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 定 任 免 名 单
(2026年8月28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童剑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胡理文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王敏同志为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免去顾晓彬同志的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26年8月28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严冬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任命钟慧文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朱红霞同志的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安伟同志的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伟民同志的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李丽君同志的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马红霞同志的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严冬同志代理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8月28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严冬同志代理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方靖同志辞去常州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28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方靖同志辞去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曹忠明同志辞去常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28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曹忠明同志辞去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常州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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