为诱惑,邀约同乡王某等人于2025年2月前往同一园区,直至2026年2月归国。
而所谓轻松高薪工作,实为电诈犯罪前端岗位。三人在园区内专职运营社交账号、发布虚假投资信息,负责线上引流、对接被害人,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中的关键一环。
2026年3月,公安机关随即对程某某、张某某和王某立案侦查。面对讯问,程某某、张某某拒不承认参与诈骗,辩称“只是正常打工”,对电诈行为毫不知情。
为击碎二人虚假供述,办案机关结合出入境凭证、人员辨认笔录、同案供述等多项客观材料,搭建完整稳固的证据链。在同案人员指认与扎实的证据链面前,二人谎言不攻自破。
检察官同步开展释法说理,二人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2026年6月23日,襄城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程某某、张某某、王某依法提起公诉,结合三人犯罪时长、地位作用、认罪态度提出分层精准量刑建议,建议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至二年二个月,并处八千元至一万元不等罚金。同时,督促公安机关深挖团伙上下游线索,补充移送起诉同案其他5名涉诈人员。7月16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全部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目前,其他涉案人员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中。
承办检察官提醒,境外电诈团伙多以熟人引荐、高薪招工、工作轻松为套路,诱导群众偷渡出境参与犯罪。一些人怀揣暴富幻想奔赴境外,殊不知一旦踏入诈骗园区,人身自由极易遭受限制,甚至面临暴力胁迫,所谓“淘金梦”终将化为黄粱一梦。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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