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融媒体中心
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
近期
我市持续开展
“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
现将城市管理领域典型隐患曝光如下
01
蓝鲸路
存在问题:
路灯灯杆门变形、脱落。
相关规范:
路灯灯杆门变形、脱落,导致内部电气线路及接线端子裸露,易引发漏电、触电事故,且雨水侵入可能造成短路故障。违反《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照明设施的监管,保证城市照明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整改要求:
立即修复灯杆门。
处置情况:
已约谈相关责任人,并加强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现已整改完成。
02
蜀阳路
存在问题:
灯杆门缺失。
相关规范:
灯杆门缺失,内部电气设备暴露,存在触电风险及异物进入损坏线路隐患。违反《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照明设施的监管,保证城市照明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整改要求:
立即补装灯杆门。
处置情况:
已约谈相关责任人,并加强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现已整改完成。
03
石笋井街81号
存在问题:
投光灯故障。
相关规范:
投光灯故障导致巷道夜间照明缺失,行人及车辆通行安全隐患大幅增加,易发生绊倒、碰撞等意外伤害事故;同时也影响社会治安环境。违反《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照明设施的监管,保证城市照明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整改要求:
立即更换新灯具。
处置情况:
已约谈相关责任人,并加强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现已整改完成。
04
简阳厨禾科技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
1.配电箱断路器缺失灭弧片。
2.污水处理配电间电缆穿墙孔洞未做防火封堵。
存在问题:
第一项:配电箱断路器缺失灭弧片,断路器分断时产生的电弧无法有效熄灭,易引发相间短路、电气火灾,危及设备和人员安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二项:污水处理配电间电缆穿墙孔洞未做防火封堵,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及有毒烟气将通过孔洞迅速蔓延至其他区域,扩大火灾损失,威胁人员逃生。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6.3.4条规定,管道穿越防火墙等孔洞应采用不燃材料封堵。
整改要求:
1.立即安装灭弧片。
2.立即用防火泥封堵孔洞。
处置情况:
已约谈相关责任人,并加强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现已整改完成。
05
农兴街
存在问题:
行道树树枝偏冠。
相关规范:
行道树树枝偏冠将妨碍安全视距,影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
整改要求:
立即对树枝进行修剪和清运。
处置情况:
已约谈相关责任人,并加强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现已整改完成。
06
利民桥
存在问题:
养护车作业时未开安全警示灯。
相关规范:
养护车在道路上作业未开启安全警示灯,无法有效警示后方来车,易发生追尾碰撞事故,造成作业人员及车辆损伤。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养护施工单位在道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整改要求:
立即开启警示灯。
处置情况:
已警示教育作业人员,并加强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现已整改完成。
07
简阳环保发电厂
存在问题:
1.卸料平台吊钩修理区地面积液。
2.。
相关规范:
第一项:卸料平台是垃圾/物料运输车辆频繁进出作业的区域,地面积液易导致地面湿滑,造成车辆打滑及人员滑倒摔伤事故。同时,积液可能含有渗滤液等有害物质,长期积聚会腐蚀地面及设备基础,产生恶臭气体,对作业人员健康和环境安全构成威胁。卸料平台地面积液未及时清理,构成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未及时排查和消除该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第二项:,导致管道振动加剧,长期摩擦可能造成管道壁减薄、破裂,高压液压油泄漏后遇高温部件易引发火灾,且喷射油流可能伤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安全设备(管道固定装置)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整改要求:
1.立即清理地面积液。
2.立即加固管道、固定管夹。
处置情况:
已约谈相关责任人,并加强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现已整改完成。
08
射洪路南段
存在问题:
人行道花岗石破损、沉陷。
相关规范:
人行道花岗石破损、沉陷,形成路面高差和坑洼,行人极易绊倒、扭伤,夜间或雨天视线不良时风险更高,也影响城市道路通行功能。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维修,保证城市道路完好。
整改要求:
立即修复破损、沉陷道路。
处置情况:
已约谈相关责任人,并加强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现已整改完成。
来源 | 简阳市安办
编辑 | 罗玉蓉
责编 | 胡禹
审核 | 夏渝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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