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法官坚持法理与温情并重,积极疏导当事人对立情绪,促使双方和平解除婚姻关系,妥善敲定子女抚养、探视及财产分割事宜,最大限度降低离婚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
据了解,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结婚十余年,育有一名8岁的儿子。张某常年从事长途货运工作,夫妻二人聚少离多,受生活理念差异、沟通不畅等因素影响,双方隔阂不断加深,夫妻感情走向破裂。张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案件受理之初,被告情绪较为激动,双方就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分歧较大。
承办法官没有机械开庭下判,通过分别谈话摸清案件实情,发现二人并无根本性矛盾,主要症结来自长期分居带来的情感疏离。考虑到家事案件关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一纸简单判决难以化解多年积怨,还可能衍生抚养费、探视权等后续纠纷。法院组织开展圆桌调解,立足父母责任角度开展思想疏导,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向双方释明抚养权判定、抚养费给付、探视权行使等法律要点,引导当事人跳出相互争夺的思维,共同以孩子利益为先处理纠纷。
经过法官耐心劝导,双方逐步放下情绪对抗,理性协商各项事宜,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儿子由母亲王某直接抚养,父亲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200元直至孩子成年;婚后共有房产归王某所有,王某向张某一次性补偿8万元;张某可随时探视孩子,王某予以配合。
家事连着民生,调解温暖人心。下一步,永吉法院将持续践行柔性家事审判理念,把人文关怀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用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司法温情化解家庭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吉报江城发布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冯荟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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