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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 定 任 免 名 单

(2026年8月28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童剑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胡理文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王敏同志为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免去顾晓彬同志的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26年8月28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严冬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任命钟慧文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朱红霞同志的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安伟同志的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伟民同志的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李丽君同志的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马红霞同志的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严冬同志代理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8月28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严冬同志代理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方靖同志辞去常州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28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方靖同志辞去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曹忠明同志辞去常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28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曹忠明同志辞去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常州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