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起,不少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反馈,自己在个人所得税APP内突然多出了一笔由“北京度友科技有限公司”(百度网盘运营主体)申报的一般劳务报酬纳税记录。这笔申报收入金额为89.10元,税款所属期为2026年7月,已申报税额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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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质疑,百度回应表示,这笔申报来源于平台内的"立即分享即可获得航旅纵横会员"活动,用户在使用网盘分享功能时"随机触发"了活动规则,获赠了定价89.1元的航旅纵横90天PLUS会员。

按照税务相关规定,用户获得的会员权益属于个人所得,平台作为奖品发放主体有义务依法完成个税申报。

“实际上,平台活动中奖需要缴税,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只是大多数时候普通用户感知不到而已。”

有律师表示,按照现行税法规则,互联网场景下的个人所得大致分为两类。

一类是纯随机抽奖获得的奖品、红包,比如直播间福袋、电商平台大促抽奖,这类通常按"偶然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由发放方代扣代缴。

另一类是用户完成指定任务获得的奖励,比如分享拉新、打卡签到、填写问卷获得的现金或权益,这类往往会被认定为"劳务报酬所得",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税。

对于大多数小额奖励来说,要么因劳务报酬8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导致预缴税额为0,要么平台会主动承担对应的税费,用户不会收到额外的缴费通知,自然也很少会特意去个税APP里查询对应的申报记录。

但"感知不到"不代表不存在。

这次百度网盘事件相当于捅破了这层窗户纸,原来你随手点过的分享、随手领过的会员、随手抽中的红包,只要价值达到申报标准,平台都有权把对应的收入记录报送到你的个税账户里。

有网友在事件发酵后特意去查了自己的纳税记录,发现自己过去两年里已经被好几家互联网公司申报过类似的小额劳务报酬,自己却完全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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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对用户而言,虽然这些“收入”应纳税所得额为0元(因劳务报酬有800元费用减除标准),但加到年度总收入中,可能影响年度汇算清缴时的退税或补税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