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巫英蛟 刘虎
多年前已经由公安、检察机关处理完毕的一场纠纷,被贵阳警方“复活”。案件罪名从最初的“聚众斗殴”变成“强迫交易”。半年后,贵州省检察院未批准继续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办案人员随后在看守所内向嫌疑人刘文亮等人送达“释放决定”。然而,刘文亮等还没走出看守所大门,就突然被一伙人戴上黑色头套,随即被转送至息烽县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伪装成工业园办公楼的“指居”点
2026年6月,这起案件又被息烽县警方定性为“国家秘密”案件。“一直在背后运筹帷幄的领导堪比魔术大师。”
01
一桩旧案突然“复活”
刘文亮系湖北人,自2000年起便定居贵阳。案发前,他是贵州省湖北商会常务副会长、贵州金豪公司董事长,其经营的企业已在贵阳扎根20余年。
“这些年来他一直正常经营、按时纳税,也解决了不少当地人的就业问题。”家属称,刘文亮此前从未因违法经营或者侵害他人权益受到处理。除了经商,刘文亮还长期参与公益活动。他是贵阳市多多义工组成员,曾多次参加志愿服务,并向社会捐款捐物,尤其关注贫困地区教育和脱贫帮扶。
然而,自2025年11月6日起,刘文亮及其亲属、员工等7人相继被采取强制措施。而这起刑事案件的源头,却要追溯到五年前一场当时已经公安、检察机关处理并最终终结的纠纷。
2021年,刘文亮的外甥张升与贵州建工集团二公司签订脚手架租赁合同,约定由张升向该公司承建的乌当区顺海绿洲项目供应脚手架材料,租赁单价为70元/吨/月。
合同签订后,张升依约履行了数月,累计向项目供应脚手架材料数百吨,双方履约正常。但此后,项目部突然停止向张升采购材料。张升询问原因,项目部回复称:“项目进展缓慢,暂无进材料计划,现场材料充足。”
几天后,张升再次来到项目现场,却发现一辆满载脚手架材料的货车。经询问司机,他得知,这批材料来自巫正彬经营的重庆一家租赁公司,对方已经以65元/吨/月的价格承接了该项目的材料供应业务。
也就是说,在项目部以“暂无进材料计划”为由停止向张升采购后,另一家租赁公司却以更低的价格进场。
为弄清情况并协商解决,张升先与巫正彬电话联系,随后与戴遥一同前往巫正彬所在的贵州强内架公司。当时张清进也在公司内。
在公司院内,张升、巫正彬、张清进和戴遥四人发生交谈。张升提出,同行之间不应通过相互压价的方式扰乱市场价格。双方很快因此发生争执,并相互辱骂。
争执过程中,巫正彬前往厨房取刀,被张清进拦下。张升受到人身威胁,随即打电话给刘杨,让其前来接自己离开。
刘杨接到电话时,正与张升父亲、刘文亮等人一起吃饭,于是几人一同赶往现场。到达后,双方口角仍未停止。其间,巫正彬继续辱骂张升,张升上前打了巫正彬一巴掌,冲突随即升级。
此后,巫正彬一方十余人卷入冲突,其中一人将张升打倒在地。按照刘文亮一方的说法,刘文亮赶到现场后主要是在劝阻,并未实际参与打斗。整个冲突持续约一分钟。张升从地上起身后发现,刘杨头部已经受伤。随后有人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双方停止冲突。
事发后,贵阳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对事件进行了调查,并分别作出处理。其中,巫正彬一方的余深林因持械伤人,被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张升、刘杨、戴遥三人则受到行政处罚。与此同时,公安机关并未认定张世厚、刘文亮等人存在违法或者犯罪行为,未对二人作出任何处理。
此后,作为该起冲突中唯一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余深林在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对受伤的刘杨进行了赔偿,并取得其谅解。白云区检察院最终依法对余深林作出不起诉决定。
造成后果最严重的余深林得到受害人谅解
至此,这场因脚手架租赁生意引发的冲突已经走完了当时全部处理程序。谁也没有想到,四年之后,这起已经尘埃落定的旧案会突然“复活”成为一宗刑事案件的起点。而当年未被认定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刘文亮,也从一个前往现场劝架的人,变成了“头号”犯罪嫌疑人。
02
幕后“运筹帷幄”者
2025年11月6日,刘文亮、张升等5人被白云公安分局相关办案人员从公司带走。次日,几人被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刑事拘留。
刘文亮家属原以为,这场由四年前旧案重新引发的风波很快就会结束。然而,一个月后,案件并未终结。办案机关在以“聚众斗殴罪”继续追责面临困难后,又变更涉嫌罪名为“强迫交易罪”。2025年12月13日,白云公安分局以涉嫌“强迫交易罪”为由,对刘文亮等人执行逮捕。
对于这次时隔四年的重新刑事立案,辩护律师始终认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律师指出,针对2021年的那场冲突,白云警方当年已经进行过全面调查,并根据不同人员的行为分别作出处理:张升、刘杨、戴遥三人未被认定构成犯罪,仅受到行政处罚;余深林因打伤刘杨,造成其头部骨折、达到轻伤一级,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刘文亮、张世厚等其余人员,则未被认定存在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受到任何处理。
换言之,同一场冲突中,哪些行为属于行政违法、哪些涉嫌刑事犯罪、哪些人员不应承担法律责任,当年的公安机关实际上已经作出过完整判断。
“况且,张升、戴遥二人一开始只是前去沟通。因为巫正彬拿出菜刀,张升担心自身安全,才打电话叫人来接自己离开。”辩护律师称,冲突发生后,张升、刘杨等人也作出较大让步,最终没有继续追究对方刑事责任;而刘文亮、张世厚当年甚至连行政违法都未被认定,“如今时隔四年,却突然被作为刑事案件追究,令人难以理解”。
更为蹊跷的是,这起案件虽然在程序上登记于白云公安分局名下,但从律师后续了解到的情况看,实际在背后运筹帷幄的却是贵阳市公安局。白云公安分局相关人员也曾多次向律师表示“本案是市局成立专案组,市局刑侦主办案件”。
2026年4月29日,在侦查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之际,白云公安分局再次向贵州省检察院申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但贵州省检察院没有批准。这意味着,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已经走到尽头。“该案所依据的基本事实,早在2021年就已经经过公安、检察机关处理。如今重新侦查半年之后,仍没有出现足以证明刘文亮等人构成犯罪的新证据,因此案件应当撤销,刘文亮等人应当被释放。”辩护人说。
贵阳市公安局白云分局中途变更罪名
至此,这起案件似乎已经走到了一个不得不作出决定的节点——是继续侦查,还是撤销案件?是释放刘文亮等人,还是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然而,接下来贵阳市公安局祭出的杀招完全改变了案件的走向。
03
在签署释放文书后又被“指居”
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清晨,辩护律师按约来到贵阳市第二看守所准备会见当事人。两天前,他们就在这里等了整整一天——5月9日,律师申请会见刘文亮等人时,看守所系统显示的办案机关仍为贵阳市公安局白云分局。但当天律师始终没有见到人,窗口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是“办案人员正在提审”。
5月11日,看守所窗口民警输入刘文亮等人的姓名后,电脑屏幕上却突然显示:查无此人。
律师十分诧异,追问刘文亮等人去了哪里。窗口民警似乎也感到意外,一边继续查询系统,一边表示,他们此前也很少遇到这种情况。系统能够看到的信息是刘文亮等人已经离所。离所事由一栏,也只含糊的写着“其他”二字。
人已经不在看守所,却没有任何人通知辩护律师,他究竟被带去了哪里?律师当即判断,刘文亮等人很可能并非真正获得释放,而是已经被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这一判断后来得到证实。刘文亮等五人离开看守所后,并没有恢复人身自由,而是被转移至息烽县,随即被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
据几名当事人后来回忆,他们离开看守所的过程更加耐人寻味。办案人员先向他们送达了释放文书。但就在“释放”手续完成之后,他们还没有走出看守所大门就突然被戴上黑色头套,直接送往息烽县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
在这一过程中,案件的管辖机关也发生了变化。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依法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和监督的规定》第七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依法适用指定管辖。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地有固定住处的,禁止为了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而指定异地公安机关管辖。”
这一规定所防范的,正是一种特殊的程序操作:若犯罪嫌疑人原本在案件管辖地有固定住处,办案机关不能为了满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先将案件指定给异地公安机关,再以犯罪嫌疑人在新的办案机关所在地“没有固定住处”为由,对其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而贵阳市公安局恰恰突破了这一禁忌。“在原有侦查羁押期限走到尽头之际,贵阳市公安局急得脸都不要了,竟然违法将案件指定由息烽县公安局管辖。”一位律师说,“案件一到息烽,原本长期生活在贵阳、在白云区等地拥有固定住处的刘文亮等人,随即面临了一个新的法律状态:在新的办案机关所在地息烽县,他们被认定为‘没有固定住处’。紧接着,他们全部被采取‘指居’。”
于是,一个极为尖锐的问题摆在了面前:贵阳市公安局这次指定管辖,究竟是基于案件本身确有异地管辖的必要,还是为了在原有羁押期限无法继续延长之后,重新获得适用“指居”的条件?
04
“指居”点里的生活
刘文亮、张升等五人被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辩护律师通过努力争取来的会见机会,才逐渐了解到他们在息烽的真实处境。
据几名当事人向律师讲述,他们被分别安排在一间面积约13平方米的房间内。房间四周均为软包,没有可以正常开启的窗户。距离地面约4至5米的位置,只有一块约20厘米宽的固定玻璃,无法打开。整个房间几乎没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只能依靠换气扇换气、头顶白灯24小时照明。房间里还有一个蹲坑。
两名身着黑衣的看管人员24小时与被指居人员同处一室,近距离监视,每两小时换一班,一昼夜轮换12班。洗澡、如厕时,看管人员也始终在旁,被指居人员没有任何可以独处的私人空间。
而这还只是开始。据他们向律师反映,在被指居后,每天早晨起床后,他们就被要求坐上一只低矮、没有靠背的凳子。每坐一小时,才可以起身活动五分钟。除去吃饭和睡觉,一天下来,坐在凳子上的时间接近15个小时。
想挪动一下身体、喝口水,甚至临时站起来,都要事先报告。如果没有报告便自行起身,就可能遭到呵斥。洗澡、换洗衣物、刮胡子等日常生活需求也受到直接剥夺。
更让他们难以忍受的是睡眠问题。房间里的灯24小时不熄,通风设备持续发出噪声,看管人员每两小时一次的换班、走动也不断打断睡眠。据几名当事人反映,更要命的是甚至连睡觉时身体应当保持什么姿势,也受到限制。
同时,正常递送衣物等要求也长期无法实现。这样的状态持续一段时间后,一些被指居人员的身体开始出现异常。
有人出现皮肤疾病,有人长时间肢体麻木,有人的臀部因久坐出现脓疱。相比这些可以看见的身体症状,更难以量化的,是长期被近距离监视、限制活动以及睡眠不断受到干扰所带来的精神压力。
问题在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虽然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但在法律意义上,它终究叫“居住”,而不是“羁押”。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依法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和监督的规定》第八条明确要求,指定居所必须“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并且通风、采光良好;第十七条进一步要求公安机关依法保障被监视居住人的人身安全、健康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并保证其每日连续八小时以上休息和必要活动。
律师认为,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便无法回避:所谓“居住”,是不是至少应当允许一个人正常呼吸、正常采光、正常坐卧、正常洗澡、正常如厕,并拥有不被两个人全程注视的最低限度隐私?
然而,在辩护律师随后向检察机关反映这些问题后,贵阳市检察院、息烽县检察院在相关答复中均认为:指定居所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刘文亮等人的合法权益已经得到保障。
据一名被指居人员向律师回忆,有一次,他向前来监督的检察人员反映居住和生活条件,对方不仅没有重视其所反映的问题,反而嘲讽:“你是不是想住五星级酒店?别人都住得,你住不得?”
05
升级“国家秘密”
2026年6月8日,一个更加令人费解的变化出现了。息烽县公安局突然宣布,所谓“刘文亮等人涉嫌强迫交易系列犯罪案件”已经被确定为国家秘密。
刘文亮所做公益的部分证书
从这一天开始,“国家秘密”又成为限制辩护律师会见刘文亮等人的理由。公安机关同时要求辩护律师签署一份《履行保密义务告知函》。
至此,一场源于2021年脚手架租赁纠纷、当年已经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四年后又以“聚众斗殴罪”重新立案、继而变更为“强迫交易罪”的案件,最后竟升级为“国家秘密”。
那么,究竟什么被确定为了国家秘密?
《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并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
该法第十三条进一步规定,只有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才能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其中虽然包括“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但这并不意味着,凡属刑事案件,就当然可以被整体冠以“国家秘密”之名。
国家秘密的确定,有严格的定密权限和定密程序。《保守国家秘密法》明确要求,国家秘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同时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确定密级还必须遵守法定定密权限。
因此,对于刘文亮案而言,需要警方回答:究竟是哪一项事实、哪一份证据、哪一种侦查措施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它属于哪一项法定保密事项范围?被确定为何种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是什么?由谁提出定密意见,又由哪一名具有法定权限的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然而,律师得到的只有一句极为笼统的表述:整个“刘文亮系列案件”已经被确定为国家秘密。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有权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同样适用有关会见规定。法律同时明确:在侦查阶段,只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才需要经过侦查机关许可。
刘文亮等人涉嫌的罪名是“强迫交易罪”。它既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也不是恐怖活动犯罪。因此,公安机关能否仅仅因为宣布“本案已经被确定为国家秘密”,就创设出《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的第三类“会见须经许可案件”?
律师依法负有保密义务,与公安机关能否以“全案定密”为由限制律师法定执业权利,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前者是法律直接赋予律师的义务,后者则必须找到明确的法律授权。
2026年6月9日,律师再次被息烽县公安局人员告知:本案已经被确定为“国家秘密”,律师必须签收公安机关制作的《履行保密义务告知函》。
多名辩护律师对此提出异议。据了解,本案全部刑辩律师所属司法局均收到息烽县公安局发出的公函。函件称,该案属于国家秘密,并要求各地司法局监督律师“依法办案”。
辩护律师认为,息烽县公安局以所谓“全案定密”为由,一方面要求辩护律师签署范围宽泛的《履行保密义务告知函》,另一方面又向律师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发函,要求对律师进行监督,其实际效果已经远远超出了正常提醒律师履行法定保密义务的范围。更严重的是,据律师反映,对于拒绝签收这份告知函的律师,办案机关直接不予安排会见。
06
下级答复“上级指定管辖合法”
针对息烽县公安局将刘文亮案“全案定密”,并以此限制律师会见等问题,多名辩护律师陆续向息烽县检察院等机关提出控告和监督申请。
息烽县检察院回复称:息烽县公安局对本案予以定密并与你签订保密协议,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并未剥夺或阻碍会见权利。
2026年6月底,律师宋振达就“息烽县公安局违法确定国家秘密,限制和剥夺律师会见权、知情权”等问题,向息烽县检察院提出书面控告。
7月2日下午3时许,息烽县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检察官蒲德桥向宋振达送达《息烽县人民检察院辩护人控告答复函》。谁也没有想到,一次原本普通的法律文书送达,后来竟演变成另一场风波。
该案律师称,蒲德桥送达《答复函》的过程中,全程恶意刁难和阻碍。更为荒唐的是,在该律师一次次被迫按照蒲德桥的意思完成文书送达工作并离开检察院后,其竟然捏造事实和证据,恶人先告状,向公安机关虚假报案称律师“故意撕毁检察院的两份文书”,意图借助公权力对依法提出控告和异议的辩护律师实施报复陷害。
2026年7月13日,该律师在息烽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完成会见工作准备离开时,遭到永阳派出所民警的阻拦,称其接到县检察院报警,要以“阻碍执行职务”对该律师进行传唤。在该律师多次明确提出异议后,现场数名民警仍将其暴力拖拽、“强制传唤”至执法办案中心讯问室近14个小时。
自从案件被贵阳市公安局指定由息烽县公安局管辖以后,辩护律师一直没有停止反映和控告。然而,他们面对的却是一个颇为吊诡的局面——向贵州省公安厅投诉贵阳市公安局违法指定管辖,公安厅转送贵阳市公安局处理,贵阳市公安局再转送息烽县公安局处。息烽县公安局告知律师:经核查,贵阳市公安局指定管辖合法。
刘文亮等人至今仍被困于神秘的指居点。后来,据律师及家属调查,该地点位于息烽县南山建材产业园内。
公开资料显示,该产业园位于小寨坝镇盘脚营村,与永靖镇交界,紧邻同城大道,距离小寨坝收费站约5公里,距离息烽县城及息烽收费站约6公里,项目业主为贵州息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从外表看,这只是一个普通产业园区,去年10月份还在公开招租。然而,外界并不知道,其中一栋综合楼内正暗藏着一个个秘密关押房间。外界更不会知道,在紧闭的房门之后,里面的人每一天究竟是如何度过的。
综合楼内暗藏着一个个秘密关押房间。图片来自产业园发布的招租信息
刘文亮称,自被转移至此后,他长期处于吃不饱、睡不好、活动受到严格限制的状态。
按照他的描述,在被指居的前期,早餐只有三根粉条,中餐和晚餐亦只有一次性塑料碗1/4份量的饭菜,根本无法满足成年人基本所需。且其被要求每日静坐,坐在长约四十公分高、与屁股大小差不多的圆形小板凳上,从早上7时连续坐到晚上12时。除中午12时至下午14时可以稍微休息外,其他时间均被要求纹丝不动,即每日端坐时长至少为15小时。
而且,每挪动一下都必须打报告,包括抓痒、动身体、眨眼睛等等,完全违背生理规律。
后因刘文亮腿脚不便、长期固定坐姿导致其腿疾疼痛难忍、出现褥疮,确实无法继续端坐。但看守人员数次强行将刘文亮反撇双手、强制其坐在小板凳上,使其遭受了难以忍受的痛苦。
据悉,其他嫌疑人的生存状况也好不到哪里去。其中,张世厚的遭遇尤其令家属难以接受。张世厚原本只是公司后勤人员,对脚手架租赁等具体经营业务并不熟悉。
根据涉事人员的陈述以及律师所掌握的资料,2021年那场冲突发生时,张世厚并没有实际参与打斗。他之所以赶往现场,是因为得知儿子张升与他人发生争执,担心儿子安全,准备将其接走。
当年的公安机关调查以后,也没有认定张世厚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然而四年以后,他和儿子张升同时被卷入这起“强迫交易案”。父子二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整个家庭迅速陷入困境。
家属称,张世厚的妻子长期承受丈夫、儿子同时失去自由带来的巨大压力,精神状态一度严重恶化,其间多次住院,并需要服药维持。
一场始于2021年的脚手架租赁纠纷,就这样走过了令人难以预料的轨迹:从生意冲突,到四年后的重新刑事立案;从“聚众斗殴”,到“强迫交易”;从一纸“释放决定”,到戴上黑头套转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再从普通刑事案件,最后变成“国家秘密”。
有律师认为,贵阳市公安局堪比魔术大师。就指居点黑衣人的身份来看,他们是从社会聘用来的,本身没有执法、监管资质,而且直接违反“指居新规”只能由辅警和民警执行的规定,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没有任何法律授权辅警、民警或者其他任何人可以贴身监控、监视被指居人员,且据了解,他们每人每天的工资是50元一小时,仅就看管人员工资一项,办案成本就极高。南山建材园已被公权异化为固定指居场所,简直成为了一门新生意。这种固定指居场所的存在,就是公安、司法机关趋利性执法最好的物证。
在指居点忙里偷闲的“黑衣人”
另外,5人被指居后,家属们的处境也很悲惨:
被秘密指居的5位男子都是家里的顶梁柱,家属皆为家庭妇女,皆倚靠其生活,每位家属都要带三个未成年孩子,一些老乡们打趣地说道“你们整个家族被抓的都成女儿国了”,一位家属的10岁儿子得知爸爸出事的消息后甚至有跳窗的举动,这些孩子们在学校的心理测验中均亮起了红灯,被专门进行心理辅导;其中一位家属因为老公和儿子均被抓捕、指居,打击太大,已精神失常,三番几次离家出走被报警寻回,现被送往武昌医院进行专业精神病治疗;刘文亮家里只剩下年过八旬的父母和几个尚在读书的孩子,公司已接近瘫痪,处于破产边缘。家属们只能不断上访,以求还他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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