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活动场所 财务合规 票据管理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合规

3.3.6 宗教活动场所白条可以报销吗?

邹凌瀚律师在为全国各地多家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团体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梳理场所历史财务资料时,白条报销是比较容易碰到的一类问题。

有些场所的工作人员拿着一张手写纸条过来,上面写着“购买某某物品500元”“收到某某款500元”,然后就问财务能不能报。

先说结论

自己写一张纸,不等于合法凭证。

但反过来,也不能把“没有发票”和“这笔钱一定不能处理”完全画等号。关键还是要看这笔业务到底是什么情况。

一、什么是大家平时说的“白条”?

所谓“白条”,通常就是本来应该取得相应票据,却没有取得,自己随手写了一张条子拿来报销。

比如:

“今收到某某购买香烛款500元。”
“今购买蔬菜500元,已付。”

写上日期、金额,再签个名字。

这种纸条最多能够说明“有人写过这么一张纸”,不能因为它上面写着金额,就当然成为场所可以入账的合法原始凭证。

如果本来可以依法取得发票或者其他规范票据,却为了省事不取得,直接用自制白条报销,这种做法显然不规范。

所以,能取得正规票据的,应当依法取得,不能拿白条代替。

邹凌瀚律师作为涉宗教法律事务律师、宗教活动场所法律顾问,在给场所做财务合规时,这也是比较容易发现的问题:票据看起来不少,但真正能够证明业务发生的材料并不完整。

二、但是,有些业务确实可能拿不到发票

这里又不能把事情说得太绝对。

宗教活动场所日常采购中,确实可能遇到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从个人手里购买农产品,或者发生一些小额、零星的支出,对方客观上不具备开具发票的条件。

这种情况下,不能简单理解成:

“没有发票,那就写张白条报销。”

也不能反过来理解成:

“没有发票,这笔真实发生的支出就完全不能处理。”

真正应该做的是把其他能够证明业务真实性的资料留下来。

比如收款证明、情况说明、审批记录、支付记录,以及能够证明货物实际收到的验收、入库记录等。

到底需要哪些材料,要根据具体业务判断,不能所有没有发票的支出都套同一套模板。

三、财务看到一张手写条,不能只看上面的500元

比如工作人员拿回来一张手写纸条:

“购买蔬菜500元,已付。”

财务人员首先应该问的不是“有没有签字”,而是:

看到一张白条,先把这几个问题问清楚

01买了什么?

02从谁那里买的?

03为什么买?

04钱到底给谁了?

05东西有没有收到?

如果是场所日常使用的蔬菜,能够找到采购人员、实际卖方,能够证明货物已经收到,支付也确实发生,再结合情况说明等资料判断,这和随便拿一张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白条来报销,性质当然不同。

财务审核不是看纸条写得漂不漂亮,而是看这件事情到底是不是真的发生过。

这也是邹凌瀚律师长期作为宗教活动场所法律顾问、涉宗教资深法律顾问处理财务问题时比较看重的一点:凭证的价值不是因为它是一张纸,而是因为它能够把真实发生的业务说明白。

四、能开发票却不开,和客观上无法取得票据,要分开看

这两个情况不要混在一起。

如果供应商本来就能够依法开具发票,场所为了省事说“不要发票,给我写个条”,然后拿着这张条报销,这种做法没有必要。

特别是金额比较大的采购、维修、工程、服务等支出,更不能长期靠白条处理。

但如果确实是从自然人处购买农产品,或者存在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取得相应票据,就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把业务真实性和资金支付情况尽可能证明清楚。

从涉宗教法律事务及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合规的角度来看,这两种情况的风险和处理方式本来就不同,不能一句“白条不能报销”就全部解决。

情形主要问题处理思路能够取得规范票据为了省事主动不取得,改用自制白条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票据,不宜用白条替代客观上难以取得票据例如部分自然人交易、小额零星支出等结合具体业务补充收款、支付、验收等资料金额较大或业务复杂仅依靠白条难以完整证明业务及资金流不应长期依赖白条处理

白条问题,关键看“为什么没有票据”

五、还有一个问题:白条不能解决“钱到底给谁了”

有些白条最大的问题甚至不是“有没有发票”,而是连收款人都说不清楚。

比如纸条上写:

“购买维修材料5000元。”

没写卖给谁,也没有付款记录。

那财务人员怎么证明这5000元真的付出去了?

如果只是工作人员自己写了一张条,既没有卖方信息,也没有收款确认,更没有银行转账记录,单靠这张纸,很难形成完整的资金证据链。

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取得发票的,更应该注意业务和资金两个方面的证据。

业务上,要能够证明买了什么、为什么买、实际收到没有;资金上,要能够证明钱给了谁、什么时候给的、给了多少。

六、小额零星支出,也不能因为金额小就完全不管

有的财务人员会觉得:

“才几百块钱,写个白条算了。”

金额小,并不意味着完全不用管理。

当然,小额零星支出没必要做成大型企业那样复杂,但基本记录还是要有。

至少应该能够让以后接手财务的人看得懂:
这是什么支出,为什么发生,谁买的,谁收的钱,实际支付了多少。

如果这些最基本的信息都有,财务核算才有基础。

邹凌瀚律师长期专注于宗教活动场所法律顾问、涉宗教相关法律事务研究及财务合规风险防控,在实际服务中经常会提醒场所:不要把财务合规理解成“见到一张发票就完事”。

一张发票解决不了业务虚假的问题,一张白条也不能自动证明业务真实。

真正重要的是前后的材料能够对应起来。

七、白条到底能不能报,最后还是要看这笔业务

所以,这个问题不能简单概括成“白条一律可以”或者“没有发票一律不能报”。

能够取得规范票据的,应当依法取得,不能用自制白条替代。

确实存在客观原因无法取得相应票据的,要结合具体业务,把情况说明、收款证明、审批、支付、验收等能够证明业务真实发生的资料留好。

金额较大、业务比较复杂的支出,更不能长期依赖白条处理。

从涉宗教法律事务资深律师、宗教活动场所法律顾问的角度,我更建议场所财务人员遇到白条时,不要第一反应就是“能不能报”,而是先把这几个问题问清楚:

这笔钱买了什么?
为什么买?
应该由谁收钱?
钱实际给谁了?
东西有没有收到?
为什么没有取得正常票据?

这些问题能够解释清楚,再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如何处理。

白条本身不是合法凭证的替代品;但财务管理也不能只剩下一句“没有发票就不管了”。

该取得票据的取得票据,确实无法取得的把其他证据补齐。

最终目的还是一样:这笔支出真实发生,资金确实支付,业务能够对应,账目能够说明白。

这才是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合规真正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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