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南京王女士夫妇通过中介在雨花台区安德门附近租了一套房子,签了一年期合同,押一付三,付了押金和三个月租金,8月1日正式入住。
本以为是一次普通的租房,没想到住了没几天,房东上门维修电器时发现了王女士怀孕,当场要求她一周内搬走,理由让人哭笑不得——当地有"借死不借生"的风俗。
更让人心疼的是,王女士当时已经怀孕37周,即将足月,大着肚子被要求在极短时间内找房子搬家,身心压力可想而知。
这件事经江苏城市频道《零距离》节目报道后,8月20日冲上微博热搜,引发了全网关于"民俗能不能凌驾于合同之上"的大讨论。
调解后同意续租,但出具了一纸"霸王条款"事情并没有因为社区介入调解就圆满结束。
王女士向赛虹桥街道小行社区反映情况后,社区工作人员介入调解。房东虽然同意王女士继续住,但出具了一份《房屋租赁补充告知书》,条款之苛刻,让王女士夫妇看完直呼震惊:
租赁期内不得在房屋内生产及坐月子;
不得留宿月嫂、月子护理人员;
不得摆放月子医疗设备及产后康复器械;
预产期前30天必须告知待产及月子休养地点;
还需提供月子中心订单或其他住所证明。
王女士表示,自己和丈夫看到这份补充协议时都非常震惊,认为这些条款本质上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
值得注意的是,社区工作人员在调解过程中明确表示:"好像我没有听说过有这个习俗。"
什么是"借死不借生"?
所谓"借死不借生",是部分地区流传的一种民间旧俗——房子可以借给别人办丧事,但不能让别人在自己房子里生孩子。
关于这种说法的成因,民间流传着多种版本:旧时有人认为分娩有"血光"会冲撞宅运;也有说法认为新生儿"福气重",会带走房主家的气运;还有一种说法是外人在自家生孩子会"占掉添丁名额"。
说白了,这些说法都是缺乏科学依据的旧俗。但在现实生活中,这种观念确实还影响着一些房东的决策。
中介和房东怎么说?
记者联系房东时,对方表示"这是个人隐私,不便透露"。
帮王女士找房的中介工作人员也强调,当初撮合这笔租赁业务时,并不知晓王女士怀孕,"也没有跟我们说她是孕妇"。该中介坦言,不少房东尤其是年纪较大的,都讲究"租老不租生",年轻房东相对无所谓一些。
法律怎么看?民俗不能凌驾于合同之上
江苏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国皓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分析指出,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件事涉及的问题比较明确:
第一,法律没有任何禁止性规定。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没有任何一条规定禁止租客在出租房内怀孕、生产或坐月子。根据《民法典》第703条,租客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即依法享有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权,怀孕生子属于正常生活范畴,完全在合理使用的边界之内。
第二,风俗不具备法律效力。 "借死不借生"只是部分地区流传的民间习俗,不是法律认可的抗辩理由,不能以此限制公民合法的居住权利。
第三,事后增设的条款涉嫌"霸王条款"。 王女士的原始合同中并没有任何"禁止孕妇租住"或"不得在屋内坐月子"的约定。房东在合同生效后单方面出具补充告知书,额外增加租客义务、限制正常使用房屋的权利,属于单方变更合同行为,租客有权拒绝签署。
第四,即便合同里写了也可能无效。 退一步讲,就算原始合同白纸黑字写了"禁止坐月子",这类条款也因限制女性生育权、违背公序良俗,依据《民法典》第153条"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同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条款。换言之,即便租客迫于压力签署了此类补充协议,事后也可依法申请认定其无效。
第五,房东强行赶人涉嫌违约。 若房东坚持要求租客搬走,属于单方面解除合同,涉嫌违约。租客有权要求退还全部押金及剩余租金,并可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搬家费等实际损失。
此外,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孟莉在接受央广网采访时指出,《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禁租客坐月子"的条款,本质上是对女性生育权的不当限制,违反法定原则,类似限制性约定依法应当认定为无效。
不是个例:郑州也发生过类似事件
这并非孤例。2026年5月,河南郑州的丁女士也遭遇了几乎一模一样的事——她为陪读签了三年期的租房合同,月租1800元,按时交租,和房东关系也不错。年初房东上门修锁时发现她怀了二胎,没过几天就要求她搬走,理由同样是"借死不借生"。
更离谱的是,丁女士挺着大肚子一个人找房子,房东不仅不退押金,还反过来指责她违约。法律人士分析认为,房东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押金和剩余房租应当全额退还。
最终结果:房东赔偿违约金和搬家费
回到南京王女士的事件。在协商无果后,王女士最终另寻住处搬离。原房东同意赔偿违约金和搬家费,事件以协商解约落幕。
这个结果也印证了一个道理:私人讲究可以包容,交易规则不容任性。
舆论场:该不该理解房东?
事件上热搜后,评论区讨论非常热烈,大致分为几种声音:
主流观点认为"借死不借生"是缺乏科学依据的旧俗,房东的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破除陈旧观念很有必要";
部分网友分析,房东可能是出于现实顾虑,担心孕妇在房内出现意外情况会被归责;
也有人认为,赔偿违约金就行,不能强买强卖;
还有人分享了自己遇到的温暖经历——房东主动帮忙找月嫂、送营养品。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梅志罡从社会学角度分析指出,这类事件反映出的租房市场中值得关注的问题:信息不对称和隐性条款泛滥。很多房东不会在签订合同时主动告知这类禁忌,等到租客怀孕后才突然提出要求,让租客陷入被动,尤其是对于第一次租房的年轻人来说,根本想不到会有这样的"规矩"。
但各方有一个基本共识:房东若真有忌讳,应该在签约前白纸黑字写进合同,而不是等租客入住后、发现怀孕了才临时发难,把成本全部压在租客身上。
租房遇到类似情况怎么办?
如果你也遇到了房东以"风俗""忌讳"为由要求搬走或增设限制条款,可以参考以下步骤:
1️⃣ 保留证据:保存好租赁合同、押金收据、租金转账记录、房东要求搬离的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补充协议文本等;
2️⃣ 明确拒绝:以书面方式回复房东,表示不同意单方变更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可参考话术:"原合同无此约定,拒绝签署限制生育的补充条款,请按原合同履行";
3️⃣ 不要主动退租:切莫因"图省事"自行搬走,否则后续主张赔偿可能面临举证困难;
4️⃣ 多渠道沟通:协商不成可向社区居委会、街道司法所申请调解,或拨打12345热线反映情况,必要时可通过正规法律渠道维护自身权益,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获取针对性指导;
5️⃣ 遇极端手段及时报警:如果房东采取断水断电、换锁芯、扔东西等手段强行驱赶,及时报警处理,出警记录可作为后续处理的重要参考材料,同时建议咨询专业人士了解进一步的处理方式。
最后
租房的本质,是花钱换取安稳居住、正常生活的权利。怀孕休养、产后调理、聘请护理人员,都是普通人再正常不过的生活场景。
风俗可以是个人的选择,但绝不能成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借口。更何况,在一个法治社会里,任何"讲究"和"忌讳"都不能凌驾于白纸黑字的合同和明文规定的法律之上。
希望每一位租房的准妈妈,都不必再为这种事提心吊胆。
你租房时遇到过房东提出的奇葩要求吗?评论区聊聊
觉得有用先收藏,租房前翻出来看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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