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曝光了一起让人愤怒的案子,一名13岁初中生晚上回家,啥都没干正常走在小区门口的路上,却遭到两名成年男子无故殴打。

孩子被掌掴致颅脑损伤,留下严重心理阴影,将近一个月不敢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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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两名施暴者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可案件却并未平息。其中一名打人者是在职民警,另一名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处罚已经落地,但受害家庭至今没有等到对方的道歉,医疗费用也全部由家属自行承担。

公职人员对未成年人动手,处罚过后道歉赔偿迟迟缺位,他们如此嚣张的底气究竟来自哪里?

事件经过

事情发生在2026年4月25日晚上21点40分,地点位于陕西定边县定边镇一处小区大门口。

事发当晚,13岁的李明(化名)和几名同学一起聊着天步行回家,结果榆林市住房公积金定边管理部工作人员刘某,主观怀疑几名少年行迹可疑,直接从身后一脚踹在了李明的后背。

被踹了一脚的李明人都懵了,立马冲上前进行质问,可刘某二话不说又抬手拍打李明的后颈。

平白无故接连遭受攻击,少年选择拿起手机拨打110报警,让警察来解决这个“疯子”。

本以为报警之后,冲突就可以到此结束,可事态还在继续升级。

李明一行人尾随刘某,想要等待警方到场处理。走到附近酒店周边时,刘某和定边县公安局民警郭某碰面会合。郭某随即上前,和未成年的李明发生口角,直接一巴掌扇在李明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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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场留存的视频记录来看,当时少年手中还保持着拨打报警电话的状态,就遭到掌掴,旁边路人见状上前才将双方拉开。明明自己只是回个家,结果却遭遇了一场无妄之灾,李明怎么也预料不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事后李明前往派出所做笔录,又到定边县人民医院就医检查。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显示,李明确诊闭合性颅脑损伤轻型,同时伴有耳鸣的症状,可见打人者下手有多重。

而两名施暴者给出的打人理由,更是让人难以理解,他们称只是想“管一下”晚归的孩子。

官方回应

5月28日,当地公安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刘某与郭某二人均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

行政层面的处罚已经下达,但是受害家属心里委屈啊。孩子被打伤了,心理更是留下巨大创伤。因为害怕,李明事发后晚上都不敢出门,也不敢参加晚自习,担心被同学议论,整整接近一个月没有走进校园。

而且后续的治疗复查,所有医药费全部由家属自行承担,两名涉事人员不仅没有进行正式道歉,也没有作出任何赔偿。

家属表示对现有的处理结果并不满意,希望对方能够赔礼道歉,承担相应医疗开支,如果协商无果,后续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8月21日,有记者联系到涉事民警郭某核实相关情况。郭某否认事发当晚自己存在饮酒行为,只告知记者案件已经立案,拒绝回答更多细节之后挂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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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又致电榆林市住房公积金定边管理部,询问刘某的相关情况。单位工作人员表示刘某目前处于请假状态,并不清楚这起打人事件,也无法提供刘某的联系方式。记者继续拨打该单位领导电话求证,直至稿件发出,电话始终无人接通。

两名拥有公职身份的人员,殴打一名未成年人,处罚之后道歉赔偿全无,涉事单位也没有给出明确说法,这样的现状确实很难让公众信服。

更多内情曝光,身份差异引发舆论争议

这起案件之所以能够引发大范围讨论,关键点就在于两名施暴者的特殊身份。一位是公安民警,一位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遵守法纪、维护群众安全的民警,却对未成年少年施加暴力,谁听了不唏嘘呢。

整个事件之中,李明在正常报警,郭某却在少年拨打报警电话的时候动手伤人,客观上存在压制公民报警权的行为,主观恶性和普通民间打架斗殴有着明显区别。

按照治安管理相关法律,殴打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本案最终作出拘留十日、罚款一千元的处罚,处于法定处罚区间下限,不少网友认为,结合案件全部情节,这样的处理力度明显偏轻。

而且行政处罚仅仅是案件处理的一部分,民事层面的道歉与赔偿同样不能缺位。可现实情况是,行政惩罚都执行完了,受害家庭的诉求却还是悬在半空。

受害的孩子,身体伤痛可以慢慢治疗,但心理层面的恐惧,可能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够抚平。

一场无妄之灾,改变了少年原本正常的学习生活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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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

有律师提到,殴打未成年人属于从重处罚情形,十日拘留在法定裁量范围内。但郭某身为民警,在受害人报警过程实施殴打,主观恶性更大,处罚和案件情节的匹配度有待考量。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侵害他人人身造成损伤,侵权人需要赔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各类合理开销。如果人身权益遭受严重精神损害,被侵权人还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律师给到家属维权建议,可以优先和涉事人员、所属单位协商道歉与赔偿;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就提起民事诉讼,同时务必保存好诊断证明、医疗票据、孩子受心理影响的相关证据。

事件在网络传播之后,网友们并不否认已经落地的治安处罚,但普遍认为,公职人员知法犯法,除治安拘留之外,纪律层面的追责、民事道歉赔偿缺一不可。未成年人属于法律重点保护的群体,不能让受害者身体受伤之后,还要承受维权艰难的困境。

公众期待的,不只是一纸处罚决定书,而是完整闭环的处理结果。

最后唠叨两句

公权力本质上姓“公”不姓“私”,公职身份代表着公共信任,手握这份身份的人,理应比普通群众更加敬畏法律,约束自身言行。可在这起事件当中,两名公职人员却把暴力施加到无辜的未成年人身上,违背了职业操守,也触碰了法律红线。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人可以凭借特殊身份,就减轻自身需要承担的全部责任。行政拘留只是对违法行为的其中一项惩戒,道歉、赔偿、纪律追责,同样不能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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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需要整个社会共同守护。一个13岁的孩子,平白无故遭受伤害,他理应得到一份完整的公道。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彻查案件全部细节,兼顾法理与情理,给受害少年和家属一个公正的答复。

对此,你觉得本案的处罚力度是否合适?欢迎评论区理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