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26日下午,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庭内,国徽高悬,气氛凝重。当审判长念出"判处熊新兴死刑"的判决时,法庭外早已等候多时的数百名群众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和欢呼声,有人激动得泪流满面,更多人掏出手机,消息传到抚州街头,鞭炮声顿时此起彼伏,仿佛过年一般。
这一天,抚州人等了太久。
熊新兴,绰号"国国",曾用名熊县兴,1967年10月出生于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嵩湖乡熊家村。这个距县城约十公里、全村仅四百来人的小村庄,是他一切罪恶的起点。
熊新兴兄弟三人,他排行老三,父亲是个走村串户的木匠。小学毕业后,成绩不好的熊新兴辍学在家,村前的田埂上时常能看到他牵着一头大黄牛放牛的身影。十六岁那年,他跟着父亲学做木匠活,没学几年就成了独当一面的大师傅,但熊新兴天生不安分,赚了钱就请乡里的小混混吃喝,在当地渐渐混出了"很有人缘"的名声。
改变熊新兴人生轨迹的是他的岳父。这位岳父是十里八乡闻名的"能人",在广州收贩古董,颇有商业头脑。熊新兴结婚后放弃木匠活,跟着岳父走南闯北,往返于江西和广东之间收贩古董,一度挣了不少钱。
然而好景不长,1988年,岳父因走私国家珍贵文物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熊新兴也因此被劳教三年。
三年劳教没有磨掉他身上的戾气,反而让他更加信奉暴力和丛林法则。劳教释放后,他在乡里网罗了一批人,整日打打杀杀,当地不管出了什么事,也不论谁对谁错,谁给他好处,他就带人前去帮谁"摆平"。
1992年是熊新兴暴力倾向彻底暴露的一年。他向一位小学同学敲诈三万元,同学不买他的账,恼羞成怒的熊新兴指使手下用军刀刺穿同学的大腿,同学的弟弟也被打得颅骨骨折。兄弟俩怕日后再遭不测,只好远走他乡,再不敢回抚州。
同年,熊新兴带着妻子离开农村,到抚州市区闯荡。起初他跟妻子做一些小本生意,但没多久便旧病复发,遇事靠拳头解决,很快又网罗了一批社会闲杂人员。一年多下来,他掘得了第一桶金,1994年在抚州市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正式落户市区。
真正让熊新兴在抚州黑道上立住脚跟的,是1996年2月的范家村事件。
当时熊新兴与嵩湖乡范家村一村民发生矛盾,在抚州恶势力头目廖铁牛的帮助下,他纠集了抚州另一个恶势力团伙头目张文锋等近百人,手持刀枪,浩浩荡荡杀向范家村,整个村子鸡飞狗跳,家家关门闭户。
此次行动大长熊新兴的威风,也使他意识到,要在抚州站稳脚跟,必须有自己的武装势力。于是他耍尽手段,把张文锋团伙收归名下。为了拉拢张文锋,熊新兴将张文锋的哥哥张文军安排到自己身边开车,后来又任命为博福公司法人代表,负责经营博福公司、开设赌场、逼收赌债、暴力拆迁。
在张文锋1997年被关押期间,熊新兴四处找关系,使张文锋在关押期间受到了"特殊照顾",张文锋知恩图报,被释放后便带领几名恶势力团伙成员正式投靠熊新兴。
从1996年下半年开始,熊新兴在抚州市先后成立了抚州联达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江西联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博福建设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公司经理、副经理、办公室主任、出纳等重要职务,全部由手下骨干成员担任:熊建祥负责经营联达公司、管理赌场、骗取金融机构资金;花其辉负责管理工程项目;唐天安负责管理赌场、骗取金融机构资金;董啸林曾负责管理联达贸易公司。
这样一来,一个以公司为合法外衣、以暴力为后盾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抚州逐步成型。组织结构呈金字塔状,熊新兴高居塔尖,张文锋为二号人物,下面是熊建祥、花其辉、唐天安、董啸林、张新军、李华、张强、罗海洋、张国华等骨干,再下面是数十名打手和马仔。
熊新兴对手下的管理恩威并重。除了分给住房、汽车和经济资助外,对他们遇到的困难,熊新兴也都会竭尽全力疏通关系、帮助解决,这些人自然死心塌地为其尽忠效力,但谁要是背叛了他,哪怕是说他一句坏话,都有可能惨遭不测。
抚州另一涉黑人物陈小荣的死,就是最血淋淋的例证。
1996年,陈小荣帮熊新兴联系购买当地复兴大厦土地,熊新兴承诺给陈小荣百分之十的利润,但事成之后并未兑现。为此,陈小荣私下常跟人说熊新兴是乡下人,不讲信用,并扬言要到中纪委、公安部去告发。
熊新兴怀恨在心。当时另一骨干成员董啸林正受熊新兴冷落,常跟陈小荣谈论对熊的不满。没想到为了讨好熊新兴,陈小荣于1999年11月9日晚向熊新兴告发了董啸林的言行。熊新兴听后却决定借刀杀人,他要陈小荣把董啸林说坏话的内容录下来,并承诺给其回报。
次日晚,不知是计的陈小荣邀董啸林喝酒、吸毒,暗中录下了董啸林说熊新兴坏话的内容,第二天便把录音带交给了熊新兴。11月12日晚,熊新兴邀董啸林前往南昌,途中把陈小荣录音的事告诉了他,并要求董啸林一个星期内给一个交代。董啸林顿时对陈小荣恨之入骨,当即提出要把陈小荣带到乡下去好好"教训教训",得到了熊新兴的同意。
11月13日下午四时许,董啸林与同伙董武忠以拿毒资为由,将陈小荣骗到嵩湖乡陈油村董武忠的房间,与董武忠、董建华、董圆龙、董润龙等人把陈小荣双手反绑。董武忠、董建华、董啸林先后用锄头敲击陈小荣的双腿,陈小荣的左下肢被切断动脉,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熊新兴得知董啸林将陈小荣打死后,便叫人送钱给董啸林让其出逃,在此后五年里,熊新兴安排董啸林在上海市、福建省建瓯市等地躲藏,并提供十余万元资金供其使用。
熊氏犯罪团伙对待无辜群众同样狠毒。1996年底,嵩湖乡范家村青年范某回家过年,只因穿了一身时髦的新衣,便遭熊新兴的侄子、团伙骨干熊建祥一顿毒打,熊建祥还用杀猪刀将范某肛门刺穿,致使范某终身残疾,此后流落他乡,有家不敢回。
1998年2月17日晚,另一流氓团伙成员廖建阳在抚州赣东夜总会调戏小姐,激怒了看场子的熊氏犯罪团伙成员付红伟。付红伟大打出手,廖建阳恼羞成怒,纠集唐志凯、黄涛等持砍刀找付红伟报仇。付红伟也纠集了李华、罗海洋等三十多人,携带枪、铳、刀等凶器围住廖建阳一伙,在马家山将廖建阳打倒在地,用乱刀将其砍死。
1998年9月,为了寻仇,张文锋、李华、张国华等将与此事无关的无辜被害人周某(十七岁)、王某某(十八岁)胁迫至抚州市火葬场,采取用刀一个一个剁手指的方法逼问对方团伙成员的下落,直到周某被剁掉两个手指、王某某被剁掉四个手指后说出"情报"才住手。2002年5月,张文锋在抚州市"自由空间"舞厅无端殴打杨斌、刘小虎,致使杨斌被迫离开抚州,再不敢回来。
2000年5月发生的谢某命案,更是暴露了这个团伙的无法无天。当时因怀疑十六岁的谢某偷盗联达养鸽场的鸽子,熊新兴的哥哥、团伙成员熊安兴驾车追赶谢某。追上后,熊安兴二话不说,就用汽车保险锁将无辜的谢某颅骨多处打破,谢某在送医途中死亡。
事后,在熊新兴、熊安兴的贿赂下,个别民警、法医协助其将命案现场伪造成交通肇事现场,致使熊安兴逃避了法律的制裁。
该团伙还多次以殴打、拘禁等暴力手段向多人逼要赌债。1999年11月,包工头徐某某向熊新兴索要拖欠的工程款,熊新兴以没现金为由,强行用赌博筹码作抵押,并"邀请"徐某某在其赌场"玩一把"。结果徐某某不仅把筹码输了个精光,还欠下熊新兴赌资三十万元。因无力偿还,熊新兴指使张国华等人持枪到徐某某工地上追债,追债无果便放置土制炸弹、朝天鸣枪。
之后,熊新兴又指使熊建祥、花其辉等将徐某某押至抚州市火葬场,扬言要将他扔进火炉里活活烧成灰。徐某某的朋友用一辆"三菱"吉普作抵押,才留下他的命,此后徐某某便流落在南昌的建筑工地上,靠打工为生。
开设赌场、设骗局、强迫赌博是熊新兴大肆敛财的核心手段。
1998年至2000年间,熊新兴在自己家中、抚州宾馆、富奇宾馆、抚州电机厂等地四处开设赌场,利用假牌、假骰子和遥控器诈骗巨额赌资。赌场由熊建祥、唐天安及张文军等人管理,负责收取"头钱"、放高利贷、发放筹码、操作赌博机和追赌债。熊新兴在每场赌博过程中,按庄家每次封庄时输赢数目的百分之五抽取"头钱";在放高利贷时,按百分之五收取利息,非法获利达三百余万元。
当地一些企业老板都怕被熊新兴叫去赌博,因为他们知道,只要是与熊新兴赌,必定是输多赢少,但最后不得不硬着头皮陪他"玩两把"。仅1999年9月的一天,熊新兴就诈赌骗得邓某某一百二十七万元,他个人获得八十一万元。
骗取金融机构贷款是熊新兴敛财的另一大支柱。
为了骗取金融机构资金,熊新兴在时任抚州市城市信用社中心社管理专班主任何辉光的帮助下,通过虚假承诺、虚假担保、行贿等手段,有组织地骗取抚州市多家金融机构资金达三千四百九十一万余元。
何辉光被熊新兴成功腐蚀后,与其称兄道弟,对他有求必应,熊新兴想贷款,他二话不说直接签字,当时的抚州市信用联社简直成了熊新兴的提款机。这些贷款一直到案发前都没有归还,致使当地金融机构遭受重创。何辉光后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保险诈骗也是熊新兴的生财之道。
1998年1月7日,熊新兴驾驶他的那辆528型宝马车时翻于路边水沟中,车损人伤。为了得到保险公司的全额赔偿,他亲自用铁锤和撬棍敲砸汽车发动机等主要部件,造成毁灭性损坏。1998年3月,保险公司全额赔付了熊新兴六十六万余元。
欺行霸市、强迫他人进行交易、强拆他人房屋,是熊新兴惯用的敛财手段。
1997年,熊新兴将一块地皮以一百余万元的价格卖给陈某。第二年土地升值,熊新兴想要回来,但陈某不同意。熊新兴便指使张文辉等人携带砍刀到陈某家威胁,陈某最终被迫退还土地。2004年初,熊氏博福公司在赣东大道北延伸段的开发项目中,因拆迁补偿费用过低,部分群众不愿意搬迁,熊新兴指使手下采取上门威逼、殴打等手段强行拆毁房屋。一位住户不愿搬迁,父子俩被打成轻伤;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太太不愿搬迁,这伙人在深夜强行入室,连人带被子扔进了垃圾堆。拆迁户多次到抚州市委、市政府集体上访,这也成为后来警方深入调查熊氏犯罪集团的重要突破口。
在大肆敛财的同时,熊新兴也在精心包装自己的"红顶"形象。
他四处活动,取得了抚州市临川区一届民主党派政协委员和二届政协经济界委员的头衔。靠着"政协委员"这顶帽子,熊新兴更是使出浑身解数,大肆拉拢、腐蚀党政干部。由于其活动能力很强,久而久之,部分官员竟通过熊新兴疏通关系、得到提拔,熊新兴也因此被称为"地下市长"。
在善良的乡亲们眼中,熊新兴曾是"大能人",以宝马代步,拥有数家公司,资产高达一点四亿元。在熊新兴的家乡熊家村的村口,立着一个气派的牌楼,是由熊新兴捐资兴建的,牌楼一角刻着大段文字:"他为人耿直,乐于助人。虽然长期在外为事业奔波,但从不忘家乡的经济建设。"2002年,熊新兴捐款二十万元兴建了乡中心小学,而且以他的名字命名。他每年还为乡里所有的孤寡老人每人捐款六百至八百元不等。这些慈善举动,一度蒙蔽了不少人的眼睛。
熊新兴能做到这些,其建造的联达俱乐部"功不可没"。
在抚州市西南郊,有一片外形别致、装饰豪华、占地二百亩的建筑群,这就是被人们戏称为"江南红楼"的联达俱乐部,是熊新兴拉拢、腐蚀官员的专门场所。这里只设有一条专用通道,在入口处有座瞭望塔,可以鸟瞰周边全景。网球场、垂钓场、游泳池、桌球馆一应俱全。主建筑为三层别墅,一楼是桑拿、泡脚屋;二楼是餐饮、舞厅;三楼是豪华客房。每逢节假日,各种高级车辆云集,可谓"高朋满座"。
为了给其犯罪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寻求保护、逃避打击,熊新兴利用金钱大肆拉拢、贿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编织了一张层层叠叠的"保护伞"网络。已查明充当"保护伞"的人员,上至原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许晓刚,下至原临川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大队长操宜荣、民警祝金发等多人。
许晓刚是这张保护伞网络中级别最高的人物。他1994年起任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长期分管刑事侦查工作。这位曾指挥侦破过一些大案要案、曾因指挥全省"打黑"而闻名的警界高官,最终却因"黑老大"熊新兴而落马。
许晓刚与熊新兴的交往始于2000年,之后两人来往频繁、关系密切。2001年春节前的一天,熊新兴到许晓刚家送给许一万美元;同年的一天,熊新兴陪许晓刚到北京出差,在北京昆仑饭店送给许晓刚两万元人民币;同年,熊新兴到许晓刚的办公室送给其三万元人民币。2002年3月的一天,熊新兴与许晓刚及许晓刚的"红颜知己"邓某在南昌一歌舞厅唱歌。邓某是一位歌手,曾参加过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并拿过银奖。邓某当时说今年还准备参加比赛,但是自己拿不出歌曲制作费。许晓刚马上要熊新兴帮她出这笔钱,熊新兴唱完歌后就从汽车里拿了五万元送给邓某。2002年6月,熊新兴接到许晓刚的电话,说邓某在北京要出MTV个人专辑,需要三十万元,叫他"资助"一下,熊新兴当即汇给邓某三十万元。
见熊新兴如此大方,许晓刚便把熊新兴当成私人出纳,需要用钱就向他要。2003年4月,许晓刚的情妇李某开服装店急需一笔钱进货,许晓刚马上打电话给熊新兴,熊新兴第二天就将三十万元人民币和二十万元港币当着许晓刚的面送给李某。据后来法院审理查明,许晓刚从熊新兴处收受、索取的贿赂共计人民币八十五万元、美元一万元和价值人民币八点二万元的玉镯两只。
钱不会白送。许晓刚投桃报李,对熊新兴格外关照。2002年至2004年,熊新兴多次被群众举报涉嫌开设赌场、故意伤害、组织黑社会等犯罪情况,身为公安厅副厅长的许晓刚及时向熊新兴透露举报的内容,并多次去抚州,与当地党、政、公安机关领导用餐时选择熊新兴的山庄或叫熊新兴陪同。2004年9月23日下午,江西省纪委通过江西省公安厅要对熊新兴采取强制措施,省纪委"8·28"专案组和公安厅"8·25"专案组开会研究抓捕方案,会上商定由公安厅依法对熊新兴进行刑事拘留。许晓刚得知后,立即将这一信息透露给熊新兴,熊新兴得悉后立即外逃,致使当天抓捕未果。
抚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尹光同样拜倒在熊新兴的金钱利诱之下。尹光分管抚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经侦大队,2002年7月,抚州市公安局接到江西省公安厅的指示,要求对熊新兴涉黑案的有关问题进行查处,抚州市公安局随即成立专案组,由尹光担任组长。尹光马上告诉熊新兴,熊新兴告诫有关人员统一口径,并威胁证人,最终导致专案组对熊新兴的调查没有任何结果。此外,尹光还利用职权帮熊新兴追讨债务。据查证,尹光先后收受熊新兴贿赂共计人民币二十七万元:2002年夏在珠海海湾酒店收五万元;2003年初在熊新兴家收十万元;2003年夏在广州中国城大酒店收两万元;2003年秋上门收十万元。
临川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原大队长操宜荣,明知熊新兴到处开赌场聚众赌博,他不但不去查处,反而暗示熊新兴给他"意思意思"。1997年至2001年,熊新兴先后给操宜荣"意思"了二十八万余元。有了巡警大队长的保护,熊新兴开设的赌场从来没被查处过,1999年初甚至在距巡警大队不足五十米处公开设赌。
2004年12月,一封署名"正义战士"的举报信摆在了江西省公安厅领导的案头,信中举报熊新兴"网罗当地一些地痞流氓,目无国法,肆无忌惮地以黑敛财、以财贿官、以官护黑,罪恶极大,令人发指"。
事实上,此前类似的举报信早已像雪片般飞向上级有关部门,但每次调查要么当事人摇头否认,要么证人杳无音讯。
这一次,省有关部门在侦办一起经济案件时,查证了联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嫌金融诈骗的犯罪事实,省公安厅决定以此为突破口,成立"1·27"专案组,从全省抽调五十六名民警,分别以熊新兴涉嫌寻衅滋事罪、隐匿销毁会计凭证罪立案侦查。
2005年2月28日,警方将熊新兴刑事拘留,但侦查工作一开始,各种干扰和压力便纷至沓来。由于在尹光的"组织领导"下,熊新兴涉嫌的犯罪案件已经被查过两次,很多关键问题都已被"摆平",犯罪嫌疑人也有了"抗药性"。
得知警方再次侦查,主要犯罪嫌疑人闻风外逃,切断了与家人朋友的联系,账册、票据及其他重要证据被销毁或藏匿。专案组向证人取证时,证人不是回避就是不敢陈述事实,有的证人刚向专案组提供证词,就遭到不明身份的人威胁、殴打。接着,专案组组长接到了恐吓电话:"你们竟敢搞我们老板,到时候你们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但专案组没有退缩。办案民警顶住干扰和压力,通过艰辛努力,将外逃的十余名犯罪嫌疑人陆续抓获归案。2005年4月20日,办案民警在熊新兴的老家查获其属下辗转藏匿的账本资料以及枪支、弹药等作案工具,熊氏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被进一步查证。
2005年7月中旬,专案组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组织精干警力对熊新兴进行集中审讯,几经较量,熊新兴的心理防线被彻底攻破,不得不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2006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将此案列为督办案件。在这期间,专案组共抓获犯罪嫌疑人二十一人,缴获各类枪支八支、子弹二百二十六发和大量管制刀具,冻结资金1.4亿元。
2006年7月,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经过长达六天的审理,于9月26日作出一审判决:熊新兴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诈骗罪、保险诈骗罪、行贿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虚假出资罪、包庇罪、赌博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案的李华、董啸林、张文锋等十五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二年不等。
2006年12月2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核准熊新兴死刑。
2007年1月11日上午,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罪犯熊新兴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熊新兴伏法后,其背后的"保护伞"也一一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2006年7月24日,江西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抚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尹光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两万元。
2007年4月9日下午,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西省公安厅原副厅长许晓刚涉嫌受贿、非法持有枪支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两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抚州市城市信用社中心社管理专班原主任何辉光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临川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原大队长操宜荣、民警祝金发也均已被判刑。
涉案资产方面,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查封、扣押熊新兴犯罪团伙的不动产价值约一点五亿元人民币,其中现金仅为八点七万元,冻结资金约一点四亿元,这些资产后来被依法没收、追缴。
熊新兴案是江西省自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破获的首例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被称为"江西涉黑第一案"。
这起案件的特殊性在于,它不是一个简单的流氓团伙犯罪,而是一个以合法公司为外衣、以金融诈骗为经济基础、以政协委员身份为政治掩护、以厅级公安高官为保护伞的高度组织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熊新兴用十余年时间构建了"以黑敛财、以财贿官、以官护黑"的完整闭环,在抚州做到了杀人可以伪造成车祸、赌场可以开在公安局隔壁、拆迁户可以连人带被子扔进垃圾堆。如果不是2004年那封署名"正义战士"的举报信引起省厅重视,如果不是异地用警、异地管辖、最高检和公安部挂牌督办,这个"地下市长"不知还要在抚州横行多久。
从熊新兴案到今天,中国的扫黑除恶已经走过了近二十年的历程。2018年开始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此后转入的常态化机制,正是对熊新兴案这类早期涉黑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的系统性回应。
当年熊新兴能够靠一个公安厅副厅长的通风报信就逃脱抓捕,靠一个公安局副局长担任专案组组长就化解调查,靠一个巡警大队长的庇护就在公安局门口开赌场——这些在今天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下已经难以复制。
线索核查、异地管辖、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这些在熊新兴案中靠专案组顶着压力艰难推进的措施,如今已经成为制度化的常规操作。
熊新兴用十三项罪名、一条人命换来的死刑判决,以及他身后那张从正厅级公安高官到基层民警的保护伞网络的全面崩塌,为后来的扫黑除恶提供了最生动的反面教材。黑恶势力无论披上多少层合法外衣、编织多少重保护伞,最终都逃不过被连根拔起的结局。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