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机制,成功妥善化解一起担保追偿权纠纷案件。承办法官以法理为依据、以情理为纽带,耐心释法明理、居中协调,既厘清担保法律责任,又化解当事人矛盾隔阂,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原告出于情谊为被告对外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债务到期后被告无力偿还,原告按照担保约定先行垫付全部欠款。代偿完成后,原告多次与被告沟通追偿事宜,但被告称自己资金周转困难,也无法制定可行性还款计划,双方反复协商均未能达成共识,矛盾不断激化,原告无奈向法院递交起诉材料。

法院受理后,若直接进入审判程序,不仅会拉长当事人维权时间,还会进一步激化双方对立情绪,不利于矛盾根源化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开展居中协调,将案件转至多元化调解中心,调解员全面梳理案件证据,厘清完整法律关系,发现本案事实清楚、权责划分明确,原告依法享有追偿权,被告理应承担全部还款责任。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一方面向被告解读担保追偿相关法律规定,清晰告知其到期拒不偿还代偿款,原告可申请强制执行,自身将面临财产查封、失信记录等不利后果,督促其正视自身还款责任,另一方面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向原告客观如实转达被告经济困难现状,劝导原告换位思考、适度包容。经过调解员多轮反复沟通疏导,双方逐步消除分歧、达成谅解,自愿签署调解协议。协议约定被告分批次偿还全部代偿款项,清晰列明每期还款时间、还款金额,原告自愿放弃其他附加诉求,不再追究额外损失。一纸调解协议妥善化解债务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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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冯荟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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