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中国司法部干了件漂亮事。

一纸公告,认定欧盟依据《外国补贴条例》对京东搞的跨境调查,属于“不当域外管辖”。措辞非常干脆: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执行或者协助执行。

这不是外交抗议,不是口头交涉。这是法律层面的正面硬刚,直接给你断了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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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这是反制,是报复。格局小了。

这分明是在告诉布鲁塞尔:你的法律,管好你自己的地盘。手伸到中国境内来索取信息,门都没有。核心观点就一句话:你欧盟可以调查在欧洲的企业,但你没资格把调查权无限延伸到中国境内,更没资格逼中国实体配合你搞“跨境取证”。

说白了,京东那笔收购能不能成,已经是次要问题了。真正要命的,是法律管辖权的边界到底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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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怎么闹起来的

先捋一下时间线。

2025年7月,京东宣布拟以22亿欧元收购德国消费电子零售巨头CECONOMY。这是一笔大买卖,估值差不多40亿欧元。京东按部就班走程序,2026年4月17日向欧盟正式申报了收购计划。

结果呢?欧盟委员会5月28日宣布,依据《外国补贴条例》对这笔交易启动第二阶段深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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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那边的说法是,初步审查显示京东可能接受了来自中国的优惠融资、税收优惠、政府资助等“外国补贴”,涉嫌扭曲欧盟内部市场。

听起来像是正常的反垄断审查对吧?但问题出在调查方式上。

据我了解,欧盟在调查中向中国实体跨境索取的信息,已经远远超出了正常监管的范畴。用司法部的话说,是“肆意向中国实体跨境索取广泛的、非必要的中国境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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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广泛的、非必要的”?说白了就是——跟收购案本身没多大关系的信息,他们也要;不该查的领域,他们也要伸一脚。

7月22日,欧盟又启动了第二阶段深度调查。据我观察,这标志着《外国补贴条例》实施以来,中国企业在欧并购第一次面临这种级别的反补贴审查。

欧盟摆出的姿态很明确——你不是想买德国企业吗?那我不仅要查你在欧洲的业务,我还要查你在中国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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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越界了。

司法部这回为什么这么硬

8月19日,司法部发布2026年第8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第三条、第六条等规定,认定欧盟上述做法构成不当域外管辖措施。

这不是随便说说。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司法部新闻发言人同一天在答记者问时加了一句话:“如欧方一意孤行,中方将坚决依法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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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说得够直白了。

据我分析,司法部这次出手,法律依据非常扎实。今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正式实施。

5月15日,司法部已经拿这个条例对欧盟在同方威视调查中的做法动过一次手。当时就认定欧盟的做法构成不当域外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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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京东案不是第一次,而是第二次。两次针对的都是欧盟的《外国补贴条例》,两次认定的结论都是一样的。

这说明什么?说明欧盟这套玩法,在中方看来不是个案,而是一整套有问题的制度性扩张。

据我了解,在同方威视那个案子里,欧盟强制中国的银行机构配合调查,不合理索要大量与调查无关的中国境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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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中国企业和银行机构在欧正常投资经营受到严重负面影响。到了京东这里,套路如出一辙。

所以我认为,司法部这次公告的意义,绝不只是给京东撑腰那么简单。这是在告诉欧盟——你第一次伸爪子的时候我没跟你计较太多,但第二次你还来,对不起,法律已经立在那儿了。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立彤的评价说得很到位:欧盟在调查中强制索取大量与正常监管无关的境内信息,这些信息可能涉及商业机密,甚至国家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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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监管机构的视角看,欧盟的做法已经超越正常的市场监管范畴,甚至构成对主权边界的不当试探。

我觉得这句话说到了根子上。这不是什么贸易摩擦、商业纠纷,这是主权问题。

法律管辖权的边界到底在哪儿

这才是整件事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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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的逻辑是什么?

据我理解,他们的思路大概是这样的:你京东要收购德国企业,交易完成后会在欧盟市场运营,所以我作为欧盟监管机构,有权调查你的一切——包括你在中国的经营情况、资金来源、政府关系,甚至你在中国境内的所有商业信息。

这套逻辑听起来好像有点道理,但仔细一想就知道问题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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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这个逻辑推下去,任何一个国家只要有一家企业在欧盟有业务,欧盟就可以以此为理由,对该企业所在国的一切展开调查。那主权国家的监管权往哪儿搁?中国境内的信息,凭什么要让欧盟来查?

据我了解,欧盟这套《外国补贴条例》本身就是个单边工具。它不是基于国际共识,不是经过多边协商,而是欧盟自己关起门来立的规矩。然后拿着这个规矩,满世界伸手要信息。

我个人的看法是,这种做法从根本上违背了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属地管辖。你的法律管你的地盘,我的法律管我的地盘。你不能拿着你的法律跑到我的地盘上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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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公告的核心要义就在这儿——“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执行或者协助执行”。这句话翻译成大白话就是:欧盟你尽管调查,但在中国境内,没人会配合你。你想从中国实体手里拿信息?门都没有。

据我观察,这已经不只是保护京东一家企业的问题了。这是在划定一条红线——域外管辖可以,但不能没边。

你今天能查京东,明天就能查阿里、腾讯、华为。今天能要商业信息,明天就能要什么?所以这个口子绝对不能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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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没那么简单

说实话,京东这笔收购能不能成,放到这个语境下看,已经没那么重要了。

京东方面倒是挺淡定,表示欧盟的通知属于正常监管程序的一部分,仍然相信交易能在2026年下半年获得批准。但从更大的格局看,中欧之间的这场法律管辖权博弈,远不是一笔收购案能概括的。

据我分析,欧盟这几年在经贸领域对中国的态度越来越强硬。从《外国补贴条例》到各种反补贴调查,工具箱里翻出来的东西一个比一个狠。但问题是,你拿单边工具打压中国企业,中方不可能坐视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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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早在2025年1月就通过调查认定,欧方《外国补贴条例》相关做法构成贸易投资壁垒。

司法部今年连续两次出手认定不当域外管辖。这说明中方的态度已经很清楚了——你搞你的单边工具,我有我的反制法律。

我个人的判断是,这场博弈才刚刚开始。欧盟如果继续滥用《外国补贴条例》调查工具,中方说的“坚决依法反制”绝不只是口头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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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已经立在那儿了,工具箱是齐备的,就看接下来怎么用。

说到底,这件事给所有跨国企业提了个醒——在全球化的今天,法律管辖权的冲突只会越来越多。

你可以在多个国家做生意,但你的数据、你的信息、你的商业机密,到底该听谁的?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只有实力和法律的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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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这纸公告,拍桌子的声音,布鲁塞尔应该听得见。

信息来源:司法部:司法部发布关于欧盟外国补贴调查相关做法构成

不当域外管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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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司法部:欧盟在对京东调查中对中国实体采取的相关跨境调查做法,构成不当域外管辖措施,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执行或者协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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