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居然要抢公章?被公安以“寻衅滋事”立案。
打赢官司却当不上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成死局!现在法定代表人处于空白状态。
被抢的是成都海威华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海威华芯"),两大股东的股权只相差0.2%,一边是上市公司海特高新,另一边是青岛南区国资,为了争控制权斗了五年,打多起官司花费上千万元,但还是没能破局。
有法定代表人能换公章,但只有公章却换不了法定代表人,现在谁能抢到法定代表人之位,谁就有机会掌控公司。
我是股权律师卢庆华,出版两本书《公司控制权》《股权进阶》,帮曾年营收过百亿公司解决控制权之争,下面具体分析。
一、海威华芯的股权结构
海威华芯成立于 2010 年,是国内较早提供 6 吋砷化镓和氮化镓纯晶圆制造服务的芯片制造企业,现在的股权结构如下:
第一大股东,青岛海岳控股有限公司(青岛南区国资),持股31.62%。
正威集团于2021年花12.885亿元入股,投前估值25亿元。
不到半年与海特高新发生矛盾,2023年将股权卖给青岛南区国资后退出。
第二大股东,海特高新持股31.41%。
2015年花5.55 亿元获得海威华芯52.91%的股权,成为控股股东。
2021年正威集团入股后退居二股东。
第三大股东,芯樾投资持股14.76%。
2021年海特高新与中电科二十九所发生矛盾后,通过购买第29所股权加入。
第四大股东,长源科技持股7.96%,2016年加入,2023年增持。
第五大股东,励骏投资持股6.38%,2021年投资2.6亿元。青岛海岳占93%份额。
第六大股东,中电科二十九所持股4.85%,2014年加入,2021年发生矛盾后减持。
2016年海特高新的公告说,海威华芯是海特高新和第29所共同打造的集工艺开发、器件模型、产品生产制造于一体的第二代/第三代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领域的开放平台。但2121年两家却闹翻了。
第七大股东,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2.66%。
2016年投资1.52亿元加入,投资期10年,回购利率只有年化1.2%,真低。
第八大股东,曾勇持股0.36%。
二、海威华芯公司章程规定
前两大股东势均力敌,股权比例只相差0.2%,2021年正威集团入股时签署公司章程规定:
2.1 董事会设计
董事会9人,大股东正威集团提名4人,二股东海特高新提名3人,第29所提名1人(减持后已转给芯樾投资),长源科技提名1人。
董事会会议有2/3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经全体董事2/3以上票数同意通过。
2.2 董事长人选
董事长任期一年,由董事会2/3以票数同意选举产生。
海威华芯上市前,董事长应从海特高新提名的董事中选出。
由董事长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股权律师卢庆华注:这个规则相互矛盾,如果海特高新提名的董事长没有获得2/3票数通过,就无法坐上董事长之位。
这也是导致法定代表人成死局的关键所在,选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规则也存在同样的矛盾。
2.3总经理人选
总经理任期一年,可以连任。经董事会2/3董事同意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在科创板上市之前,总经理应由董事长提名的人选担任。
2.4 财务总监人选
董事会根据正威金控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公司在科创板上市之前,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应由正威金控提名的人选担任。
公司章程如此规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财务总监的选举都可能会出现僵局。
在大股东刚加入时,也许还和谐相处,2021年7月按照公司章程规定选出九位董事。
海特高新的魏彦廷担任海威华芯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第29所的高能武担任总经理,正威金控的陈国宝担任财务总监。
但新董事长上任才一星期,就爆发第一轮斗争。
三、爆发第一轮矛盾,二股东"夺权"
3.1 二股东踢三股东
2021年11月3日,海威华芯作出 [2021]29号《关于公司经营管理层分工的决定》,称高能武因个人原因已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但高能武否认曾提出辞职,第29所也发函严厉斥责并要求纠正。
也就是二股东把三股东派的总经理踢了,两家合作超过6年了,这是为何?
3.2 二股东踢大股东
事情还没完,2021年11月9日,海威华芯再作出 [2021]30号《关于财务总监陈国宝的处罚决定》,对财务总监陈国宝作出除名的决定。随后强行将陈国宝驱逐出办公室,抢夺陈国宝保管的财务专用章、网银U盾等重要财务资料。
海特高新的董秘曾表示,海威华芯是无实控人的公司,将来要独立上市,正威集团是财务投资者,而正威集团想把海威华芯装入九鼎新材。
大股东正威集团背后的老板是"世界铜王"王文银,他还花15亿元拿下另一家上市公司九鼎新材的控制权,想将九鼎新材与海威华芯形成芯片全产业链的联动。
因为这样让海特高新产生不满?
3.3 三股东撤退
总经理被踢后,中电科第29所将14.86%卖给芯樾创投,剩下部分股权至今未能卖出。
在工商登记中,目前中电科29所派的高能武仍为总经理。
3.4 大股东打官司维权失败
大股东发起三起官司:
官司一,要求返还财务专用章、网银U盾等重要财务资料
虽然董事会曾通过《关于确保财务总监合法履职的议案》,同意将U盾等交给大股东派的财务总监保管。
但卢庆华律师认为:如果公司章程没写U盾由谁保管,董事会的职权不包括可以决定U盾由谁保管,后来董事会通过一项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决议,意味着董事会决议没有依据,这样是很难得受到保护的。
U盾应该由谁保管法律没有明确定,但《民法典》第61条规定,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U盾是公司的财物,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的人,在没有其他规定的情况下,由法定代表人保管是合法的。
所以U盾被法定代表人拿走后,是很难凭董事会决议要回来的。
大股东打输了官司,要不回U盾。
根据海威华芯的新公告,换大股东后对这事进行了调整。
2024年7月通过董事会决议,由马晓力对各类证照、公章、印鉴进行统一保管及安排。
卢庆华律师提醒:如果没有修改公司章程,结果还可能与上次一样哦。
官司二,要求确认踢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文件无效
大股东起诉,要求确认踢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两份文件依据的董事会决议不存在,要求判令公司的两份决定无效。
公司也承认没开过董事会会议。
法院认为,既然双方都承认没有开董事会会议,就不需要法院判决董事会决议不存在,而踢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两项决定是公司内部作出的管理决定,不具有可诉性,被法院驳回了。
卢庆华律师认为:按公司章程规定,总经理和财务总监都是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既然没有董事会决议,只有公司盖章的文件是不能算数的。
董事会决议需要2/3票数通过,大股东和三股东共有5/9票数,靠二股东根本无法撤换总经理或财务总监。
官司三,大股东要求原路退出
除了打官司维权以外,大股东已经萌生退意,不想与二股东战斗了。
大股东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增资协议》,由公司与二股东赔偿投资款及利息。
但海特高新认为《增资协议》已实际履行完毕。
最终仲裁认定《增资协议》已经履行完毕,2023年9月驳回了大股东的请求。
还说《增资协议》的决定事项已写入公司章程?
做股东容易,想退出是很难的。
三起官司,仲裁费、律师费过千万元,但大股东都输了。
2023年11月,正威集团把股权卖给青岛南区国资,退出了。
四、换大股东后,爆发第二轮矛盾
大股东换成国资后,2024年4月董事会正常换人,青岛海岳四人马晓力、刘杏村、王丽卿、肖书强当选董事,孙丽丽担任财务总监。
新董事才上位三个月,2024年7月又爆发矛盾。
上一轮斗争是二股东踢大股东和三股东,大股东和三股东都无心恋战,只想退出。
换了大股东后,不等二股东出手,大股东先下手为强。
4.1 大股东三步揽权
第一步,副董事长把握机会代董事长职权
海威华芯的新公告说,海特高新派的董事长魏彦廷于2024年7月2日向董事会辞职。而海特高新的公告没有否认这项,所以是真的?
第二天董事会就通过决议,由副董事长(马晓力)履行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职权,由马晓力对各类证照、公章、印鉴进行统一保管及安排,6位董事同意,海特高新2位董事反对,获得通过。
第二步,修改公司章程彻底改写规则
2024年7月22日股东会决议,将海特高新的董事提名权由3名减少为2名,新增励骏投资提名1名董事。董事长提名权由海特公司调整为海岳控股、副总经理提名权由总经理调整为董事长。
海威华芯的新公告说,出席股东的股权占比合计为99%以上(就是只有个人的小股东没参会?),除海特高新外的所有股东均对章程修正案投了赞成票,获得68.28%的股权比例通过。
海特高新说,海岳控股强行通过股东会会议决议修订公司章程,但实际上公司章程已获得规定票数通过?
之后海特高新起诉要求撤销股东决议,海威华芯的新公告说,法院认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表决比例合法有效,决议依法成立。
核心争议在于,《增资协议》的相关内容已通过法定程序写入公司章程,之后公司章程是否能依《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则修改,还是永久锁定不能修改股东协议中的相关规则?
最终法院以违反《增资协议》为由,判决撤销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
公司已向省高院申请再审,但海特高新拿到公章后要求撤回再审申请。
海特高新还以股东会决议违反增资协议为由,要求履行《增资协议》的约定,并赢了官司。
而公司已经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仲裁裁决,法院于8月11日组织开庭询问,现处于审理阶段。
卢庆华律师认为:
(1)从合理性角度,公司要发展,股东会变化,公司章程也会随之变化,但《增资协议》是不会变的,不可能要求公司治理永久锁定在不会变的股东协议里。
(2)从合法性角度,《增资协议》适用《民法典》,《增资协议》签署在前,公司章程签署在后,公司章程已经把《增资协议》的相关内容写入,《增资协议》的相关内容已经履行完毕,之后公司治理就应该按照公司章程来。
(3)2021年签署时全体股东都已同意公司章程,海特高新自己也签署了在后的公司章程,应该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则,就是经2/3以上股东同意可修改公司章程,而不是一直守着《增资协议》的内容不变。
(4)《民事诉讼法》第51条,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股东拿公章申请撤诉,应该不符合法律规定?
第三步,大股东坐上法定代表人之位
在修改公司章程的同一天,董事会决议通过选举马晓力担任董事长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2票(海特高新委派的董事)。
所以,在2024年时,大股东拿到了除海特高新以外的全部股东同意,上面的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都是合法有效的?
五、爆发第三轮矛盾,百人抢公章之战
在打官司的两年间,海威华芯由青岛海岳掌管。
2026年4月,由于无法进入海威华芯进行审计工作,海特高新2025年年度报告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海特高新实施三步计划:
5.1海特高新于2026年再发起两起官司
官司一,起诉公司和大股东、及大股东派的四位董事、财务总监,要求赔偿损失等。
官司二,股东知情权,要求公司、马晓力和财务总监提供财务资料,配合会计师、律师现场查阅等。
5.2 涤除定代表人
2026 年 5 月海特高新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26 年 7 月 14 日协助执行涤除马晓力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身份,海威华芯现在处于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状态。
涤除法定代表人的依据是撤销股东会决议的那份判决书。
但那次股东会决议是修改公司章程的。而按照旧公司章程,由董事会选董事长,由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法院判决并不涉及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决议,能依此涤除法定代表人吗?
海威华芯的公告说,已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目前尚未得到任何反馈。
5.3 上市公司带百人抢公章
2026年 8月18日下午,海特高新组织人员闯入海威华芯,撬开保险柜,拿走4枚印章,包括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党委印章、"马晓力"字样手写体签章。
公司报警后,公安以"寻衅滋事案"立案侦查。
5.4 海威华芯的僵局
到现在,海威华芯的公章被二股东拿走。
海威华芯发声明: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再用上述印章与公司开展业务,凡以此签署的文件公司一律不予认可。
但海特高新拿到公章后,给保安公司发送盖章的解除安保服务合同通知书,要求进行工作交接,并向法院申请撤回再审申请。
没有了公章,本来法定代表人签字也是可以的,但现在法定代表人也没有了。
这种情况下与公司签合同,未来都有可能不被认可,怎么办?
终极办法是看谁能拿到法定代表人之位,有法定代表人就能换公章,但只有公章却换不了法定代表人。
从青岛海岳角度,排除特殊力量干扰,找出涤除法定代表人的依据存在的缺陷,就有机会翻盘。
从海特高新角度,本来我之前以为有较大机会翻盘的,但结合海威华芯发布的最新公告看,好像有点难哦。
起诉要求赔偿损失、股东知情权等都解决不了法定代表人的问题。
重新选董事长的路也走不通。公司章程规定2/3董事出席才能开董事会会议,选董事长还要2/3票数通过。青岛海岳有4/9票,只要青岛海岳不同意,海特高新的人永远也做不成董事长,就是拿不到法定代表人之位。
还有一种办法是用钱解决,购买足够多的股权再修改公司章程,可能需要花费数亿至几十亿元。
至于其他股东,为何从2024年支持青岛海岳,变成现在支持海特高新了?他们会摇摆吗?会转向吗?
以上分析仅依据从外部看到的零星资料,如果有其他重要信息补充,也有可能结论不一样。
作者:股权律师卢庆华,擅长用不打官司的方式解决控制权问题,曾有百亿营收企业两大股东抢控制权斗争非常激烈,找了清华、北大、人大、政法等专家+红圈所律师,打多场官司没解决,后来找到我,用不打官司的方式解决的。
卢庆华是管理专业出身,考取律师资格20多年,出版两本书《股权进阶》和《公司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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