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掌上瑞丽】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瑞丽市2026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国有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德政复〔2026〕38号

瑞丽市人民政府:

《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瑞丽市2026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国有农用地转用的请示》(瑞政报〔2026〕4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瑞丽市人民政府将德宏州林业科学研究所的国有农用地5.8783公顷(不涉及占用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作为瑞丽市2026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瑞丽市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农用地转用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缴清所涉规费。

三、瑞丽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建设项目用地;按照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批次用地涉及占用林地、草地的,必须按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得进行供地和开工建设。

四、瑞丽市人民政府要加强转用批后监管,确保依法依规用地。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推送:王磊

审核:塔顺 方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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