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郑州市经开区郑姚管理区春岗村一起涉及农村集体土地、集体资金的事件引发关注。据举报材料显示,2024年10月至11月,春岗村村干部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未履行公开程序的情况下,擅自将十余处村集体闲置土地以宅基地名义出售,总金额约30余万元。更令人震惊的是,这笔资金自始至终未进入村集体账户,而是存放于本村信贷员处,形成长达一年有余的“体外循环”。纪委审查认定涉案资金27万元,涉事村干部仅受到政务处分,案件就此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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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处理结果,不仅让当地群众难以接受,更留下了一连串必须回答的问题:村干部的行为是否违法?违法资金用于偿还“陈年旧账”,是否可以不经集体决策?一年多的资金体外循环,有无完整流水证明去向?最终,干部背了一个行政处分,老百姓却花钱买来一纸“违法通知”,这账究竟该怎么算?
一、村干部行为涉嫌多重违法,绝非“程序瑕疵”所能掩盖
若举报内容属实,春岗村村干部的行为已涉嫌违反多项法律法规。
首先,违反民主议定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集体资产处置、宅基地使用方案等,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干部未经会议讨论,擅自出售集体土地,属于越权处置集体资产,程序严重违法。
其次,涉嫌非法转让土地。农村宅基地有严格的审批管理制度,集体土地不得擅自买卖。以“宅基地名义”出售村集体闲置土地,若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可能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购买者所获“宅基地”亦难以得到法律保护。这恰恰解释了为何管理区会向购买者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村民花了钱,买到的却是违法状态。
再次,资金体外循环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农村集体资金必须纳入集体账户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坐收坐支、公款私存。30余万元集体收入长期存放于信贷员处,未入账、未公开、未接受监督,本身就是严重的财经违纪行为。
因此,这绝不是“程序瑕疵”或“工作不规范”可以轻轻带过的问题,而是涉及基层权力滥用、集体资产失管、群众利益受损的系统性问题。
二、资金“三笔糊涂账”必须查清,不能以“偿还旧账”含糊了事
村干部称,大部分涉案资金用于偿还村委陈年旧账。这一说法不仅不能成为免责理由,反而引出了更深的追问。
第一问:偿还的是谁的账?所谓“陈年旧账”,债权人是谁、债务是否真实、金额是否准确、有无原始凭证,都必须逐一核实。如果债务不实,则可能涉嫌虚构债务、套取集体资金;如果债务真实,也要看是否属于村集体应当承担的债务。
第二问:凭什么由个别干部决定还谁、还多少?集体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决策,不能由村干部“想还谁就还谁、想给谁就给谁”。即便用于偿还真实债务,未经村委会议研究、未履行审批程序,仍然是违规决策,甚至可能暗藏利益输送。
第三问:一年多的体外循环,资金流向有无完整流水?2024年10月事发,2025年11月纪委才查处剩余涉案资金,期间长达一年有余。这一年里,资金是否被挪用、是否产生收益、是否有人动过手脚,必须通过完整的银行流水和账目记录予以证明。没有完整流水,就无法排除资金被挪作他用的可能。
“偿还旧账”不是挡箭牌,“体外循环”不是小问题。每一笔钱的来龙去脉,都必须给群众一个明白账。
三、仅以政务处分结案,难以服众,更难以形成震慑
从现有信息看,涉事村干部仅受到政务处分。这引发公众质疑:如此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应当移送司法机关?是否存在以处分代替法律追究的问题?
客观而言,党纪政务处分与刑事追究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追责方式。如果村干部在处置集体资金过程中,没有将资金非法占为己有,而是确用于村务支出,可能不构成职务侵占罪;但若存在个人侵占、挪用资金等行为,数额达到立案标准,则必须依法移送司法,绝不能以政务处分了结。
本案中,30余万元集体资金未入账、体外循环长达一年,单从财务管理角度已属严重违规;若查实有个人侵占或挪用情节,则已触犯刑法。即便最终不构成犯罪,也必须追缴全部涉案资金、纠正违法交易、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并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更重要的是,群众损失的补救不能缺位。村民购买宅基地,是在村干部主导下进行的,村民本身也是信息不对称的弱势一方。如果最终交易被认定为违法,村民面临“钱地两空”的风险,那么主要过错方——违规决策、违规卖地的村干部,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包括赔偿群众损失。不能让“干部背个处分、群众买个违法”成为结局。
四、以集中整治为契机,彻底查清农村集体“三资”糊涂账
就在8月17日,河南省委书记刘宁在全省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攻坚决战工作推进会上强调,要强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整治,持续整治村级“老大难”问题,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春岗村事件,正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乱象的典型样本。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群众共同的“家底”,不是村干部的“私产”。任何未经集体决策、脱离财务监管、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必须受到严肃追究。集中整治不能只停留在纸面上,更要落到每一个具体案件中,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春岗村的这笔“糊涂账”,应当成为检验整治成效的试金石。期待当地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能够直面质疑,重新审视案件定性,彻查资金流向,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给群众一个公正交代。
基层治理无小事,群众利益大于天。 只有把每一笔集体账目晒在阳光下,把每一个违规干部问责到位,才能真正筑牢基层治理的根基,才能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