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脑子的玩家应该知道,自己买的只是许可证,不是游戏所有权。”这是索尼面对美国玩家集体诉讼时给出的回应。一句话,把“数字商店到底卖的是什么”这个老问题,重新顶到了风口浪尖。

事情起因是加州有玩家起诉索尼,指控PS商店用“立即购买”“确认支付”这类字眼卖游戏,但玩家实际到手的只是随时可能被撤销的软件许可证,页面却没有明确说明这一点。原告认为这构成虚假宣传,违反了消费者保护法律,并寻求集体诉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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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尼的回应:流程已经写清楚了

索尼方面的态度很直接:现有流程已经充分披露了许可关系。PS服务条款明确写着数字内容属于个人许可证,用户并不实际拥有产品;PS软件许可协议也直接规定,软件是“授权”给用户,而不是“出售”给用户。索尼据此认为,有理智的消费者不会误以为自己获得了类似实体商品的完整所有权。

换句话说,索尼的逻辑是:条款里都写了,你没看是你的事。但原告显然不这么认为——条款写了,不等于用户看到了,更不等于用户理解了。

加州新法成关键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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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诉讼的背景,是加州2025年生效的AB 2426法律条款。该法规定:如果数字商品实际上只是可能被撤销的许可证,商家继续使用“购买”等暗示永久所有权的词语,就必须在交易前显著说明许可性质,或者要求消费者主动确认自己理解相关限制。单纯把说明藏在服务条款里,可能不够。

原告正是抓住了这一点:PS游戏商店虽然在结账页面提供了许可说明和协议链接,但并没有要求用户单独确认,也没有以独立、醒目的方式解释数字游戏可能会被撤销。因此,索尼的做法可能踩了新法的线。

索尼想绕开集体诉讼

索尼显然不想让这场官司变成集体诉讼——一旦成立,后续法律流程会拖得非常长。目前索尼已在8月21日申请将案件转为个人仲裁,原告需要在9月4日前回应,法院计划在10月1日举行听证会,决定是否同意转仲裁。

这场官司的结果,影响的可能不止索尼一家。Steam、任天堂、微软的数字商店,全都用着类似的“购买”按钮和类似的许可条款。如果原告赢了,整个行业的数字销售话术可能都得改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