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东周以来数百年的分裂战乱局面,建立并巩固天下一统的帝制王朝,是秦朝和西汉前期的主要历史使命。自武帝以后,随着这项使命的完成,朝廷政治的重心逐步转入解决更深层次的问题,特别是基于秦政失败的前车之鉴,找到更适合天下一统的庞大帝国的治理模式。这项任务为武帝以后的政治发展提供了重要动力,催生或影响了汉代历史上一系列重大事件。这段历史主要是从武帝开始的,所以本书正文也从武帝说起。
《汉政与王道:汉代政治演进与治理模式变迁》,陈苏镇著,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26年9月出版
传统的断代史著述,一向以政治史为主干。经济、制度、民族等方面的内容穿插其间,也能得到较充分的交代。但对思想文化的叙述,受哲学史视角和方法的影响,似乎自成系统,有独立的发展脉络,与政治若即若离,因而多被置于书末,单独介绍。就政治发展进程而言,其意义近乎可有可无。然而近些年来,随着经学研究的兴起和政治文化视角的引进,情况有所改变。我们逐渐意识到,中国古代的经学,虽然包含哲学、伦理学等方面的内容,但主要是政治学,最终要说明的是如何治国理民。其发展演变有自己的逻辑,但和政治也密切相关。特别是武帝尊儒以后,经学成为国家认可的官方学术。儒生们依托经书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张,力图用“王道”取代春秋战国以来形成的“霸道”。他们的努力不仅促进了经学理论的发展,也对汉代政治产生了深刻影响。本书将从这一角度切入,介绍武帝以后汉代历史的重大事件和发展脉络。
进入正文之前,让我们先解题,简要说明本书的思路。
何为“汉政”
所谓“汉政”,就是汉朝治理天下的方式。用汉人的说法,也可以叫“汉道”。班固在《汉书·序传》中称赞汉文帝,有“太宗穆穆……登我汉道”一句。注曰:“登者,成也。”说他确立了“汉道”。《后汉书·祭遵传》称赞光武帝,也有“陛下以至德受命,先明汉道”之语,说他指明了“汉道”。古人所谓“道”,本意指人们出门走的路。《说文解字》说:“道,所行道也。”又说:“路,道也。”引申为政治概念,就是治国理民的指导思想和大政方针。董仲舒说:“道者,所由适于治之路也。”仲长统说:“有天下者,莫不君之以王,而治之以道。”这种“道”,和我们今天所说的“路线”意思相近。这在中国古代可是头等重要的事儿。它关系到王朝的兴与衰,关系到社会的治与乱,所以特受重视。历代学者和政治家留下的文章、言论,多数是在探讨这个问题。史家写了那么多史书,主要是总结这方面的经验教训。汉朝人对此尤为用心,也特别头疼。因为天下一统的帝国体制刚出现不久,成功者还没有,失败者倒有一个。没办法,只能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看一步,偏左了就向右扳扳,偏右了再向左扳扳,在左右碰壁中摸索中间那条道儿。
当然,“汉政”并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史家说“汉承秦制”,确实如此。汉朝沿用了秦朝的许多制度,包括政治、法律、礼仪等基本制度。所以“汉政”是继承“秦政”而来的。而“秦政”又是春秋战国时代变法运动的产物。所以,我们对“汉政”的认识要有点儿历史纵深感。
根据流行的说法,在中国这块土地上,最早出现的国家是夏朝,经过两次“革命”,又先后出现了商朝和周朝。古人将它们合称为“三代”。但三代的国家和秦汉以后的国家有很大不同。前者从更古老的部落联盟或族邦联盟转化而来,还带有浓重的联盟制色彩。在这样的国家中,“王”或“天子”说是天下共主,其实能直接管辖的地方只有“王畿”。王畿之外大大小小的部落、方国、诸侯,都有很大的独立性。天子有责任也有权力维持天下秩序,既要阻止大国欺负甚至兼并小国,又要率领中原各国抵御周边夷狄的侵扰,但对各国的内部事务不能过多干预。各国管理内部事务,主要依据各自的传统习俗,而这些习俗因地理位置和社会环境的不同又存在不小的差异。
世入春秋,周天子的实力和威望大不如前。南方的楚人北上,灭了邓、穀等小国,又攻打蔡国、郑国。北方的狄人南下,灭了邢、卫、温等国。《春秋公羊传》描述当时情形说:“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天子无力履行他的职责,不能保护中原小国,便只能由实力强大的诸侯来替天行道了。于是,齐桓公挺身而出,打着“尊王攘夷”的旗号,“救中国而攘夷狄”。他先出兵打败狄人,“救邢存卫”,又联合中原各国讨伐楚人,挡住了楚人北上的势头。《公羊传》对此大加赞扬,说齐桓公所为是“王者之事”,是在替天子履行职责。事后,齐桓公又与各国诸侯会盟,用结盟的方式约束各国,维护秩序。就这样,齐桓公成了春秋历史上的第一位“霸主”。齐桓公死后,晋文公等又以类似方式相继称霸。
“霸主”所行被称为“霸政”。《后汉书·崔寔传》记载崔寔的话说:“今……宜参以霸政。”注曰:“霸政谓齐桓、晋文也。”“霸政”也可称“霸道”。东汉人何休在《春秋公羊传》注中说:“齐桓公卒……霸道衰。”古人所谓“霸道”和今天的语义不同,没有不讲理的意思。这里的“霸”也可写作“伯”。《史记·齐太公世家》太史公曰:齐桓公“修善政,以为诸侯会盟,称伯”。《春秋穀梁传》:“诰誓不及五帝,盟诅不及三王,交质子不及二伯。”注曰:“二伯谓齐桓、晋文。”《白虎通·号》:“霸者,伯也,行方伯之职,会诸侯,朝天子,不失人臣之义。”伯曾是介于天子和诸侯之间的官儿。周初曾以周公、召公为二伯,“自陕而东者周公主之,自陕而西者召公主之”。春秋的霸主与之相似。
在激烈的兼并战争中,各国要想生存,必须增强实力,要想称霸,更得增强实力。在此背景下,以富国强兵为目的的改革或变法开始了。齐桓公带头,任用管仲实行改革。其后,郑国的子产、晋国的范宣子等也纷纷主持了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建立乡里制度,形成深入基层的管理网络,二是制定和颁布成文法,建立“罪刑法定”的治理模式。新模式更适合快速变化中的社会,对稳定秩序和改善吏治都有好处。因此,改革成为历史潮流,势不可挡。到了战国时期,法家学派逐渐形成。一些法家人物总结经验,提出更加全面深入的“法治”主张,并在一些大国国君的支持下,先后促成或主持了变法。最早开始的是魏国李悝主持的变法,其后又有赵国的公众连、楚国的吴起、韩国的申不害、齐国的邹忌、秦国的商鞅等主持的变法。变法加速了政治改革的进程,使成文法更加完备。特别是李悝,“集诸国刑典,造《法经》六篇”,为秦汉法律奠定了基础。
商鞅携《法经》入秦,“说公以霸道”,得到秦孝公的赏识,既而在秦国推行变法,制定了秦律及告奸连坐、奖励耕战等一系列制度,从而建立了一种高度集权的军国体制。这种体制使秦国能最大限度地动员和利用关中地区丰富的人力和自然资源,因而国力迅速增强,终于成为战国七雄中最强大的国家。秦在征服六国、统一天下的过程中,将其制度包括法律推广到关东各地,用原有体制统治天下,建立了一个中央集权的法治帝国。毫无疑问,“秦政”就是“霸道”。汉承秦制,最初的“汉政”也是“霸道”。
“霸道”的利与弊
从公元前230年到公元前221年,秦国大军先后灭了东方六国。每灭一国,秦都在当地设置郡县,派出官吏带着秦的法律去进行管理。随着统一战争的结束,“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的局面便形成了。这时,有大臣上奏,要求封皇子为诸侯王,以镇守燕、齐、楚等远离秦都咸阳的地区。始皇让大家讨论,群臣大多表示赞同,只有廷尉李斯反对。他说:西周初年,封大量子弟同姓为诸侯,但其后代日益疏远,亲情不再,“相攻击如仇雠”。春秋以来,“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终至天下大乱。而如今“海内一统,皆为郡县”,天下安宁。所以,“置诸侯不便”。最后,始皇接受了李斯的意见。他总结说:过去几百年,“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若今天“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就这样,郡县制得以维持下来。
几年后的一天,秦始皇在宫中大摆宴席,群臣依次上前行礼,照例要说些歌功颂德的话。博士仆射周青臣说:“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始皇听了很高兴。但博士淳于越却跳出来,说周青臣“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淳于越所说的“陛下之过”,指的就是废分封立郡县。始皇又“下其议”。已升任丞相的李斯再次发表重要意见。他说:百家争鸣是天下分裂的产物,“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应禁止不利于“法教”的学术和言论。始皇又批准了李斯的意见,于是发生了“焚书”事件。从此,“《诗》《书》百家语”都被禁止,读书人只能“以吏为师”,学习“法令辟禁”。以郡县制为基础的法治得到进一步强化。
郡县长官和诸侯王不同。他们是中央派出的官员,是朝廷的代表,必须“奉法以治”,按中央制定的法令办事。这确实可以有效防止诸侯割据局面的出现,从而消除这一战乱的根源。所以,秦以后的历代王朝都沿用这套制度。所谓“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大致不错。然而成也法治,败也法治。秦朝的统治只维持了十余年,就被陈胜、吴广发起的大规模反秦暴动推翻了。汉初大儒贾谊总结说:秦朝“繁刑严诛,吏治刻深”,致使“天下苦之”,所以陈胜一呼,“天下响应”。“天下”云云有夸张之嫌,但关东六国旧地特别是楚地民众反感秦的统治,确是事实。
秦朝的法律以严苛著称,所谓“秦法繁于秋荼,而网密于凝脂”。法网太密,犯罪率就高,而秦朝的刑罚又比较重。在一个新的地区推行这样的法律,一开始肯定会引起民众的不适。当初商鞅在秦国变法时,就遭到许多秦人的反对,上千人跑到咸阳“言初令之不便”。十年后,新法才被普遍接受,“秦民大悦”,“乡邑大治”。秦朝统一后,文化上的战国局面依然存在。特别是楚、齐、赵等地,自身文化传统较深,其制度、习俗与秦制的差异较大。今天的湖北江陵一带,原来是楚国的地盘,公元前278年被秦国占领,设置了南郡。五十年后,南郡的郡守在一篇文告中说:“今法律令已具矣,而吏民莫用,乡俗淫佚之民不止”,“私好、乡俗之心不变。”可见,秦的法律在南郡仍未很好落实。又过了二十年,陈胜、吴广揭竿而起,楚人群起响应,而南郡地区却像秦国旧地一样相对平静。看来,向东方推广秦法需要更多的耐心和更长的时间。秦朝操之过急了。
管理统一的国家需要统一的制度,建立统一的制度则需要统一的文化。将多元的文化统一起来,必须自上而下地推行教化,移风易俗。秦朝统治者对此有清晰的认识,而他们选择的教化手段是“法治”。那位南郡守在文告中还说:“古者,民各有乡俗,其所利及好恶不同,或不便于民,害于邦。是以圣王作为法度,以矫端民心,去其邪僻,除其恶俗。”又说:“凡法律令者,以教导民,去其淫僻,除其恶俗,而使之之于为善也。”这当然不是他个人的观点,而是秦朝官方的说法。秦始皇和他的大臣们也曾反复对此加以申述。始皇多次到东方各地巡视,所到之处总要刻石颂功,从而留下七篇东巡刻辞。其内容,除了盛赞始皇消灭六国、统一天下的丰功伟绩外,还对统一后的教化及其效果大加渲染。如:
既平天下,不懈于治。
建设长利,专隆教诲。
普施明法,经纬天下。
端平法度,万物之纪。
除疑定法,咸知所辟。
说的都是统一后用“法律令”去“教导民”,使之去恶从善。至于效果,就说得更多了。如:
大治濯俗,天下承风。
训经宣达,远近毕理。
黔首改化,远迩同度。
普天之下,抟心揖志。
欢欣奉教,尽知法式。
黔首修洁,人乐同则。
贵贱分明,男女礼顺。
奸邪不容,皆务贞良。
好一个太平盛世!当然,这都是始皇君臣希望看到而实际并未出现的景象。
事实证明,六国旧地大部分地区的民众对秦朝的法律都不适应。赵人、齐人、燕人都有“秦法重”的抱怨,淮泗一带的楚人更是苦不堪忍。武臣说:“秦为乱政虐刑以残贼天下……以苛法峻刑使天下父子不相安。”樊哙说:“秦王有虎狼之心,杀人如不能举,刑人如恐不胜。”他们都是楚人。司马迁在《史记》中说:“秦既暴虐,楚人发难。”推翻秦朝的那场战争就是楚人发起的。积极参与这场战争的也是楚人。司马迁这样描述当时情形:陈胜“王楚之地,方二千里莫不响应,家自为怒,人自为斗,各报其怨而攻其仇,县杀其令丞,郡杀其守尉”,“当此时,楚兵数千人为聚者,不可胜数”。陈胜、项羽、刘邦等最著名的反秦领袖,都是从楚人中涌现出来的。在他们领导下,楚军同仇敌忾,前赴后继,最终打败秦军,推翻了秦朝。
汉初的对策
西汉建立后,继承了秦的天下,也继承了秦的制度,因而面临同样的问题。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汉朝必须想办法避开秦朝的覆辙。除了轻徭薄赋、减轻农民负担之外,缓解朝廷法律与东方部分地区文化习俗的紧张关系也是重要措施。在这方面,郡国并行制是汉初的一大发明。这种制度不是事先设计好然后加以实施的,而是在征服天下的过程中,因地制宜,逐步摸索出来的。
推翻秦朝后,项羽主持分封,自称西楚霸王,又封十八诸侯。其中,刘邦被封为汉王,以僻远的巴、蜀、汉中为国。刘邦不甘心,很快率众从汉中出发,灭了雍、塞、翟、河南、韩等国,置陇西、北地、上郡、渭南、河上、中地、河南、河内等郡。其后,刘邦在荥阳一带与项羽主力相持,同时派韩信率军北上,先后灭了魏、代、赵、齐等国,置河东、上党、太原、常山、代、齐等郡。显然,刘邦最初想学秦始皇,再次废分封立郡县。
这一做法开始很顺利,但在赵、齐、楚等地遇到阻碍。韩信占领赵地后,迟迟不能稳定当地秩序。他入赵前,意识到赵人不好对付,向刘邦“请兵三万”。刘邦同意了,并派张耳去协助韩信。张耳原是陈胜部将,北上发动赵人反秦,又随项羽入关,被封为常山王,在赵人中颇有威望,后被其他军阀赶走,投奔了刘邦。韩信、张耳出师大捷,一仗便大败赵军主力,擒获赵王,灭了赵国,并改赵为郡。但赵人并未马上接受汉的统治,韩信、张耳用了八个月时间才收复了赵地五十多个城邑。为了尽快稳住赵地,韩信要求封张耳为赵王以“镇抚其国”。刘邦不情愿,拖了近半年,最终还是同意了。韩信率军入齐,两个月就击溃齐军,活捉齐王,灭了齐国,“凡得七十余县”,齐地也“属汉为郡”。但齐人也没有很快降服。韩信在齐又待了十个月,才率军离开去攻打项羽。临走还留大将曹参继续“平齐未服者”。其间,韩信要求刘邦封他为齐王。刘邦起初大怒,经张良、陈平劝阻,才同意了。此后,刘邦和韩信、彭越约好,合力攻打项羽。结果,韩信、彭越都没到,刘邦孤军奋战,反被项羽打败。张良又劝刘邦,许诺事后封韩信为楚王,彭越为梁王,刘邦答应了。于是,韩信、彭越“皆引兵来”,大伙合力打败了项羽。刘邦也履行诺言,不仅封韩信、彭越为王,还将英布、吴芮、臧荼、韩王信等都封为王,史称“异姓王”。郡国并行制就这样形成了。
刘邦改变初衷,允许在赵、齐、楚、燕等地重建王国,固然与韩信、彭越等人的要挟有关,但也包含对文化因素的考虑。韩信要求做齐王的理由是:“齐伪诈多变,反复之国也,南边楚,不为假王以镇之,其势不定。”刘邦改封韩信于楚的理由是:“楚地已定……欲存恤楚众,以定其主。齐王信习楚风俗,更立为楚王。”所以,当皇帝宝座坐稳后,刘邦就将异姓王一个个消灭了,但并未废除郡国并行制,只是改封刘家子弟为“同姓王”,以取代异姓王。
同姓王仍有很大自主权,可以“自置吏”,“自治民”,即自行任命本国士人担任御史大夫以下各级官吏,并通过这些官吏管理本国的事务。这使得各诸侯国可在一定程度上因地制宜,从俗而治。齐国就是典型的例子。韩信改封楚王后,齐国又属汉为郡。不久,刘邦封其庶长子刘肥为齐王,拜曹参为齐国的相国。由于刘肥年幼,治理齐国的任务便落在了曹参肩上。曹参是楚人,又是武将,不知如何治理齐国。于是,他“礼下贤人”,请来当地“长老诸生”,向他们请教如何才能“安集百姓,如齐故俗”。但“诸儒以百数,言人人殊”,曹参不知所从。这时,他听说胶西有位黄老学者,人称“盖公”,很有学问,便派人把他请来。盖公给曹参上了一课,“为言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并“推此类具言之”,提出许多具体建议。曹参大受启发,遂用“黄老术”治齐国,并收到良好效果。史称“齐国安集,大称贤相”。曹参成功的秘诀其实很简单,就是充分尊重齐人“故俗”,让齐地自行恢复其原有的秩序。
刘邦死后,惠帝即位。不久,宰相萧何也死了,曹参接替萧何的位子,并将“黄老术”带到中央。史载:曹参上任后“举事无所变更,一遵萧何约束”。所谓“萧何约束”就是汉初法令,包括郡国并行制在内。为此,他将宰相府中那些“言文刻深,欲务声名”的属吏都罢免了,重新挑选一批老实厚道的“重厚长者”取而代之。日常政务都由这些属吏遵照“萧何约束”去处理,曹参便无事可做了。所以,他“日夜饮醇酒”,不管事,也不向皇帝汇报工作。有些官员看不下去,想来劝他。曹参便拉着他们一起喝酒,“醉而后去,终莫得开说”。惠帝起初也不满意,但经曹参一番解释后,便认可了他的做法。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也是一位黄老学者。根据他的说法,黄老道家的治国之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以虚无为本,所以“其辞难知”,理论深奥。以因循为用,所以“其实易行”,操作简单。所谓“因循”,就是“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这刚好适合天下一统、文化多元的局面,可为郡国并行等政策提供理论说明。黄老之术在西汉前期得到朝廷的尊崇,当与此有关。
郡国并行制帮助西汉避开了秦朝的覆辙,但却不可持久。因为王国独立性太强,势力太大,只有刘邦和吕后这样的开国君主才能驾驭。吕后死了,文帝即位,有些诸侯王不买文帝的账。齐王对文帝即位心怀不满,济北王甚至发兵反叛,淮南王和吴王也蠢蠢欲动。面对他们的威胁,文帝下令收夺诸侯王的置吏权,将王国主要官吏改由中央任免,并要求他们“用汉法”。这样一来,王国官吏也像郡县长官一样,对中央负责,“奉汉法以治”,诸侯王就被架空了。除此之外,文帝还采纳贾谊的建议,“众建诸侯而少其力”,把大国分成若干小国,使其力量相对分散。景帝又采纳晁错的建议,实行“削藩”,直接收夺王国的部分土地,将其改为汉郡。吴、楚等七国起兵反抗,被景帝镇压。
帝国大厦保住了,统一局面巩固了,但郡国并行制形存实亡,朝廷的法律对东方社会的干预有所加强。这意味着汉朝的东方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又回到秦朝的老路上去了。楚、齐等地的民众很快尝到了苦头。由于距离遥远,他们到长安输租服役的成本提高了,实际负担加重了,因而“苦属汉而欲王”,不愿归属汉朝,宁做王国的子民。汉朝法律过于严苛的问题也开始显现出来。大臣冯唐对文帝说:“陛下法太明,赏太轻,罚太重。”贾谊敏锐地指出,这是“复秦之迹”,十分危险。文帝和景帝都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文帝下令减轻算赋和徭役,还一度免除田租。又下令改革刑罚,废除斩趾、劓、黥等毁伤肌体的肉刑,代之以笞刑。服苦役的徒刑也有所减轻。景帝则将田租减半,由原来的十五税一改为三十税一。还多次下诏,批评执法官吏“以苛为察,以刻为明”,要求“治狱者务先宽”。若有“文致于法而于人心不厌者”,即虽然触犯了法律但人心不服的案件,则须上报朝廷,不得粗暴处置。
文景二帝只想缓和矛盾,不想改变基本政策。儒生则不同。他们面对文景时期秦政复活的趋势,对秦朝和汉初的法治政策及其背后的法家学说进行了激烈批判,同时高举“王道”大旗,为移风易俗,统一文化,提出了新的方案。
宅院画像砖(中国国家博物馆藏)。东汉时期一个较为完整的豪强大族的庭院景象。
儒家的“王道”
所谓“王道”,就是王者治理天下的方式。汉儒所谓的“王者”不是一般的天子或皇帝,而是兼具圣人和天子双重身份的人。这样的人可不多,在汉儒心目中不过十几位。其中最受推崇的是唐虞三代的开国之君,即尧、舜、禹、汤、文王、武王、周公。据说,他们治理天下的方式,保存在《诗》《书》《易》《礼》《春秋》等古代文献中。孔子对这些文献进行了整理和阐释,由此形成儒家的经典和学说。汉儒将这种学说称作“王道”,其特点是倡导“德教”。
最早建议汉朝用王道治天下的是陆贾。此人是儒生,也是刘邦的谋士,经常在刘邦面前称引《诗》《书》。有一次,刘邦实在不耐烦了,骂之曰:“乃公居马上得之,安事《诗》《书》!”陆贾也不示弱,立刻反驳道:“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然后讲了一通“逆取顺守”的道理。“逆取”就是“任刑法”,用严刑峻法富国强兵,进而“取天下”。“顺守”则是“行仁义”,通过道德教化移风易俗,从而“守天下”。陆贾认为,商朝和周朝都是“逆取而以顺守之”,所以各自延续了几百年;秦朝“逆取”之后“任刑法不变”,结果二世而亡。贾谊也提出类似的观点,说“取与守不同术”,取天下和守天下要用不同的办法。进而指出,秦朝统一天下后,“其道不易,其政不改”,继续“任刑法”,是其失败的主要原因。在他们看来,法家的“法治”只能用来“取天下”,不能用来“守天下”;而儒家的“德教”刚好相反,不能用来“取天下”,但可用来“守天下”。正像汉初另一位大儒叔孙通说的,“儒者难与进取,可与守成”。
汉儒中最早对“德教”进行系统阐释的是贾谊。他针对秦朝和汉初的法治政策,提出一套“以礼义治之”的主张,简称“以礼为治”。他认为人的本性“有善有恶”,在成长过程中有可能成为善人,也有可能成为恶人,起决定作用的是后天的教化。而教化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法令”,一是“德教”。他说:“世主欲民之善同,而所以使民善者或异。或导之以德教,或驱之以法令。”“导之以德教”就是“以礼义治之”,“驱之以法令”就是“以刑罚治之”。两者的效果截然不同。“以礼义治之者,积礼义而民和亲。”用礼义教化百姓,礼义规范会逐渐形成,人际关系会日益和睦亲敬。相反,“以刑罚治之者,积刑罚而民怨背”。用刑罚教化百姓,法网会越来越密,刑罚会越来越重,人们之间会增加怨恨和疏离。此外,从消极方面讲,礼和法都具有禁恶止邪的功能,所不同的是,“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礼可以将恶行消灭在发生之前,而法只能在恶行发生后加以惩处。从积极方面讲,礼不仅能禁恶止邪,还能扶正劝善,在“绝恶于未萌”的同时,还能“起教于微眇”。这一点更是法所望尘莫及的。总之,“礼义”能为人们提供外在的行为规范和内在的价值取向。人们在其约束和引导下,必将“日迁善远罪而不自知”,不知不觉中一天天变成善人。因此,贾谊一再要求汉文帝“定经制”,建立稳定持久的礼乐制度。他坚信这项事业将是一劳永逸的,因而断言“此业一定,世世常安”。
贾谊学说的重心在一个“礼”字。这是儒家思想的核心概念之一。孔子倡导“仁”,把“仁”定义为一切道德的总和,同时也重视“礼”,认为“礼”是“仁”的最佳载体和表现形式。所以他说,“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孔子所说的“礼”不限于特定场合的各种礼节仪式,还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各种制度,是无所不包的行为规范。因此,人们的一切行为都可用“礼”加以约束。孔子要求他的弟子们“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就是以这样的礼为前提的。这种“礼”是从更古老的部落习俗发展来的,因而多种多样。夏、商、周就都有自己的“礼”,而周礼吸收了夏、商的礼,最为发达完备。所以孔子说:“郁郁乎文哉!吾从周。”从此,恢复周礼成了儒家学派的基本主张,也是汉代儒生的一大诉求。
汉初诸帝,从刘邦到景帝,都“不任儒者”,政治环境对儒生相当不利。但维持政治统一是汉朝的历史使命,而移风易俗、统一文化又是其中十分重要的一环。历史表明,完成这项任务既不能操之过急,也不能无所作为。它需要一个通向理想目标的温和的、渐进的过程。而当时最适合这一需要的政治理论,就是儒家的“德教”学说。所以,景武之际,当汉朝政治在秦朝的老路上再次走进死胡同的时候,儒家的兴起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儒家学说逐步登上政治舞台。从此,继续发展和充实“王道”理论,并用来改造“汉政”,便成了儒生和士大夫们的重要使命。这一过程,阻力重重,艰难曲折。经过反复探索和实践,他们找到了基本符合当时国情的新的国家治理模式,并于汉晋之际初步实现了新旧模式的转换。这是汉代政治演进的一条重要线索。本书正文将循着这一线索,依时间顺序,讲述武帝以后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从而揭示由此构成的历史发展进程。
“熹平石经”残石(中国国家博物馆藏)。“熹平石经”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官定儒家经本石刻。
全书脉络
西汉历史,自武帝以后,大致可分四个阶段:武帝时期,昭、宣时期,元、成、哀时期,王莽时期。本书前四章将分别叙述之。
武帝一生做了许多事。其中最早开始、影响最深远的是尊崇儒术。他先尊《穀梁》,后尊《公羊》,经过一番摸索,为意识形态的儒家化奠定了基础。为了巩固和加强汉朝的统治,他“出师征伐”,发动对周边夷狄政权的战争,从而扩大了汉朝疆域,减轻了来自周边特别是北方匈奴的威胁。他还“变更制度”,推行多方面的改革,确立了“霸王道杂之”的汉家制度。为抑制土地兼并,他也采取了一系列政治、经济措施。武帝原想用三十年时间完成各项事业,然后转入平稳的守成阶段,但因“通西域”困难重重而未能实现。他晚年发布“轮台诏”,暂时停止对外战争,将完成全部事业并转入守成的任务留给了后人。
武帝死后,昭帝即位,霍光辅政。霍氏逐步战胜政敌,掌控了朝廷大权,并在昭帝死后操纵废立,先立刘贺为帝,既而改立宣帝。宣帝最初也是傀儡,在霍光死后才夺回大权。昭、宣两朝坚持“霸王道杂之”的基本方针和武帝晚年制定的政策。对外继续经营西域,进一步缓解了来自匈奴的压力。宣帝还尝试改善吏治,缓解苛酷之弊。儒生们认为,武帝制定的盐铁、均输等制度与“王道”主张相背,遂发起“盐铁之议”,对武帝的政策及其背后的法家学说进行了系统的批判。宣帝晚年扶持《穀梁》学,为西汉后期的托古改制运动拉开了序幕。
托古改制始于元帝,一度轰轰烈烈,但又艰难曲折。元帝重用萧望之、周堪等大儒推行改革,废除了盐铁官、常平仓等制度。但宦官、外戚先后专权,并阻挠改革,使之只能向不损害其利益的领域发展。七庙、南北郊、三公、州牧等制度的建立,形式上恢复了古制,节省了大量财政开支,但又避重就轻,不利于改革向纵深发展。哀平年间,王莽和刘歆登上政治舞台,古文经学随之兴起,为改革走出困境开辟了道路。
王莽辅政后,领导儒生和士大夫们将托古改制推向高潮。他自比周公,在刘歆等儒家学者的协助下,依托《周礼》《左传》等古文经典,推出讥二名、定婚礼、改官名、建明堂等措施,并营造太平将至的舆论和气氛。在天下臣民的普遍拥戴下,他代汉称帝,改国号为新。其后,颁布“王田令”“五均六筦”等制度,企图一举消灭土地兼并,但激化了社会矛盾。货币、地理等项改革也引起极大混乱。他还贬低匈奴等夷狄君长的封号,引发边境冲突。混乱的朝政,加上自然灾害的打击,终于引发大规模饥民暴动,推翻了新莽政权。
东汉的历史,大致可分三个段落:光武、明、章时期,和帝至灵帝时期,献帝时期。献帝时期天下大乱,东汉王朝名存实亡,历史步入三国时代。故其内容将在下一册予以交代。前两个时期,线索复杂,政治、学术、豪族、外戚、宦官、士大夫等问题都贯穿始终,难以分时期加以说明。故本书东汉部分大致依问题分五章叙述。
新朝末年,天下大乱,民心思汉。绿林军拥立西汉宗室刘玄为帝,定都长安,一度得到普遍拥戴。但刘玄无能,诸将暴虐,旋即失去民心,被赤眉军推翻。赤眉军拥立宗室刘盆子为帝,但不改流寇作风,将关中掳掠一空,后降于刘秀。刘秀也是西汉宗室成员,与其兄刘縯起兵反莽,成为绿林军大将。后奉命经略河北,消灭了王郎、铜马等政治势力和武装集团,建立了东汉王朝。又陆续消灭各地割据势力,重新统一天下。谶纬假托天神和圣人之口,极力证明汉朝是五帝三王之后的又一代王朝,刘秀是汉朝的第二位受命之主,因而得到刘秀的大力扶持,成为东汉正统神学。
刘秀吸取新莽的教训,一方面“退功臣而进文吏”,强化尚书台的功能,加强监察制度,集军权于中央,以强化皇权,巩固东汉的统治。另一方面,宣称以“柔道”治国,继续倡导“德教”。但新朝建立的制度大多被废除,《左氏》《周礼》等古文经学也被逐出学官,《公羊》学恢复了独尊地位。受其影响,东汉以“尧后”自居,强调以“尧道”治天下。坚持“太平乃制礼作乐”,对大规模制礼作乐始终保持警惕。在内外政策上,坚持“守文德而堕武事”,政策重心始终在内不在外。士大夫们推行教化更加认真深入。循吏之风得到朝廷鼓励,更为盛行。
豪族的普遍存在,是东汉社会的一大特点。豪族都拥有大片土地,形成自给自足的田庄经济。田庄有豪华的宅院,产业以农桑为主,兼及林、牧、渔等副业和手工业、商贸、借贷。豪族以财富为后盾,团结宗族乡里,并豢养宾客。田庄中的劳动者主要是奴婢和贫民。他们不仅从事生产,还要充当家兵,保护田庄,战乱年代则会转为私人部曲,随主人出征。东汉对豪族兼并土地基本放任不管,但大力强化吏治,对违法豪族进行严厉打击,由此导致吏治苛刻之弊。世家大族是豪族中的特殊群体。他们世代传习儒家经典,形成礼法门风,培养出朝廷需要的大量统治人才,因而世代高官。
东汉最高统治集团,是刘姓皇族与若干外戚家族结成的豪族婚姻集团。郭氏、阴氏两家外戚,因争夺皇位继承权而产生深刻裂痕,引发山阳王、楚王两桩大狱。和帝以降,连续出现少帝即位、太后临朝的局面,窦、邓、阎、梁等外戚家族相继专权。桓灵时期,宦官又取代外戚控制了朝廷大权。当权的外戚、宦官,到处安插宗族子弟和亲信党羽,贪污腐败,鱼肉百姓,严重破坏了东汉的吏治。灵帝死后,发生宫廷政变,宦官被一网打尽,东汉也名存实亡。
在外戚宦官的淫威之下,儒生和士大夫集团坚持自己的政治信念,积极推行道德教化,同外戚宦官势力进行了坚决斗争。在遭遇两次党锢,付出惨重代价后,他们用武力消灭了宦官,赢得了最终胜利。从黄巾暴动开始的数十年战乱,在孕育新王朝的同时,也为儒生和士大夫们改进“王道”理论提供了助力,催生出以郑玄礼学为代表的新学说。受其影响,礼制建设和法律儒家化进程加快了步伐,并在汉晋之际取得重大进展。
注:本文为“北大中国史”系列之一《汉政与王道:汉代政治演进与治理模式变迁》(陈苏镇著,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26年9月)一书导言,作者系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澎湃新闻经授权刊发。《北大中国史》秦汉部分的内容分两册撰写,第一册交代战国后期至西汉前期统一的郡县制帝国建立和巩固的过程,由陈侃理撰写;本书是第二册,主要交代帝国体制巩固后的政治发展历程。
注释
《汉书·董仲舒传》。
仲长统:《昌言》,见《全后汉文》卷八九。
《公羊传》僖公四年。
《公羊传》僖公十五年。
《穀梁传》隐公八年七月。
《公羊传》隐公五年九月。
《史记·商君列传》。
《史记·秦始皇本纪》。
谭嗣同:《仁学》。
贾谊:《新书·过秦下》。
《盐铁论·刑德》。
《史记·商君列传》。
《睡虎地秦墓竹简·语书》。
《史记·秦始皇本纪》。
《史记·张耳陈余列传》《项羽本纪》《太史公自序》《陈涉世家》。
《史记·曹相国世家》。
《史记·曹相国世家》。
《史记·太史公自序》。
贾谊:《新书·属远》。
《汉书·冯唐传》。
《汉书·景帝纪》。
《史记·陆贾列传》。
《史记·秦始皇本纪》太史公曰。
《史记·叔孙通列传》。
《汉书·贾谊传》。
《论语·颜渊》《雍也》。
来源:陈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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