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部分都是社会类。
先说一个关于四川地震的大乌龙,非常无语的,我们觉得这样算不算犯罪?
四川长宁4.7级地震发生后,不少民众收到7.7级的严重错误预警,引发大范围恐慌。四川省地震局通报,涉事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早已在7月22日被终止官方预警服务授权,此次还冒用“中国地震预警网”名义推送信息。
很多人手机都收到了。
官方正版预警震级为5.4级,巨大数据偏差暴露违规问题。地震预警关乎公共安全,冒用名义、发布错误信息极易造成混乱,提醒大家后续以官方渠道发布为准。
媒体报道:
这个事情我们也是很蒙,查了一下,双方在10年前就掐过架。
其实我们一直以为这家单位是官方单位?这是他们对于此次事件的解释。
发了好几个版本,这是第二版:
然后发了第三版:
这个事情蛮麻烦,涉及到地震判定技术,根据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的声明,这个地震第一下的确是7.7级,只不过后续弱了很多。
网友对这个事情分成2派,一派认为没有授权就不应继续发布公告误导民众。
但是也有相当多的网友认为这个不过是偶尔一次预报偏差,总比不报好。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这个事情?
前天、昨天都在写的那个占座的事情其实还在发酵,关于各类座位现在也引发了争议。
很多人认为这个无座票根本就不应该存在:
这个事情我们觉得还是需要明确和解决一下,否则日后还会出现这种事情。
前几天那个青岛骂人事件也有结果了:
拘留10天。
网友们依然觉得很气愤:
估计这个事情应该也差不多结束了……
有个娱乐新闻,今天也是闹的蛮厉害。
和刘浩存搭戏的一个女演员叫做韩沛颖:
电视剧《主角》播出后,演员韩沛颖凌晨连发动态+直播,接连牵扯王晓晨、刘浩存两位同剧演员,一连串事件冲上热搜,整件事时间线梳理如下。
导火索来自王晓晨的一段采访。采访当中王晓晨聊起剧中的泼菜戏份,感慨刘浩存拍这场戏反反复复,从中午拍到傍晚,自己坐在监视器前面看着都觉得心疼,本意是夸赞刘浩存拍戏敬业。
剧中动手泼菜的角色,正是韩沛颖饰演的楚嘉禾。不少网友误解,把反复拍摄的原因归罪于韩沛颖演技问题,指责是她频频出错才要不断重拍,韩沛颖因此遭受很多网络非议。
8月24日凌晨,韩沛颖直接转发这条采访片段,发文质问:“泼了一下午,请问几件衣服?”,评论区直接艾特王晓晨,连续喊话:“泼了几遍给我说清楚”“给我道歉”,公开要求王晓晨出面澄清、向自己道歉。
同一时间段,她还晒出剧照发问,质问自己剧中“杨门女将”的重头戏被大量删减,想要知道戏份去向,同时在直播当中情绪十分激动,控诉剧组删减戏份、吐槽经纪人工作不作为,直播环境在楼道,整体状态起伏很大。
直播弹幕不断起哄,刷起刘浩存相关话题。韩沛颖顺着弹幕说出争议发言:“她14岁就跟某某某导了哦,那你们去抓呀去挖呀”,抛出一段没有任何实锤的模糊暗示,引导网友猜测联想。话音刚落又立刻改口否认,表示自己没有提及任何艺人,前后说法矛盾,录屏已经完整留存。
根据公开可查履历,刘浩存14岁还在老家读书,16岁才接触导演进行合作,该说法和公开时间线完全对不上,没有证据支撑,属于未经证实的传闻。
刘浩存粉丝会发声:
后续工作室发布了:
一件原本是澄清拍戏误会的事,一步步发酵,从喊话前辈道歉,再到直播抛出针对同剧女演员的模糊流言。有委屈可以发声,但公众人物在直播输出没有实据的暗示性言论,很容易扩散谣言,伤害他人名誉。
后续韩沛颖道歉:
我们也很无语……
还有一个令人非常无语的事情,央视报道的。
这个男的冒充女孩:
央视报道原版,比较长,有15分钟,有时间的话值得看一下。
网友们都觉得面对这种人应该严肃处理。
最后说的就是标题上的事情,令人惊呆。
我们以为这个社会上不会再发生类似的事情了,没想到还是发生了!
媒体报道:
完整视频:
后续大量媒体跟踪报道:
我们也是惊呆了,先梳理几个要点。
1. 店主夫妻第一时间上前搀扶,立刻拨打 120 急救送医。
2. 老人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为自身基础疾病急性发作。
3. 家属提出。10 万元索赔。理由是老人在牌馆范围内出事,店家实施了搀扶救助就要负责;同时放出威胁,不赔钱就抬遗体堵店门口不让做生意。
4. 警方、司法所调取监控、核实病史,明确认定店家无过错,依法不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5. 店主最初愿意出2‑3千人道主义慰问金,家属拒绝;派出所两次调解,金额从 10 万谈判压到1.9万,这个最让人无语。
6. 店主为避免门店被纠缠骚扰、家人精神压力大,妥协转账1.9万元,转账备注写人道主义补偿款,不是侵权赔偿。
店主儿子李先生说,当日老人主动进入店内,不到一分钟便出现不适,“其间我妈妈和他没有过任何交流”,发现异常后,母亲将其扶到店外,其他人拨打了120,“有人说扶他出去,呼吸新鲜空气”。5分钟后救护车到达,“当时还有生命体征,医生还给他测量,但神志不清了”。
李先生称,母亲因此事出现严重身体不适,“失眠、头晕、吃不下饭”,因担心母亲身体,父亲同意赔付,给对方转账1.9万元。李先生表示,事发后门店暂时关门,姐姐在照顾母亲,“刚交了房租,店干了两年”,还不确定是否继续开店。
网友们彻底惊呆:
最开始的时候,罗永浩都发怒了,说如果店主真的赔10万的话,这个前罗永浩和朋友们可以帮忙凑。
这个事情实在做的太令人寒心。
很多人把矛头对准了派出所。
在责任如此明确的前提下,为何派出所依然能把这个事情“调解”到1.9万?媒体都直接开骂了,怒斥执法单位和稀泥。
要知道,根据目击者邓先生介绍,事发后老板娘立刻上前施救,尝试掐人中,施救过程中还不慎摔了一跤。没想到最终还赔了1.9万。
我们查了下, 侵权责任成立的四个要件(本案全部不满足)。《民法典》第1165条:有过错、实施加害行为、发生损害结果、行为和死亡有因果关系,四者同时具备才赔钱。店家没有加害行为,反而做帮扶、打120,属于善意救助;死亡根源是老人自身慢性病突发,和店铺环境、搀扶救助行为没有法律因果关系;店家没有过错凭什么出钱?
网友们寒心的时候也都愤怒了:
我们查到《民法典》第184条: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通俗说:好心救人,救得不好、甚至施救过程出现意外,救助者也不担责。本案店家只是帮扶、呼叫急救,不存在救助操作失误。
而经营场所安全保障义务《民法典》1198条。棋牌室经营者有安全保障义务,但是“合理限度”,不是无限兜底。义务范围:场所没有地面、设施隐患;发现顾客突发险情,及时拨打急救、力所能及救助。而本案里场地无隐患,发现晕倒立刻打120,店家已经完全尽到义务。司法实践大量判例里证实,顾客自身突发疾病猝死,经营者及时报120,法院直接驳回家属索赔,不判店家赔钱。
调解≠法院判决,人道主义补偿≠法律赔偿(本案最核心误区)。
法定赔偿是法院判的,因为你有错,法律强制你出钱;调解人道主义补偿是调解是自愿协商,法律完全没有强制店家必须出钱,给钱不代表店家有错,只是情理上安抚、花钱平息纠纷;调解协议有合同效力,但如果起诉到法院,本案几乎不可能判决店家赔钱。现实痛点就是执法者和稀泥,调解场景下,店家经常面临闹事、堵门、影响生意的压力,很多经营者会选择小额妥协,这是现实无奈,不等于法理上认责。
家属的强盗逻辑是“人出在你店里,你扶了就要负责”,但法律不认可这套逻辑。老人不是来消费打牌,只是临时进店借座休息;发病是自身疾病,店铺没有制造危险;搀扶救助是善意行为,不能反过来把救助行为变成追责理由,不能 “救了就要担责,不救反而没事”。
这件事引发讨论核心矛盾:法律上店家无责,但现实调解中无过错好人依然掏了1.9万。大众担忧会形成示范效应,以后路人、商户看到有人倒地,会害怕出手施救,优先选择回避自保,造成“好人不敢救”的社会困境。
这个事情已经闹到央视都看不下去了,撰文批判:
网友呼吁:
更无语的是官方还要提出补贴店家:
这个钱不是纳税人的血汗钱吗?凭什么去给?
大家看完有何感受?聊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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