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读适之先生《易卜生主义》一文时,总觉得他笔下传达出一种近乎跨越时代的普遍性:

人生的大病根在于不肯睁开眼睛来看世间的真实现状。明明是男盗女娼的……,我们偏说是圣贤礼义之……,明明是……我们偏要……明明是不可救药的大病,我们偏说一点病都没有!却不知道:若要病好,须先认有病。

奈何,这个世界上,总有些人即使贱如刍狗,也不愿拾起做人的一点尊严

不是说出身低微,而是明明还能选择站起来,却连那最后一点做人的骨气都懒得去捡。

下贱

下面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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讽刺的一幕啊!

24年买的坚果,到了26年突然毒死了人?

买家附上死亡证明和骨灰照片,要求退款,卖家怕事,退了。

几点吧,一是、

就在今年2月1日正式施行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已经明确禁止平台利用规则强制或变相强制商家承担退款不退货责任。按理说,制度层面,这个口子按理说已经收上了。

可为什么这种戏码还能继续上演?

人心变坏当然是直接原因。

但把所有责任都推给“人心”,未免太便宜了真正的始作俑者。

底层互害对谁有利,谁便是培育这风气的上游。

大家自己思索吧!

一个市侩时代,一个心智被整体歪曲的时代,人的天良公义正一点点被抽空,而当一个社会彻底丧失了罪感,也就必然丧失了耻感,瞒和骗一旦一天天被满足,人便一天天堕落下去,最后就连底线也几乎丧失。

像下面这条,同样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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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火山喷发,烟柱上千米。评论区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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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威胁的是个体的生命,结果其反应出的世道人心却是这般呈现,如果同胞受害是愤怒的唯一标准,甲醛白菜、泡药杨梅、矿物油……被伤害的是不是同胞?那些不可提及的种种受害的是不是同胞?怎么一到这些地方,声音就突然小了,甚至连个屁也不敢放?

对远方的、安全的、正确的仇恨对象,立刻显出凶兽相,对自己身上正在溃烂的脓疮,却立刻换上羊相。

巧滑和怯懦一天一天被满足着,便一天一天堕落着,但却又觉得日见其光荣。

这便是这般人的嘴脸,之前我说,你把别人的苦难当成“报应”,可如果苦难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又叫什么?

把别人的不幸变成自己的快感,无非是继承了阿Q的呓语。

而除去物理性的苦难,其实更多苦难指向的是精神的苦难,如果某些人到了这一步还意识不到这一点,还觉得别人的死可以是自己兴奋的点,那么你所处的这种精神状态本身,就是你正在承受的业果——只是你还不自知。

不是等将来才遭受惩罚,而是这种心态本身,就是正在承受的果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