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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农村,交通闭塞,县城医院路途遥远,普通农民头疼脑热、孩子发烧、产妇接生,很难快速赶到大医院。那一代赤脚医生,身份就是普通农民,一边下地挣工分,一边背着药箱走村串户。没有编制,没有按月发放的固定工资,药品简单,设备简陋,夜里接到求助,踩着泥土小路也要上门出诊,撑起当年农村最基础的医疗卫生防线 。

几十年光阴过去,这批曾经守护万千村民健康的人,现在大多已是七八十岁高龄。人老之后体力跟不上,慢慢退出行医岗位。身份依旧是农民,大部分人没有职工养老保险,每个月只能领取基础的城乡居民养老金。同样属于那个年代的基层服务群体,原民办教师已经落实教龄补助,晚年有相对稳定的生活来源;很多老赤脚医生干了十几年、几十年基层医疗,晚年收入微薄,看病吃药压力很大,养老困境被不断提起。

网上讨论这件事的时候,很容易走向两种极端。一部分人认为,当年做赤脚医生属于集体时代的义务,本来就不该再额外提待遇;另一部分人希望全国出台统一的退休金标准,全部按照职工退休对待。两种看法都比较片面。

今天抛开情绪化争论,基于公开政策,用大白话讲清楚:赤脚医生到底是一群什么样的人,养老难题根源来自哪里,现在国内现行的解决路径是什么,现实当中又卡在哪些难点,同时厘清流传在网络上的各类谣言,客观看待这份迟来的关怀。

首先要把概念理清楚,很多人分不清赤脚医生、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正式职工。

赤脚医生,主要活跃在上世纪60‑80年代,由生产大队推荐,经过卫生院短期培训,半农半医,不脱离农业生产,记工分作为劳动回报,不属于国家正式职工编制。八十年代之后,制度调整,一部分人通过考试拿到证书,转型成为乡村医生;一部分年纪偏大、考试不通过的人直接离岗回家务农。

这里有一条很关键的政策历史:早年文件曾经提出,考核合格的赤脚医生,待遇参照当地民办教师。但是这份文件只谈到在岗待遇,并没有明确退休养老安排,后续这份文件也已经失效,并没有留下统一的退休制度 。

乡镇卫生院的正式工作人员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和赤脚医生完全不是一套体系。只有少数赤脚医生后续考上正式岗位,才转为国家职工,这种情况可以把赤脚医生的服务时间合并计算连续工龄,享受职工退休待遇;绝大多数人没有转为正式职工,所以不能直接视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

这就是很多老赤脚医生最核心的痛点:实实在在十几年、二十几年从事公共医疗服务,但是在社保制度建立之前,没有单位为他们缴纳养老保险;又没有转为正式职工,所以过去的服务年限,不能直接算作职工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等到年老离岗,只能按照普通农民身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水平很低。

很多人会拿原民办教师来做对比,同样是年代相近的农村基层从业者,为什么二者晚年保障会出现差距?并不是厚此薄彼,而是历史改革路径不一样。

民办教师的改革,国家出台全国层面指导意见,各省落地,对于没有转正离岗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按照实际教龄,发放教龄生活补助,干一年算一年,按月发放,和居民养老金叠加在一起,保障晚年基本生活。

而赤脚医生、离岗老村医,国家层面只有指导性意见:引导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满60岁离岗人员,由各地方结合财政实际情况,采取补助方式提高待遇,没有全国统一的补助标准,也没有强制统一的执行方案 。

这就直接造成巨大的地域差距。经济条件好的省份,对离岗老村医补助力度高,有的地方按照工龄分档次,每个月可以拿到七八百甚至更高补助;部分中西部财力有限的县,只能做到每服务一年每月补助十几元。一位干了20年的老赤脚医生,在不同省份,每个月拿到手的补助,差距可以达到几百元甚至上千元 。

除了补助标准参差不齐,第二个老大难问题,就是工龄认定难。

几十年时间过去,当年乡镇卫生院、生产大队纸质台账、花名册很多保存不完整。很多老赤脚医生,证书遗失,档案材料损毁。人确实干过十几年的出诊、防疫、接生,但是拿不出完整纸质材料证明自己的从业年限。

过去部分地区认定门槛严苛,没有证书、没有原始档案,就不予认定,很多老人四处找证明,找同期同事、老村干部作证,来回跑乡镇卫健部门,依旧无法认定服务年限,拿不到对应的离岗补助。

现在不少地方已经优化认定规则,不再只卡死旧证书,村委会证明、卫生院留存培训记录、多名同期人员佐证,多种材料组合,就可以用来核实从业经历,但依然还有不少县域执行尺度偏严,老人维权成本很高。

第三个现实困境,就是身份边界很难划分。

当年农村除了赤脚医生,还有村卫生员、接生员,部分人断断续续从事医疗工作,中途外出打工几年再回来。哪些时间段算有效服务年限,哪些不算,每个地方把握的口径不一样。有人长期干,有人断断续续兼职,时间界定复杂,很难做到一刀切统一标准。

很多普通人会产生疑问:既然存在历史贡献,为什么不能直接全部转为职工退休待遇?这里要客观讲政策现实。

按照社会保险法,我国现在只有两套养老保险体系: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再设立全新的专门养老制度 。想要享受职工养老金,要么有单位参保缴费,要么个人以灵活就业身份自行缴费。

几十万历史遗留的离岗赤脚医生,年龄普遍偏大,很多人已经七八十岁,早已经超过参保补缴的时间窗口,无法再一次性补缴职工社保。因此全国层面没有办法简单统一“全部办职工退休”,只能交给各地,结合地方财政,采取发放离岗生活补助的方式来做补充,补助属于地方民生帮扶,不等于职工退休金 。

讲清楚现实困境之后,再说说目前国内已经落地的几类解决方式,实事求是,不夸大政策,也不回避现实短板。

第一种,鼓励在岗的乡村医生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现在还在岗执业的村医,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部分地方财政会给予参保补贴,多缴多得,正常缴满15年,到年龄领取职工养老金,从源头避免未来再出现大量遗留问题 。

第二种,对年满60岁已经离岗的原赤脚医生、老村医,发放工龄式生活补助。这是目前最普遍的做法,干几年算几年,一年对应每月十几元到几十元不等,不同省份差异很大。这笔补助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可以叠加领取,用来提升老人每个月到手收入 。

第三种,部分经济发达地区,探索将符合条件老村医纳入职工养老,财政给予缴费补贴,减轻个人负担,但这属于地方试点,还没有在全国铺开。

第四种,优化工龄认定,放宽佐证材料,档案不全的,允许多方证言、老记录互相印证,不让实实在在干过活的人,因为纸质材料丢失直接失去申领资格。

但现实执行层面依旧存在很多问题:部分县域宣传不到位,很多农村老人根本不知道有这项补助,错过了申请;部分地方财政紧张,补助标准长期不调整,物价上涨之后,补助的实际购买力持续缩水;还有少数地方存在认定流程繁琐,老人不懂怎么提交材料的情况。

接下来厘清网络流传很广的几个误区,很多网上自媒体的说法并不符合真实政策。

误区一:全国统一政策,所有赤脚医生到年龄直接领退休金。

纠正:不存在全国统一退休金政策。国家只有指导性文件,补助标准、申领条件全部由各省各县自行制定。同一个人,在A县可以领到每月几百元补助,换到隔壁财政薄弱的县,待遇就会很低,并不是人人都有。

误区二:只要当年当过赤脚医生,过去行医的年限自动算作职工养老保险视同缴费。

纠正:只有后续被正式录用为国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职工的人,赤脚医生工作时间才可以合并计算连续工龄。单纯离岗回家务农,没有转为正式职工,不能直接算作职工视同缴费年限 。

误区三:花钱找人可以补办赤脚医生档案,一次性补缴社保拿高额养老金。

纠正:档案工龄认定全部由卫健、人社联合审核,所有佐证材料需要核验,花钱办档案属于弄虚作假,一旦查实,不仅拿不到待遇,已经领取的资金还要退回,还要承担相应责任,千万不要相信这类中介说法。

误区四:赤脚医生补助,和高龄补贴、低保互相冲突,领了补助就不能领低保。

纠正:大部分地区,离岗村医工龄补助属于专项生活帮扶,和低保、高龄津贴可以叠加,具体以当地县一级文件为准。

误区五:只要当过赤脚医生,到岁数自动打钱,不需要自己申请。

纠正:全部需要本人主动申请,提交身份、工龄佐证材料,经过乡镇初审、县级卫健人社复核、多轮公示之后,才会开始发放补助。不主动提交申请,不会自动发放。

客观看待赤脚医生养老这件事,不能简单理解成“讨要待遇”。

当年物资匮乏的年代,乡村传染病防控、疫苗接种、妇幼接生,绝大多数公共卫生基础工作,都是这群人来完成。在那个年代,他们拿工分,服务集体,时代条件局限之下,没有建立对应的社保,这是历史遗留问题。

几十年过去,人已经步入老年,身体病痛多,医疗开销大。解决他们的养老,本质上是社会对老一辈基层奉献者的回馈,同时也是给现在还在坚守的新一代村医传递信号:基层的付出,社会看得到。

但同时也要认清现实,全国一刀切统一高待遇,并不具备现实条件。改善是循序渐进的过程,一方面需要各地落实现有政策,简化认定流程,做好政策下乡宣传,不让符合条件的老人因为不懂流程错过补助;另一方面,也要逐步完善现有在岗村医的参保保障,避免几十年之后,今天的村医再变成下一批历史遗留难题。

很多农村家庭,家里父辈、祖辈就曾经做过赤脚医生。如果符合当地认定条件,可以主动到乡镇卫健办咨询,问清楚本地的申请时间、需要准备哪些佐证材料,不要轻信网上传言,一切以本县正式公开文件为准。

那么在你看来,想要妥善化解老赤脚医生的养老难题,更应该优先完善哪一块?是提高地方补助标准,还是优化工龄认定流程?欢迎评论区说出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