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秦志高悲剧的一生辩解,有很多可以讲出来的原因,比如他出生于农村,又被包办婚姻裹挟,生不逢时,又遇悍妻。
但任何悲剧的发生,外在的客观原因都是次要的,不过是人在失败时,本能性为自己找的借口,再抱着一丝希望向前走下去而已。
秦志高与高秋月最终两败俱伤,我们看到和批判的,更多是高秋月的行为,但人们总是习惯性地忽略了秦志高的问题,因为秦志高在这一段婚姻里,总是以受害者的身份出现。
高秋月的胡搅蛮缠固然可恨,但秦志高在这段关系里,就真的没法自救与改变吗?
秦志高与高秋月是村里的包办婚姻,秦志高考上了政法大学,走了出去,不但光宗耀祖了,还成了村里的金凤凰,作为妻子的高秋月应该是最大的受益者和最高兴的人。
眼界的拓宽与认知局限的打破,必然会带来心态上的巨大改变。
本就没有感情基础的两个人,又没有时间来培养这段关系,在接受新思想与教育的过程中,势必会形成一场对旧模式的洗礼与颠覆。
秦志高在大学里遇到了让他心怡的赵秀兰,并瞒着对方自己已婚的事实交往,被高秋月发现后,不但闹得工作没了,名声也败了,更糟糕的是,他回到老家县城的法律顾问处还被王本善这样的人排挤和瞧不起,二十年都被欺压得没有任何话语权,空有一身学问。
蹉跎半生岁月,秦志高在落魄中意识到,自己大学时所犯的错误,是造成自己后来命运悲剧的源头。
再后来和高秋月的拉扯中,秦志高又发现,自己的不幸,原来是高秋月,娶了如此不堪的妻子。
如果说高秋月是整个家庭悲剧的制造者,那么秦志高的性格,便是助推器。
秦志高可以将一切的问题根源怪罪到高秋月次次以死相逼上,使他完全无法做自己,以自己的意志行事,为了顾全大局,他没法摆脱高秋月对他的控制,还为了那份压在他身上,生命无法承受之重的大恩。
高秋月爱秦志高爱到了什么程度呢?一个当妈的,可以舍弃女儿的幸福,也要换回救夫性命的两千块彩礼钱,宁愿让女儿恨她一辈子。
为了爱秦志高,吃下所有的苦,也吞下所有的累,舍弃自我,为他而活。
秦志高就是高秋月的全部。
在这样的一厢情愿的占有欲的婚姻里,悲剧是注定的。
窒息、捆绑、拖累、无力、压抑、愧疚、隐忍……所有负面的词语,都可以用在两个人的关系里,也可以用在秦志高一个人身上。
秦志高病重时,无法左右高秋月对女儿的安排,内疚与感恩这两种情感束缚着他,便是这一生他都无法摆脱的生命之重。
高秋月对他有救命之恩,在婚姻中,秦志高便一直被这份恩情压着,高秋月的霸道、无理、得寸进尺,都成了大恩所对立的大仇。
大恩如大仇,正是因为这份大恩无以回报,而施予者以高位者的姿态凌驾于受予者之上,这份还不起的恩情,只能以卑躬屈膝和自卑方式出现在对方面前。
从高秋月用女儿的幸福换回秦志高的性命那天起,秦志高在高秋月面前,就再也没有独立的人格了。
高秋月的爱,是人格上的占有,是无条件的对她顺从,否则就以死相逼,以闹示威。
秦志高就这样隐忍了二十多年,形成了他窝囊的性格,即便有辩护能力,有学问傍身,可以在法律顾问处说上话,也习惯了顺从,用“待罪之身”轻看自己,处处被压制。
可是,人总有承受的极限,总有反弹爆发的那一刻。
秦志高的爆发是随着他的重度抑郁而来的。
在这样的关系中,不能反抗,不能爆发,那就只能拼命压抑自己,直到精神出现严重问题与幻觉,失去完全的自控能力。
高秋月死了,喝农药死了,死在了她自以为的付出与爱里。
秦志高也死了,他死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但死即是生,精神出现问题后的秦志高,或许才是最自由的了,他终于可以活在不用面对现实的虚幻中了。
如果可以重来或重新设定幸福的走向的话,高秋月可以选择不用大恩来捆绑秦志高的一生,学会放下,不爱了就放过彼此。
秦志高也可以选择勇敢,不要在一段彼此折磨的关系中,一味地隐忍,最后只能有忍无可忍的那一天。
秦志高直到最后也没活明白,他的宿敌从来不是高秋月,他是败给了自己的性格,毁掉自己一生的,也不是高秋月,而是他的卑微与怯懦。
每个人最大的敌人,总是另一个潜在的自己,人只有先战胜自己,才有无限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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