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8月19日,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余进先生提名并经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唐静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同意聘任杨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唐静女士,1975年8月出生,安徽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注册税务师。1998年7月至2020年2月,先后担任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主办会计、财务主管、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上市办主任、财务总监,2020年3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2026年7月起任公司首席合规官。

杨洋先生,1983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2005年10月于中钢天源参加工作,曾任中钢天源南京磁性材料厂技术科主管、副科长、团支部书记、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中钢天源磁性材料厂常务副厂长,2020年3月至今任中钢天源磁性材料厂党支部书记,2020年10月至今任中钢天源磁性材料厂厂长,2026年3月至今任中钢天源总经理助理。

唐静女士、杨洋先生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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