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通行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日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大队新增8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相关设置地点向社会公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序号

地点

记录交通违法类别

1

日照市东港区莒州路与菏泽路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2

日照市东港区鲁L9210警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3

日照市东港区鲁L9011警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4

日照市东港区鲁L9206警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5

日照市东港区鲁L9681警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6

日照市东港区鲁L9395警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7

日照市东港区淄博路与烟台路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8

日照市东港区海天二路东湖开元名都大酒店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日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大队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