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百姓关注)

8月24日,福建厦门绿林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敌敌畏等农药为数十家连锁餐饮企业开展消杀引发关注,律师称企业负责人涉嫌多项违法,或被罚款入刑。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斐然告诉@百姓关注 记者,《农药管理条例》第34条规定农药使用者应严格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林斐然认为,敌敌畏系中高毒有机磷杀虫剂、剧毒,涉事企业撕毁敌敌畏原标签,以及使用无任何标识的杀鼠剂进行消杀,涉嫌违反《农药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林斐然称,企业或个人明知违规仍使用农药开展作业,一旦造成多名消费者中毒、人身损害等严重后果,依据《刑法》第115条可按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林斐然表示,餐饮企业明知情况仍继续贩卖,可构成本罪共犯,将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3时许,湖里区发布通报称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当地警方及卫健等部门已约谈涉事消杀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