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我在深圳摆摊,一老外扔给我一包美金,说:帮我藏三天
一
1990年的深圳,罗湖口岸旁边那条街,到处都是人。
说到处都是人,你可能没概念。我给你形容一下——那时候深圳刚建特区没几年,全国各地的人像潮水一样往这儿涌。街上走的人,十个里有八个是外地来的,脸上都带着一种说不清的劲头,像是憋着一口气,又像是赌上了全部家当。
我就是那潮水里的一滴水。
我叫陈建军,湖南邵阳人,那年二十三岁。来深圳之前,我在老家县城的一个农机厂当学徒,一个月工资四十七块钱。四十七块,你听着好笑,可那时候在县城,够一家三口勉强过日子。
但我爸得了肺结核。
这个病现在不算什么大事,可那会儿在农村,肺结核是要命的。药费一个月要好几十,我妈把家里能卖的都卖了,连她陪嫁的一对银镯子都当了。我还是不够。
我表哥在深圳混了两年,过年回老家的时候穿了一身西装,手腕上戴着表,往桌上一坐,抽的是红塔山。我爸躺在里屋咳得撕心裂肺,我在外屋听着,手攥得指节发白。
过完年正月十六,我跟我妈说,我去深圳找表哥。
我妈没拦我。她把家里最后三十块钱塞给我,又从枕头底下摸出一个用手帕包了好几层的东西,打开来,是她当银镯子剩下的八块四毛钱。
"到了给家里写信。"她说这话的时候没哭,但我知道她心里在哭。
我坐了两天两夜的绿皮火车,从邵阳到广州,再从广州转车到深圳。到深圳的时候是凌晨四点,火车站广场上已经蹲了上百号人,都在等天亮。
我找到我表哥的时候,他在东门那边摆一个地摊,卖电子表和小收音机。所谓地摊,就是一块塑料布往地上一铺,货往上面一摆,这就叫摊了。
"来了?"表哥看了我一眼,继续摆他的货,头都没抬。
"哥,我——"
"先帮我把这箱表搬过去。"他指了指旁边一个纸箱子。
那天早上五点半,天还没亮透,我和表哥蹲在街边开始摆摊。深圳的早晨来得早,六点多街上就有人了,有穿西装打领带赶着去上班的,也有像我们一样蹲在路边等生意的。
表哥教我的第一件事,就是怎么喊。
"建军,你嗓门大,你喊。"他说。
我脸皮薄,张了几次嘴都没喊出来。
表哥骂我:"你爸在医院等着钱救命,你跟我扯脸皮?"
这句话像一巴掌扇在我脸上。我深吸一口气,扯开嗓子喊了第一声:"电子表!日本进口的!十五块钱一块!"
喊完这句,我的脸烫得能煎鸡蛋。
但生意来了。
一个穿着花衬衫的男人停下来,翻了翻表,挑了一块黑色的,给了十五块钱走了。表哥跟我说,那表进货价三块五。
从那天起,我正式成了一个摆地摊的。
二
摆地摊这事,说起来简单,做起来要命。
深圳的天气你不知道,夏天热得能把人蒸熟。我们蹲在路边,头顶连个遮阳棚都没有,太阳直晒下来,后背的衣服湿了干、干了湿,一天下来硬邦邦地贴在身上,结出一层白花花的盐渍。
城管来查的时候更惨。那时候深圳管得还不算太严,但隔三差五也有工商的来赶人。一看见穿制服的从远处过来,整条街的地摊像炸了窝的蚂蚁,拎起塑料布就跑。跑慢了,货被收走,那可是血本无归。
我跑过无数次。
有一次跑得太急,一箱收音机摔在地上,摔坏了三个。表哥没骂我,但他蹲在地上修那三个收音机的时候,手一直在抖。我知道他在心疼。
那三个月,我每个月往家里寄两百块钱。
两百块,在老家够我爸吃两个月的药。我妈每次收到钱都回信,信上永远就那几句话:钱收到了,你爸好些了,你在那边注意身体,别省着吃饭。
最后那句"别省着吃饭",我知道是假的。她巴不得我省下每一分钱。
到了六月份,深圳开始热得不像话。有一天中午,表哥突然跟我说:"建军,我有个朋友在布吉那边开了个档口,卖服装的,缺个人帮忙看店。你去不去?"
"工资多少?"
"包吃住,一个月三百。"
三百。我在地摊上好的时候一天能挣五六十,但那是好的时候。大多数时候一天挣不到二十块。三百块是死钱,但稳。
我犹豫了一下。
"去吧,"表哥说,"你爸那边等钱,摆地摊看天吃饭,不靠谱。"
就这样,我去了布吉。
布吉那时候还是个镇,离市区远,但正因为远,租金便宜。我那个朋友的档口在布吉农批市场旁边的一条小巷子里,卖的是从广州十三行拿来的服装,主要是给附近工厂的女工们穿的。
档口不大,十来个平方,前面是店面,后面隔出一小块地方放了一张单人床,那就是我的窝。
我在这住了下来。
日子说不上好,但比摆地摊强。至少不用风吹日晒,不用看见城管就跑。每天早上八点开门,晚上九点关门,中间除了吃饭上厕所,基本就守在店里。
来买衣服的大多是附近工厂的女工。那时候深圳的工厂多,电子厂、玩具厂、制衣厂,到处都是。女工们下了班,三三两两来逛,挑一件T恤或者一条裙子,砍半天价,最后成交。
我学会了看人下菜碟。穿得讲究的,报价高一点;一看就是工友的,报价低一点,薄利多销。慢慢地,有些熟客专门来找我买。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着。
直到那个下午。
三
那是八月底的一天,下午两点多,一天中最热的时候。
街上没什么人,连平时爱逛的工厂妹都躲在有空调的宿舍里午睡。我坐在店门口,拿一把破蒲扇有一搭没一搭地扇着,昏昏欲睡。
然后他来了。
一个老外。
不是那种西装革履的老外,是那种——怎么说呢——看着就不像什么好人的老外。个子很高,一米八五以上,一头乱糟糟的金发,胡子好几天没刮,穿一件皱巴巴的格子衬衫,牛仔裤膝盖那里破了个洞。
他走过来,左右看了看,然后停在我店门口。
我以为他是来买衣服的,赶紧站起来:"Hello?"
他没接我的话。他四下看了看,确认街上没人,然后从怀里掏出一个东西——
一包烟。
不,不是烟。是一个用黑色塑料袋包着的东西,大概巴掌大小,看着沉甸甸的。
他往我面前一放。
"帮我藏三天。"他说。
他的中文很烂,带着浓重的口音,但这句话我听懂了。
"什么?"我愣住了。
他又说了一遍:"藏三天。给你钱。"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沓钱,没数,直接塞给我。我低头一看,是港币,目测有好几百块。
"不用不用,你——"
"藏三天。"他打断我,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那种眼神我一辈子忘不了。不是请求,不是商量,是——命令。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压迫感。
然后他转身就走。
"哎!等一下!"我追了两步,但他走得很快,拐了个弯就不见了。
我站在原地,手里攥着那沓港币,低头看着柜台上那个黑色塑料袋包。
心跳得很快。
我做了这辈子最蠢也最正确的一个决定——我打开了它。
黑色塑料袋里面是一层报纸,报纸里面是一沓钱。不是港币,不是人民币,是花花绿绿的外币。我那时候没见过美金,但那个绿色的颜色,还有上面印的人头像,我后来才知道那是美元。
一沓,很厚的一沓。
我手抖了。
不是激动,是害怕。二十三岁的我,在深圳混了半年多,见过世面不多,但基本的常识还是有的——一个来历不明的老外,塞给你一包东西让你藏三天,还给你钱,这他妈能是什么好事?
这不是好事。
我第一反应是把东西还回去,但人已经不见了。我第二反应是把东西扔了,但扔了万一出事呢?我第三反应是报警,但报警的话——我一个摆地摊的,身上揣着一包美金,警察信我吗?
我坐在店里,脑子乱成一锅粥。
那天下午,我什么生意都没做,就盯着那个黑色塑料袋看。每隔几分钟就往门外看一眼,生怕那个老外回来,又生怕有什么别的人来找。
天快黑的时候,我做了一个决定。
我把那包东西塞进了床板底下。
我那个单人床是木板床,下面有个空隙,平时放我的脸盆和拖鞋。我把脸盆拖鞋挪开,把那包东西塞进去,然后用一块木板挡住。
做完这件事,我坐在床上,后背全是汗。
那一夜我没睡着。
四
第二天早上,我照常开门做生意,但整个人像丢了魂。
有客人来买衣服,我报错了三次价格。一个女工妹挑了一件衬衫问我多少钱,我脱口而出"一百八",她瞪了我一眼走了。那件衬衫进价才十五块。
我意识到自己不能这样。
中午的时候,我关了店门,跑到附近的电话亭,给我表哥打了个电话。
"哥,你在哪?"
"东门这边,怎么了?"
我把昨天的事跟他说了,当然,没说具体是什么东西,只说"一个老外让我帮他藏个东西,不知道是什么,但感觉不对劲"。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
"建军,你听哥说,"表哥的声音压得很低,"那东西你碰都没碰过最好。碰了的话——你先别动,我过来找你。"
下午三点,表哥来了。
他听完我说的,脸色变了又变。我带他到后面,从床板底下把那包东西拿出来,当着他的面打开。
表哥倒吸了一口凉气。
"多少钱?"他问。
"我不知道,我没数。"
表哥数了。一沓一百张,一共十沓。一千张百元美钞。
十万美金。
按当时的汇率,一美金大概合四块七毛钱人民币,十万美金就是四十七万人民币。
四十七万。
我摆地摊一个月挣不到三百块,看服装店一个月三百块。四十七万,是我不吃不喝干一百三十年的工资。
表哥把那包东西包回去,塞回床板底下,然后坐在床上,点了一根烟。
"建军,"他说,"你知不知道你惹上什么了?"
"我不知道。"
"那个老外,八成是跑路的。"
"跑什么路?"
表哥深吸了一口烟,慢慢吐出来:"走私的,贩毒的,或者更麻烦的。九十年代的深圳,什么人都有。老外走私电子元件的、走私手表的,甚至有人走私文物。这十万美金,不管是哪来的,都不是你能碰的。"
"那怎么办?"
"等三天。"表哥说,"他不是说藏三天吗?三天后他不来,你再想办法。"
"要是他来了呢?"
"他来了你就还给他,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要是他不来呢?"
表哥又点了一根烟,这次没抽,夹在手里看着烟慢慢烧。
"不来,就说明出事了。"
出事了。
这两个字像一块石头,压在我胸口,压了整整三天。
五
那三天是我这辈子最难熬的三天。
第一天,我几乎没合眼。每隔一会儿就往门外看,总觉得有人要来。有客人进门我都会紧张一下,怕是来找东西的。
第二天,我开始胡思乱想。
十万美金。四十七万人民币。我爸的肺结核,一个月药费几十块,四十七万能吃多少年?我妈能过什么样的日子?我是不是可以回老家盖一栋房子,让村里人看看陈家也出息了?
但每次这些念头冒出来,另一个声音就会响起来——这是别人的钱,不是你的。拿了就是犯法,犯法就要坐牢。坐了牢,我爸谁来管?我妈谁来管?
我从小被我爸教过一句话:不是自己的东西,再好也不能要。
我爸是个老实了一辈子的农民,没读过什么书,但这话他跟我说过无数次。小时候我在地里捡到一把镰刀,拿回家,他让我送回去。我说找不到是谁的,他说那也不能留,扔在地头,谁丢了谁来捡。
"建军,"他当时说,"人穷不能穷了志气。穷一时不要紧,穷了骨头,一辈子都直不起来。"
我二十三岁了,离老家两千公里,蹲在一个十平米的小档口里,守着十万美金,想起我爸这句话,眼泪差点掉下来。
第三天,我做了一个决定。
不管那个老外来不来,这钱我都不能要。如果三天后他不来,我就把这包东西交给派出所。
当然,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这个决定差点要了我的命。
第三天晚上,八点多,天刚黑透。
我正在店里叠衣服,准备关门。门口的灯忽然暗了一下——有人挡住了光。
我抬头。
不是那个老外。
是两个中国人。
一高一矮,都穿着黑色的衣服。高个子大概一米八,瘦得像一根竹竿,脸很长,眼睛很小,看着就让人不舒服。矮个子矮壮矮壮的,脖子特别粗,像头熊。
他们走进来,什么都没看,目光直接落在我身上。
"陈建军?"高个子开口了。
我心里一紧。他们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你们是——"
"有个老外,前几天来找过你。"高个子说,不是问句,是陈述句。
我的心跳到了嗓子眼。
"什么老外?我不认识什么老外。"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
矮个子突然上前一步,一把揪住我的衣领,把我从椅子上提了起来。他力气大得吓人,我一百三十斤的人被他像拎小鸡一样拎着。
"小子,别跟我们装蒜。"他的声音像砂纸磨铁,"那个老外叫杰克,美国人,前天晚上在布吉旅馆被抓了。他交代了,东西在你这儿。"
被抓了。
这三个字像一记闷棍,砸得我头晕。
"我不知道什么杰克,也没拿他的东西。"我挣扎着说。
高个子走过来,一把推开矮个子,然后凑到我面前,脸上挂着一种让人毛骨悚然的笑。
"兄弟,我们不找你麻烦。东西交出来,你该干嘛干嘛,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大家相安无事。"
"我真没有——"
"搜。"高个子说。
矮个子松开我,开始在店里翻。他翻得很仔细,货架上的衣服一件件抖开,柜台里的抽屉全拉出来倒扣,连墙角的纸箱都踢翻了。
我站在那里,手脚冰凉。
床板底下。他们还没翻到床板底下。
矮个子翻完了前面,转身往后走。
我的心跳得快要炸开。
"等等。"高个子突然叫了一声。
矮个子停住了。
高个子走到我面前,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烟,点着了,吸了一口。
"兄弟,我最后问你一次。东西在哪?"
"我真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
高个子看了我几秒钟,然后把烟扔在地上,用脚踩灭。
"走。"他对矮个子说。
两个人转身出了门。
我腿一软,瘫坐在椅子上。
他们走了。
但我知道,他们还会回来。
六
那天晚上我几乎崩溃了。
那两个人知道我的名字,知道老外来找过我,甚至知道老外被抓了。他们不是警察——警察不会用那种方式搜东西,也不会说"大家相安无事"这种话。
他们是来找东西的。
而且他们没找到,就一定会再来。
我坐在床上,盯着床板底下那个黑色塑料袋,脑子里像有两拨人在打架。一拨人说:把钱给他们,保命要紧。另一拨人说:这是赃款,给了他们你就是同谋。
还有一拨人说:跑了。趁现在跑,回老家,这辈子不回深圳。
我拿起那包东西,攥在手里。沉甸甸的,像一块烧红的铁。
然后我做了这辈子最大胆的一件事。
我打开那包钱,从里面抽出一张百元美钞。
不是想拿。是我想确认一件事——这钱是真的吗?
我拿着那张美钞,翻来覆去地看。水印、安全线、印刷质量,我一个摆地摊卖电子表服装的,哪懂这些?但我隐约觉得,这钱有问题。
第二天一早,我没开店门。
我拿着那张美钞,坐了一个多小时的公交车,去了罗湖。罗湖口岸旁边有一家中国银行,那时候深圳能换外汇的地方不多,中国银行是最正规的一家。
我排了半个多小时的队,终于轮到我。
"同志,帮我看看这个。"我把那张美钞递给柜台里的工作人员。
那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戴着一副老花镜。她接过钱,拿起来对着光看了看,又用手摸了摸,然后抬头看了我一眼。
"哪来的?"
"朋友给的。"
"你朋友从哪来的?"
"美国。"
她又看了看那张钱,然后用一种很平静的语气说:"这是假钞。"
假钞。
这两个字从她嘴里说出来,我整个人像被抽空了。
"你确定?"
"确定。水印不对,纸张也不对。这是高仿的假美元。"
我站在银行大厅里,脑子嗡嗡作响。
十万美金,全是假的。
那个叫杰克的老外,被抓了,交代了东西在我这儿。来找我的两个人,不是来拿钱的,是来拿"东西"的——但那东西是假的,他们不知道。
或者说,他们知道,但他们在找别的东西?
我突然意识到一个更可怕的可能——那包钱里,可能不止钱。
我一路狂奔回布吉,冲进店里,从床板底下掏出那包东西,一层层打开。报纸里面,那一沓沓"美钞"整整齐齐地码着。我一张张翻,翻到第三沓的时候——
夹层里,有一卷胶卷。
很小的一卷,35毫米的,藏在报纸和"美钞"之间的缝隙里。不仔细翻根本发现不了。
我拿着那卷胶卷,手抖得几乎拿不住。
杰克让我藏的不是钱,是这卷胶卷。
那两个人要的也不是钱,是这卷胶卷。
七
我表哥赶来的时候,我正坐在地上,手里攥着那卷胶卷,像攥着一颗定时炸弹。
"建军!你没事吧?"表哥推门进来,看见我坐在地上,吓了一跳。
我把事情跟他说了。从银行回来,发现胶卷,到意识到那两个人要的是什么。
表哥听完,脸色比那天看到十万美金时还要难看。
"建军,你惹上大麻烦了。"
"我知道。"
"你知道个屁!"表哥突然急了,"你知道那胶卷里是什么吗?不知道吧?我告诉你,不知道比知道安全。但现在你知道了——你不知道,但那两个人以为你知道。"
"那怎么办?"
表哥在店里来回走了好几圈,像一头困兽。
"东西不能留。"他说,"但也不能给那两个人。"
"那给谁?"
"警察。"
"警察?"我愣住了,"警察能管这事?"
"这是深圳,不是邵阳。"表哥说,"深圳的警察,见过的世面比你吃过的米都多。这种事,只有警察能处理。"
"可我——"
"建军,你听我说。"表哥蹲下来,双手按住我的肩膀,直视我的眼睛,"你是个好人,我知道。但好人活在这个世上,有时候就得做点不情愿的事。你现在有两个选择:第一,把这胶卷交给警察,把事情说清楚,让警察去处理。第二,留着它,等那两个人回来找你,到时候你拿什么跟他们谈?"
我沉默了很久。
"哥,我怕。"
"怕就对了。"表哥说,"不怕的人不是傻就是坏。但怕了还得做,这才叫胆子。"
当天下午,我去了布吉派出所。
接待我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警察,姓刘,瘦瘦的,眼睛很亮,看着就很精明的那种。我把事情原原本本地跟他说了——老外让我藏东西,两个人来找我,我在银行发现钱是假的,找到胶卷。
刘警官听得很认真,中间没打断我一次。
我说完之后,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问了我一个问题:
"你为什么来报案?"
我想了想,说:"因为我不想惹麻烦。"
刘警官笑了。不是嘲笑,是一种理解的笑。
"小陈,你做对了。"他说,"你不知道那胶卷里是什么,但不管是什么,都不该是你一个摆地摊的能碰的。你报案,就是把自己从这潭浑水里捞出来了。"
他让我把胶卷交上去,做了笔录,然后让我回去等消息。
"回去正常做生意,别跟任何人提这件事。"他说,"如果那两个人再来,别慌,稳住,然后给我打电话。"
他给了我一个传呼机号码。
我回到店里,心里那种压了几天的大石头,终于松动了一点。
但我知道,事情还没完。
八
第四天,那两个人又来了。
还是那两个人,高个子和小矮子。这次他们没进来,站在门口。
"兄弟,想好了吗?"高个子说。
我心跳得厉害,但表面上尽量镇定。我按照刘警官教我的说:"我真的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那个老外是来买过衣服,但没留什么东西。"
"是吗?"高个子笑了,那种让人不舒服的笑,"那我们搜过了,什么都没找到。你说,他会不会骗了我们?"
"我不知道。"
"你知道。"矮个子突然上前一步,眼神变了,"那老外说了,东西在你这儿。他不敢骗我们。"
"那你们去问那个老外啊。"
高个子看了我一眼,眼神很冷。然后他笑了笑,说:"行,我们再给你两天时间。两天后,要么东西交出来,要么——你自己想。"
说完,两个人转身走了。
我站在店里,后背全湿了。
刘警官说过,他们会再来。果然来了。但刘警官也说过,只要我稳住,他们不敢把我怎么样——至少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
因为胶卷已经交出去了。他们要的东西不在我手里了。他们就算把我打一顿,也拿不回东西。
但他们不知道胶卷不在我手里。
这就是我的筹码。
那天晚上,表哥来了。他听了我的描述,点了根烟,沉默了很久。
"建军,你做得好。"他说,"但接下来才是真正的考验。"
"什么考验?"
"他们还会来。而且下次来的方式,可能不一样。"
表哥说得对。
第六天晚上,十点多,我已经关了店门准备睡觉。外面突然传来脚步声,很轻,但在安静的夜里格外清晰。
我警觉地坐起来。
门被推了一下。我的店门是从里面闩上的,推不动。
然后我听见窗户那边有动静。
我那个店后面有一扇小窗,对着一条小巷子,平时用来通风。窗户外面装了铁栅栏,但栅栏之间的缝隙很大——一个瘦子能挤进来。
我抓起旁边的一根铁棍——那是我用来撑货架的——紧紧攥在手里。
窗户的铁栅栏被拨动了。
"谁?"我喊了一声。
外面没声音了。
我握着铁棍,一动不动地盯着那扇窗户。过了大概一分钟,外面传来脚步声,越来越远。
他们走了。
但我知道,这只是开始。
九
第七天,刘警官来了。
他穿着便装,一个人,坐在我店里,喝着我泡的劣质茶叶。
"胶卷我们看过了。"他说。
"里面是什么?"
刘警官看了我一眼,没有直接回答。
"小陈,你是个聪明人。有些事,不知道比知道好。但我可以告诉你——你这次帮了我们一个大忙。"
"什么意思?"
"那卷胶卷里,是一些人的照片和一些文件。这些人,我们盯了很久了。"
他没说更多,但我大概明白了。那胶卷里拍的,是一些人的犯罪证据。杰克是中间人,被抓了之后交代了胶卷在我这儿。那两个人,是来销毁证据的。
"那两个人是什么人?"我问。
"走私团伙的打手。"刘警官说,"他们背后的人,在深圳盘踞了好几年,涉及走私、洗钱,可能还有别的。你交出来的胶卷,是扳倒他们的关键证据之一。"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
"那我——"
"你安全了。"刘警官说,"胶卷已经交上去了,你的身份我们会保密。但最近这段时间,你还是小心点。他们可能还会来找你,但不会得逞了。"
"为什么不会得逞?"
刘警官笑了笑,没说话。但他的眼神告诉我——他们已经布好局了。
果然,当天下午,那两个人又来了。
这次不一样。他们不是来问我的,是直接冲进店里,两个人一起,一前一后,把店门堵住了。
"东西呢?"高个子这次不笑了,脸色阴沉得像要下雨。
"我说了,没有。"我尽量让自己声音不发抖。
矮个子突然冲过来,一把掐住我的脖子,把我按在墙上。他的手像铁钳一样,我几乎喘不上气。
"小子,你耍我们?"他的脸凑得很近,我能闻到他嘴里一股烟臭味,"杰克说了,东西在你这儿。你交不交?"
我挣扎着,说不出话。
就在这时,店门外传来一个声音:"警察!别动!"
门被踹开了。
四五个穿制服的警察冲进来,手里拿着枪。
"放下!"刘警官的声音。
矮个子松开了手。我滑到地上,大口喘气。
高个子和矮子被按在地上,铐了起来。
刘警官走过来,把我扶起来。
"没事了。"他说。
十
后来的事,我零零碎碎知道了一些。
那个叫杰克的老外,确实是个美国人,来深圳做走私生意,主要是走私电子元件和手表。但他手里有一份更重要的东西——一份记录了他背后团伙交易信息的胶卷。他怕被自己人灭口,所以把胶卷藏在了一个"最不起眼的人"手里。
他选了我。
一个摆地摊的,卖衣服的,二十三岁,湖南来的,没人会注意。
他算准了我会帮他藏三天。因为那天他塞给我那沓港币的时候,他看到了我眼里的犹豫——不是贪婪,是害怕。一个贪婪的人不会犹豫,一个害怕的人才会。而一个害怕的人,会守口如瓶。
他赌对了。
那两个人,确实是走私团伙的打手。他们来过三次,第一次是试探,第二次是警告,第三次——他们本来打算动手的。但他们没想到,警察已经布好了网。
整个团伙,据说抓了十几个人,包括几个在深圳有些"名气"的人物。这件事在当时没有公开报道——涉及外国人,又牵扯到走私大案,上面压下来了。但圈子里的人都知道,深圳的走私圈子,那一年被端掉了一大块。
至于我——
刘警官后来找过我一次,说要给我写个表扬信,让我寄回老家。我说不用了,我不想让我爸妈知道这些事。
"你爸的病怎么样了?"他问。
"好多了。"
"那就好。"他点点头,"你是个好小伙子。以后好好做生意,别再惹这些事了。"
我笑了笑。
十一
事情过去之后,我继续在布吉看那个服装店。
表哥后来回了老家,他说深圳太乱,他不想待了。走之前他跟我说:"建军,你这人太老实,不适合在深圳混。但你也别回老家,老家更容不下你这种见过世面的人。"
他说的对,也不对。
我没回老家,但也没在深圳"混"出什么名堂。我后来自己开了一个小店,卖服装,不大,但能养活自己。又过了两年,我攒了一点钱,回了一趟老家,给我爸把剩下的药费结清了,又给我妈买了一台缝纫机。
我妈高兴得不得了,摸着那台缝纫机,眼泪掉在上面。
我爸的病后来慢慢好了。他不知道我在深圳经历了什么,我一辈子没跟他说过。他只知道我在深圳"做点小生意",每个月往家里寄钱。
这就够了。
1993年,我二十六岁,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姑娘,也是湖南的,在深圳一家电子厂打工。我们谈了半年恋爱,结了婚。婚礼很简单,在深圳一个小餐馆摆了五桌,请了几个朋友和老乡。
我老婆后来跟我说,她嫁给我,是因为我老实。
我说:"老实有什么好的?"
她说:"老实的人,不会做坏事。"
我想起那个黑色塑料袋,那十万假美金,那卷差点要了我命的胶卷。我想起我爸说的那句话——人穷不能穷了志气。
我做到了。
十二
很多年后,深圳已经不是当年的深圳了。
高楼大厦一栋接一栋地盖起来,罗湖口岸旁边的那条街变成了繁华的商业区,地摊早就没了。布吉也从镇变成了区,我当年那个小店所在的那条巷子,被拆了,盖了一座商场。
我后来搬到了关外,开了更大的店,生意还算过得去。我老婆给我生了一儿一女,儿子随我,女儿随她。我爸在1998年走了,走的时候肺结核已经好了,算是善终。我妈还在,住在老家,我每个月寄钱回去,她舍不得花,都存着,说留给孙子上学用。
有时候我会想起1990年那个夏天。
想起那个乱糟糟的金发老外,想起那十万假美金,想起那卷胶卷,想起那两个来找我的打手,想起刘警官那双很亮的眼睛。
那件事改变了我吗?
也许改变了。从那以后,我对钱有了一种复杂的感情。我知道钱能救命——我爸的药费就是钱买的。我也知道钱能要命——那十万假美金差点要了我的命。
但最重要的是,我知道有些东西比钱重要。
比如我爸教我的那句话。
比如我妈塞给我那三十块钱时手上的温度。
比如我老婆说的那句"老实的人不会做坏事"。
这些东西,多少钱都买不来。
尾声
去年,我回了一次邵阳老家。
县城变了好多,当年那个农机厂早就拆了,变成了一个小区。我站在原来的厂门口,想了很久。
我今年五十三岁了。在深圳待了三十多年,从一个二十三岁的愣头青,变成了一个两鬓斑白的中年人。这三十多年里,深圳从一个小渔村变成了一个国际大都市,我也从一个摆地摊的变成了三个店的老板。
但有些东西没变。
比如我妈还在。她八十二了,身体还行,就是耳朵背了。我回去那天,她坐在门口晒太阳,看见我,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回来了?"她说。
"回来了。"我说。
她还是那句话:"回来就好。"
我坐在她旁边,阳光照在脸上,暖洋洋的。我想起1990年正月十六,我离开家那天,也是这样的阳光。
那时候我二十三岁,揣着三十块钱,去深圳找表哥。我不知道前面等着我的是什么。十万美金,假钞,胶卷,打手,警察——这些我都没想到。
但我走过来了。
一个普通人,在一个大时代里,走过来了。
这就够了。
(全文完)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