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地方政府批复的项目文件,一纸法院生效胜诉判决,四份双方签章确认的履约还款协议,经巡视组交办督办,多重加持之下,四川成都民营企业中腾某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百余万元项目欠款,历经五年时间至今难以收回。从项目合作、司法诉讼,到多方协商签订还款协议,企业一路维权,却接连遭遇协议履约停滞,外地民企投资权益保障、国有平台企业契约履约问题再度浮出水面。

2021年,该公司依据政府相关批复文件,携带大型沥青拌和设备远赴河南杞县,开展新型环保建材合作项目,本是互利共赢的异地投资,却一步步陷入回款不畅、履约受阻的维权困局。

、项目合作落地投产 合作方账款未能如约兑付

2021年6月,杞县当地出具新型环保建材项目相关批复文件。出于对地方政府及国有平台主体信用的信任,2021年9 月25日,中腾某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四川某瑞道全建设有限公司)(下称 “中腾某聚公司”)与杞县某仕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杞县某资新型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 “杞县某资公司”)签订《沥青拌和站生产加工战略合作合同》。

按照合同约定,由中腾某聚公司投入 4000 型沥青拌和生产设备,派驻专业技术人员进场开展生产作业,杞县某资公司按月支付设备使用费等相关款项,每月付款额度区间为 20 万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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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拌和站合作合同,当事人提供)

项目正式投产后,杞县某资公司仅在 2021年12月支付40万元,后续未再按期履约付款。2021 年 12 月至 2023 年 3 月,中腾某聚公司依旧持续开展生产,自行承担原材料采购、人工、设备运维等各项成本。企业背负高额分期贷款,资金压力持续加剧,正常经营举步维艰,而合作方始终未能按时结算款项,双方合作难以为继。

、司法维权取得胜诉判决 执行阶段面临财产处置难题

经过多轮沟通协商,款项依旧未能落实。2023 年 2 月,中腾某聚公司向成都市锦江区属地审判机构提交立案申请。2023 年 6 月 5 日,一审审理结果出炉,判定解除双方合作合约,杞县某资公司需向中腾某聚公司支付设备进出厂相关费用、拆装费用、设备货款以及违约补偿,各项金额合计 462 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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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民事判决书,当事人提供)

拿到生效胜诉判决书,企业本以为回款迎来转机,但杞县某资公司并未主动履行付款义务。中腾某聚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法院核查,杞县某资公司名下没有可供处置执行的财产。2024 年 1 月,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权益未能得到实际兑现。

案件背后的股权变动,让债务关系变得更加复杂。据中腾某聚公司反映,2021 年 11 月5 日,杞县某资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 “某资商贸”)取得杞县某资公司 51% 股权,双方签订名股实债协议,约定某资商贸不参与杞县某资公司的实际经营;2023 年 11 月20日,某资商贸以零对价,将全部所持股权转回原始股东,完成退出。案涉相关债务由杞县某资公司承担,发生在某资商贸持股期间。

此后,中腾某聚公司向法院申请追加某资商贸、原始股东为案件被执行人。2024 年 4月,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予以准许。某资商贸就此提起执行异议之诉。2024 年12 月 26日,成都市锦江区相关法院判令驳回某资商贸全部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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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裁定书,当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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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判决书,当事人提供)

法院认定,某资商贸在持股案涉债务企业期间,未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又无偿转让股权,需要在2958万元认缴出资范围内,对案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司法层面打开了债权追索的路径,但企业回款的现实僵局并未就此打破。

三、 多份和解协议未能落地 债务化解方案推进遇阻

在执行受阻、企业承受巨大设备贷款压力的背景下,某资商贸主动接洽中腾某聚公司,提出由其关联企业收购案涉沥青、实验设备,设备收购款项直接用于抵偿全部案涉欠款。

2024 年 1 月 26 日,合作双方于当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试验设备转让协议》《资产收购协议》三份合作文本,约定设备收购所得款项专项用于结清相关往来款项。协议完成签署生效后,某资商贸未能按约定落实收购款项支付,此前多方沟通确定的各期付款时间均未能如期兑现,三份用于处置往来款项问题的合作文本就此停滞,相关企业的经营损耗持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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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协议,当事人提供)

、巡视督办促成四方还款协议 协议履约再遇停滞

由于往来款项问题久拖未决,在多方协调无果的情况下,2025 年 6 月 10 日,中腾某聚公司针对某资商贸公司多次违约、款项迟迟未能兑付的相关情况,向上级相关部门递交情况反映,该事项后续交由属地开展核实跟进。

在督办推动下,2025 年 7 月 11 日,四方正式签订《还款协议》,确认尚欠债务 400 万元,约定款项需要在 2026年12 月 31 日前全部清偿完毕;还款主体由某资商贸承担,杞县某资发展供应链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年 7 月 31 日,杞县某城乡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出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书面确认双方达成新的还款协议,承诺将依照协议履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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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协议,当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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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当事人提供)

然而,这份带着督办背景的四方还款协议,依旧没能完整落实。据企业反映,某资商贸仅支付三期款项之后就停止继续履约,剩余欠款至今至今尚未清偿。从最初的项目合作合同、已生效的胜诉裁判文书,到资产收购相关约定、督办后达成的还款协议,多份协议及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付款义务,始终未能得到全面履行。

、五年维权负重前行 民企期盼契约落地兑现公平

五年维权拉锯,给这家外地来豫投资的民营企业造成沉重负担。企业投入千万元级大型生产设备,项目前期大量垫资,持续承担设备贷款利息,上游供货商货款、员工工资结算均受到严重影响,企业长期亏损,资金链承压加剧,长期被拖欠的款项,对该企业实体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冲击。

“当初我们带着设备、资金远赴杞县投资,信任的是地方政策和国有平台的信用。如今判决文书、多份还款协议摆在面前,对方至今未能履约。外来民营企业的合法投资权益应当如何得到保护?” 中腾某聚公司负责人樊某对此深感无奈。

樊某表示,国家持续推进清理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不断强调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在他看来,国有企业本是遵守契约精神的表率,涉事国有平台企业多次签订协议却未能履约,既给企业带来巨额损失,也令外来投资者对当地投资环境产生担忧。优化营商环境重在落地见效,清欠工作应当落实到每一笔账款、每一份合同的实际履行当中。

据企业方面表述,相关责任方在 8 月 25 日委托第三方从中对接协商,提出先行支付部分款项并附加相应前提条件;企业如若不认可该方案,剩余款项有可能延后两年以上才能处理,沟通中还提到内部人员变动或将影响后续履约推进。该企业没有接受这套协商方案,认为对方并未拿出切实可行的纠纷处置方案,后续依旧持续向河南、北京两地有关单位提交材料,反馈自身遇到的实际问题。

企业恳请相关主管部门介入核查,督促涉事杞县某资商贸国企平台切实履行协议约定,兑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尽快结清全部欠款,让诚信投资经营的民营企业切实感受到公平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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