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依据公开媒体报道、官方文件及当事人公开发言整理而成,目的在于呈现该事件的时间线和公开记录,文中不涉及对个人或者机构的法律定性,案件事实以权威机关正式文件为准。
第二次开庭是在1999年1月15日。
这一次旁听席上坐满了人,杜培武父母坐在前排,父亲的头发比上次白了一些,母亲的眼肿得像是哭过了许久。
杜培武被带到了被告席上,他的手中握着一个塑料袋,塑料袋里装着一件折叠好的衣服。
审P长宣布开庭。
“上一次开庭时,被告人在庭上翻供,并且说自己受到了刑~讯逼~供,F庭要求你出示证据,现在你有什么要说的?”审P长说。
杜培武站在那里,说:“审P长,我有证据,”
"什么证据?"
杜培武把手里的塑料袋举起来,说:"这件衣服。这是我当时穿的衣服。衣服上,有我的血。"
F庭里安静了一下。审P长说:"把衣服呈上来。"
法J上前把塑料袋交给审P长,审P长将衣服从塑料袋中拿出来抖开。
那是一条灰蓝色的衣服,是J服的款式,衣服上布满了暗褐色的痕迹,一块块的像是被某种东西浸透后又干了,前襟、袖子、领口等各处都有。
F庭里,彻底安静了。
审P长看着那件衣服很久,他没有说话,旁听席上的杜培武母亲捂住嘴,肩膀开始发抖,父亲坐在那里,眼睛盯着那件衣服一动不动。
有人发出低低的吸气声,后排旁群众站起、坐下好几次,吸气声此起彼伏,没有一个人说话,一个坐在角落里的年轻记者,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里相机又把手缩回来,他看了看法J,法J也在看他,他把手放回膝盖上,低头在本子上飞快地写着什么。
前排他父亲的眼圈泛红,抬手用指节轻轻按一下眼角然后放下,他望着杜培武。
审P长开口,声音有点哑,这件衣服是怎么回事?
杜培武说,"我被人吊起来,手腕磨破了,血滴在衣服上。我被人打,牙床出血,血滴在衣服上。我被电击,胸口的皮肉被电破,血渗出来,浸在衣服上。这件衣服上的血,都是我的。"
"这件衣服,你是从哪来的?"
入监时,看守所把我的衣服收进储物柜,我请求取出的。
审判长看着那件衣服,又看了看杜培武,把衣服叠好装回塑料袋里后说:“F庭会依法对证据进行审查,”
P判长,杜培武说,我还有话要再说。
"你说。"
我没有刹人,杜培武说,“我从来没有刹过人,我的妻子王晓湘被刹了,我想抓住凶手,但是凶手不是我,你们抓错了人了,”
F庭里安静着。没有人说话。
我是一名J察,杜培武说,我曾经宣誓要保护人民、保护无辜的人,我没有想到有一天,会被同事以这样的方式,逼迫承认没有做过的事,我请求F庭查明事实,要求F院还我清白之身,"
他说完,站在那里,看着审P长。
审P长没有看他,低头翻着手中的卷宗。
庭审继续进行。
公S人站起来说:“审P长,被告人的血衣不能证明他受到刑~讯,这件衣服的来源不明,不能确定是被告人受刑时穿的衣服。而且,被告人受的是'皮外伤',衣服上血迹的检验报告,我们没有看到。这件衣服,不能作为有效证据。"
审P长,刘胡乐站起来说,被告人受刑时穿的衣服,有被告人的陈述、看守所储物柜的保管记录,衣服上的血迹是不是被告人自己的血,可以进行检验,公S人认为“来源不明”,请问哪部分事实不明?
辩护人,公S人说:“你说衣服上血是被告人的,你有检验报告吗?”
“没有,刘胡乐说,但是可以申请检验,“衣服在,血在这,人在这,一查就知道是谁的,”
"申请检验需要时间。"公S人说,"法庭的审理期限,是有限的。"
那就延长,刘胡乐认为,一个关系人命的案件,多花几天时间来审理是值得的。
审P长说:“双方的意见F庭会考虑,血衣的证据效力由F庭依法予以认定,”
庭审继续进行,质证、辩论,一轮又一轮。
"审P长,"公S人说,"我要提醒F庭:被告人的血衣,是在本案侦查终结之后,由被告人一方自行取得的。它的真实性、关联性,都没有经过检验。如果每一个被告人都拿出一件带血的衣服,说是刑@讯逼!供的证据,那每一个案子都没法办了。"
审P长,刘胡乐提出,被告人遭受刑~讯不能单独成为一个指控。被告人在7月29日就向驻所检官控告过;驻所检官当众为他验伤并拍了照片,上述情况有记录可查,被告人并不是“拿出一件血衣”,而是始终在陈述自己被打,他的伤、他的血衣、他的控告书、他的陈述书,是一整套东西。公S人不能因为只看到一件血衣就否定整个事情。
F庭里,沉默了一会儿。
审P长问:F庭将会对综合考虑进行,双方有新的证据吗?
"没有了。"公S人说。
"没有了。"刘胡乐说。
F庭辩论结束,审P长问杜培武:"被告人,你还有话要说吗?"
杜培武站在那里,面对审P长说,“审P长,我再说一遍,我没有刹人,我受到刑~讯逼!供,我的血衣、伤疤、控告书都是真的,请求F庭查清事实,”
审P长点头,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杜培武被带回看所。
他坐在铺位上,想着今天的庭审,他想着那件血衣,他想象着审P长看着血衣的时候,沉默的那几秒钟,他想那几秒钟里他在想些什么。
他想着,F官,会不会信他?
他等了半个月。
那半个月,是他的人生中最长的半个月,他数着日子,一天两天,在放风时,在院子里走圈,一圈比一圈慢,蹲在墙角,看着头顶的铁丝网和外面的一小片天。
马光头问他:"判了吗?"
"没有。等着。"
会判重刑,马光头说,这样刹J察的案,判轻不了。
"我没刹人。"
我知道,马光头说,但你说了不算。
杜培武没有说话,他觉得马光头说的对,他说了不算,他只能等待。
1999年2月5日,宣判。
当天上午杜培武就被带到了F庭,坐在被告席上看着审P长。
审判长开始宣读判决书,判决书很长,念了很久,杜培武听着这些条文,听着“经审理查明”、听着“本院认为”。
判决书中杜培武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杜培武存在刑讯逼供、证据不足等辩解意见,经查,被告人杜培武所作供述系其本人自愿作出,与现场勘查、物证鉴定相互印证,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本院不予以采纳。
他说的那些话,就像一把刀子,一句句割在心上。
然后,他听见审P长念道:
杜培武故意刹人罪,判处S刑,并处剥夺XX权利终身。
F庭里,安静了几秒。
于是旁听席上有人开始哭泣,是杜培武的母亲,她浑身颤抖地被人扶着,父亲坐在这,不动不言,如同石像一般。
杜培武站在被告席上,听着。
觉得自己就像是站在很远的地方看另一个自己,那个“他”被判处死刑,他没有哭,他转过头去看了旁听席一眼,他看见自己的父亲、母亲,他的父亲也在看他,父子俩隔着人群看了很久。
审判长说,杜培武,若不服本判决,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云南省高院提起上诉。
杜培武说:"我上诉。"
他没有犹豫,他想着还有二审,想着二审的结果可能会不一样。
他被带出F庭,走到F院门前回头再看时,父亲仍然在原地坐着不动,母亲在流泪了。
他想着,他不能死,他死了儿子怎么办?他死了谁来证明他的清白?
他被带回看所,一路上,他没有说话,他没有流泪,他坐在J车的后座上看着窗外,窗外昆明依旧如此,街上的行人依然像往常一样行走,想着,这座城里不会有人知道今天有一个J察被自己的同事送上刑场。
晚上,他坐在铺位上,仰望天花板,把判决书内容在脑海中过一遍,死刑,剥夺权利终身,以后这两个词就要和名字一起被记住。
他还要上诉,他还要把血衣带到二审F庭上。
他不知道,二审,不会开庭。
他还不知道,就在他等待二审的日子里,城西出租屋中那支他供述扔进了滇池的炝,正在一个铁皮柜子里安静静地等候着。
炝有没有刹人,炝上的D道,也没有撒谎。
刹人的是另一个J察,此刻他就在三十公里外的某地安稳地睡着。
他都不清楚,他只知道自己不能死,他还有没说完的话,他还有儿子。
家里,杜培武母亲精神恍惚,她扶着墙,坐下来,不停的流泪,她坐在那里,看着地面,很久之后说:“培武不会刹人的,”
"我知道。"父亲说。
你去申诉,老伴说,告到北~京也要去告。
父亲没再说话,他走进书房拉开抽屉拿出一叠信纸,他在书桌前坐下来铺开信纸,拿起笔开始写。
他写道,我是杜培武的父亲,我儿子被冤枉了,他是一个J察,不可能刹人,请求上级领导对本案进行重新审查。
他写了一个晚上,写了十几页直到天亮,他把信纸叠好装进信封贴上邮票,第二天早上他骑自行车去邮局。
他把信投到邮筒里,然后站在邮局门口一会儿骑上自行车回去了。
从那天起,他隔几天就会写一封信,信的内容大体相同,他将信寄给了省人大、省高院、省政~法委等他能想到的部门。
他不知道那些信有没有用,但他认为写一封就多了一分希望,不写,就毫无希望了。
那晚杜培武没睡觉,他坐在铁床上一宿没合眼,看着窗外,从黑夜到天亮都没有睡着,他想着自己还有一个儿子,他不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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