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话说得好,“人乡随俗”,可要是连对象身上的“味儿”都得随俗,这跨国恋谈得是不是有点太费鼻子了?
我叫方恬,今年25岁,在比利时鲁汶大学熬到研二。跟26岁的比利时小伙托马斯谈了一年半,感情稳定到我都开始琢磨毕业后留不下来的事儿了。可谁成想,绊住我的不是啥原则性大事,而是每天清晨那一阵阵让我怀疑人生的“生化暴击”。
去年冬天,我俩刚确定关系一个多月,我头一回留宿他在布鲁塞尔租的那间五楼老公寓。头天晚上一切都是粉红色的,老木地板踩着吱嘎响,暖气片烫得能烙饼,新换的床单透着洗衣液的清香。他刚洗完澡,身上带着点剃须水味儿和热气烘出的湿润感,那一刻我觉得自己被一整个异国的温暖气候带包裹着。可到了第二天清早,神话破灭了。
布鲁塞尔冬天的早晨灰扑扑的,我醒得早,侧脸对着还在熟睡的他。好家伙,他被子没盖严实,两条胳膊大剌剌地伸在外头。就在这安静美好的晨光里,一股神秘力量从被窝深处飘了出来。这味儿不酸也不馊,但绝对厚重,像件在衣柜死角闷了八百年的旧毛衣,带着点油脂的腻,带着点被体温反复烘烤的布料味儿,还掺和着他自身腺体捂了一宿的发酵气息。我直挺挺地躺着,拿被子掩住半张脸,硬是憋着气等他翻身把这团“毒气”搅散了才敢喘气。
后来住一起久了,我愣是摸清了这哥们的“气味生物钟”。刚洗完澡那两小时,他是香喷喷的;一过这劲儿,体味就像晒干的毛巾重新吸饱了水,从毛孔里往外渗。等到了第二天早上,他整个人就是个拧紧了一宿的玻璃罐头,一掀被角,那股沤了一夜的热气能直接给你醍醐灌顶。
最要命的是他那片腋毛。他夏天抬手拿个高处的东西,或者弯腰去茶几底下够遥控器,袖口那一道缝里就能飘出一阵极其淡薄却极其上头的气流,像枚印章在你鼻子上轻按一下,虽然看不清字但味儿是真的窜。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了,看着他洗完澡后湿漉漉的腋毛,那手感像条搁浅的鱼肚子。我小心翼翼地试探:“要不你剃一下?”他眨巴着眼睛反问:“为什么?它长在这儿是为了减少摩擦和散热的,我不觉得难看啊。”得,人家把生物学和美学一锅炖了,一句不卑不亢的陈述句把我怼得哑口无言。
真正让我顿悟的,是去他父母家过周末。他爸妈住在弗拉芒大区一个小镇上,院子里种着苹果树。他爸是个退休老教师,胖乎乎的,领口永远敞着,吃饭时胳膊肘往桌上一架,那片腋毛就光明正大地在餐桌上空飘扬;他妈端汤盘的时候,手臂也露着浅金色的汗毛,碰到他爸的手臂也只是低头一笑。在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这家人根本不觉得这些玩意儿需要“被适应”或者“被处理”,这就是他们身体的一部分,就像他爸说话慢、他妈烤苹果派总多放糖一样自然。
后来我回国一趟,飞机上中国阿姨问我跟老外谈恋爱啥感觉,我苦笑着说就是生活习惯不太一样,人家一句“那你不嫌弃?”直接把我问住了。等我再回比利时,在机场到达大厅,他穿着件灰毛衣攥着车钥匙等我。我推着行李车出去,他迎上来一个大大的拥抱。那一瞬间,他毛衣领口贴着我的耳朵,他身上的气味混着机场空调的冷风,在被体温焐热的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没那么刺鼻了。
现在,我已经彻底被腌入味了。他早上翻身带出的那股气息依旧会飘到我枕头上,但我不再屏息等待它散尽。我任由它飘过鼻尖,呼出一口气,继续搂着被子躺在他旁边。这味儿在他身上待了快三十年,既然我选了这个人,那这味儿也就成了我生活里的一部分。跨国恋啊,不仅跨越了千山万水,还得跨越生理的气味壁垒。爱情哪有那么多滤镜,不过就是褪去浮华后,你不仅接纳了他的灵魂,连他身上那股带点油脂味的“原生态气息”,你也能当成助眠的熏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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