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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最高法连续出台相关文件,反复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完善案件监督、纠错救济整套机制,实实在在化解老百姓打官司当中碰到的现实难题。公开统计可以看到,全国法院诉讼服务群众满意度持续保持高位运行,绝大多数纠纷,都能够通过正规诉讼渠道得到妥善处置。

可现实里,还是有不少普通人,心里对打官司这件事心存顾虑。很多人一辈子都不想跟法院打交道,可一旦遇上债务、财产、邻里矛盾,被逼无奈走上诉讼这条路,几乎把全部希望都寄托给法律。耗费时间精力,四处搜集证据,盼的无非就是一个讲理的结果。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静下心想过,假如某一件案子没有守住公正这条底线,受伤害的仅仅是打官司的双方当事人吗?

肯定不是。一件案子处理出现偏差,最先受苦的,是深陷官司的普通百姓。但它带来的影响会向外扩散,慢慢改变周围普通人看待法律的心态。老百姓心里就会犯嘀咕,真遇到难处的时候,法律还能不能保护普通人。

写这篇文章,我不是要否定这些年法治建设实实在在的进步。上诉率、申请再审率连续同比下降,大量历史积案完成清理,这些都是公开可查的客观成果。我只是站在普通人的视角,客观聊一聊,为什么司法公正被称作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关口,它带来的影响远远超出单一案件。普通人拿到一份不认同的判决,又有哪些实实在在可以落地的处理办法。

一、一个个案失衡,带来的是社会性连锁影响

对于法院工作人员来说,一年手上要处理成千上万起案件,单一个案子,只是众多工作里普通的一件。可落到普通老百姓身上,这一场官司,可能直接牵扯个人财产、名誉,甚至一家人往后的生活。

一旦案件处理出现偏差,当事人投入大量时间、金钱、精力,最后拿不到有理有据的说法。财产受损、名声受牵连,这些都是看得见的直接后果。

比个人遭遇更值得重视的,是向外传递出去的心理信号。

亲戚朋友、街坊邻里知道这件事后,会在心里留下印记。一部分人会产生想法,就算自己占理,走法律途径,也未必能够讨回公道。

当这种想法慢慢扩散开来,很多人遇到矛盾,第一选择就不再是起诉、调解这类正规途径。转而想着用别的方式解决问题,小矛盾越拖越大,衍生出更多新纠纷。这也就是为什么制度层面会反复强调,要重视每一起个案质量。维护个案公正,保护的不只是案件里面的当事人,更是全社会普通人对于规则的信任感。

从近年一季度公开的数据来看,全国法院上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同比都在下降,说明大部分案件,程序和结果都经得起检验。当然每年依旧存在一定数量的再审、申诉申请,出现申请不等于案件一定存在错误,但也说明,仍然有部分当事人,认为自身权益没有得到充分对待,这也倒逼整套监督纠错体系持续运转,给不服结果的当事人保留说理的出口。

这里有一个很多人都容易踩的认知误区。当事人不满意判决结果,不等于就是司法不公。法院判案,依靠的是手上现有的证据、现行的法律条文,不会完全顺着某一方的主观想法。诉求得不到支持,有可能是证据不够充分,也有可能个人主张本身缺少法律支撑。真正法定意义上的司法不公,多指程序严重违法、采信虚假证据、徇私枉法等情形。很多普通人维权走弯路,就是没有分清这两者之间的界限。

二、多重监督渠道,不是不服就可以随意启动

不少老百姓心里有一个固有误解,判决书一旦盖章下发,这件事就彻底定死,再也没有改变的机会。事实并不是这样,我们已经搭建了一套层层递进的纠错监督体系。

最基础的就是两审终审制度。拿到一审判决,心里不认可,在规定期限内,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开启二审重新审理,这也是普通人使用最多的救济途径。

二审判决生效之后,如果手里出现新的关键证据,或者认为原审判决程序、法律适用有明显错误,还可以提交材料,申请再审。

除了法院内部自我纠错,外部监督渠道同样配套齐全。检察院可以开展法律监督,满足法定条件就能够提起抗诉。人大、纪检监察机关,也依法受理对应问题线索。

但这些救济渠道,有明确的受理门槛、法定时间,不是只要心里委屈、内心不服,就可以随便启动。

申请再审,口头诉说自己的遭遇,不足以推动立案。需要拿出新证据,或者明确指出原审在证据、程序上实实在在的硬伤。不少当事人反复诉说个人委屈,却提交不出对应的书面材料,申请被驳回之后,就容易产生“渠道不起作用”的感受。

现实当中经常碰到,大家把“对判决不服”和“法官个人违纪”两类线索混在一起提交。明明只是案件实体存在争议,却当成公职人员徇私的线索去举报。材料提交之后,工作人员需要重新甄别分流,反而白白消耗当事人自己的时间。

看懂这一层就会明白,整套制度既保障普通人有说理的地方,同时也不会无条件接纳没有事实依据的诉求。

三、普通人面对判决异议,务实可行的操作思路

打官司拿到的结果,和自己预想差距很大,很多人情绪一下子上来,到处盲目递交材料,折腾好几年,也得不到想要的结果。结合现行制度,普通人记住这几条实在的思路,可以少走很多弯路。

第一,拿到判决书,第一件事仔细读文书说理部分。判决书会写清楚哪些证据被采纳,哪些诉求不被支持,对应的法律理由是什么。先看懂法院判案的内在逻辑,分清自己吃亏,到底是证据短板,还是法律适用存在争议。千万不要不读判决书,直接到处申诉反映。

第二,牢牢记住各个程序的时间节点。上诉、申请再审全部都有法定时效,一旦超过期限,想要再启动后续程序,难度会成倍增加。现实不少当事人,只顾着生气发泄,错过了时效,后续处处碰壁。

第三,维权的核心永远是证据。口头讲再多事实,没有书证、物证、录音、证人这些材料做支撑,很难推翻已经生效的判决。想要改变原有结论,重点是补齐有效的客观证据,而不是反复讲述个人遭遇。

第四,把两类诉求分开处理。单纯不认可判决结果,就走上诉、再审、检察监督这类诉讼救济渠道。只有手上掌握法官违规办案实打实的线索,再向纪检监察部门提交材料。两类材料分开整理,不要混杂在一起递交。

第五,条件允许,尽量咨询专业法律从业者。普通老百姓看不懂复杂法条,分辨不出案件还有没有救济空间。专业人员可以客观评估案件前景,避免抱着希望渺茫的诉求,常年消耗自己的时间精力。

打官司维权,拼的不单单是情绪,更多是证据、程序,还有对于规则的理解。用好制度给到的正规途径,才是维护自身权益最稳妥的办法。

聊到这里想问大家,在你的认知当中,普通人参与诉讼,守住自身权益最关键的一点是什么?欢迎评论区理性留言探讨。

免责声明:本文属于法治科普内容,仅作知识分享,不针对任何具体案件和个人,不构成法律意见。现实遇到纠纷,请结合自身情况咨询专业法律从业者,案件处置全部以司法机关正式文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