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评论员 张静宁
湖南棋牌店店主夫妇的遭遇,再度叩问着经久未消的“扶不扶”难题。
8月17日,一名患有多种基础疾病的老人因身体不适自行走进湖南祁东一棋牌店休息,老人突然晕倒,店主发现后立即上前搀扶并拨打120送医,但老人最终仍因自身疾病抢救无效离世。老人家属以“救助不当”为由向店主索赔10万元,并威胁“不赔就把遗体抬到店门口”,后经相关部门调解,店主向老人家属支付了1.9万元。25日,祁东县司法局介入调查后确认,店主的救助行为无过错,并表示店主此前被迫支付的1.9万“人道主义赔偿”将全额返还。
但钱退回来,不代表事情就结束了。
因为这件事最让人不安的,不是1.9万元本身,而是它传递出的信号:守法者吃亏,闹事者得利。如果这种逻辑不被纠正,社会善意会加速萎缩。
从法律层面来说,如果老人家属确曾以“把老人尸体放店门口”相威胁,那么这样的行为是把死者当作谈判筹码,把他人营生当作人质,已经越过了法律底线,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即便不追究刑事责任,其以“把老人尸体放店门口”相威胁的行为,也至少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应被依法处理。
因此,“扶不扶”的答案,不仅在退款里,更应在对闹事者的追责里。
从道义层面来说,店主是善意的救助者,家属却把老人的死亡当作向好人施压的筹码。如果这种行为不被追责,钱退了也只是纠正了一个错误的结果,却没有纠正错误的逻辑。这样的威胁索赔若不被处理,就等于承认“闹”是有效手段。会让普通人形成恐惧:以后老人摔倒,扶不扶?让不让进店?会让善意救助者承担不该承担的风险成本。失去亲人值得同情,但对死者家属的同理心,不能凌驾于是非判断。若有人利用亲人死亡去敲诈他人,那这种行为不应被宽纵。
此外,派出所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同样值得关注。行政调解是法律赋予的职权,但关键问题在于,派出所有没有依法处理“威胁行为”?如果派出所在明知存在威胁、闹事的情况下,既没有制止,也没有立案调查,反而用“各让一步”的方式让无过错方支付本不应承担的费用,无疑是以调解代替了执法,调解可以化解矛盾,但不能抹杀是非,否则便是对违法行为的另一种默许。
如今,虽然店家获得了补偿,但事后的纠偏不能掩盖调解中的问题。对恶意索赔人的过错轻轻放下,那么下一次仍会有好心人在调解室里妥协,仍会有旁观者在老人倒地时踌躇。要守住社会的善意,需要一个明确的信号,只有让闹事者不敢再伸手讹诈,让善意者不必再犹豫后退,才能保住社会对善意的信心,对法治的信心。
责编:朱肖明
审签:李兆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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