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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钱不到的收购价,一只值100元的生态价,6156只癞蛤蟆,把一整条产业链给掀了。

8月31日,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通报一起案件:在天府新区籍田街道,现场查获中华蟾蜍6156只,涉案金额超过60万元,5名涉案人员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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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俗称的癞蛤蟆、癞疙宝。

时间线拉回去看,这案子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今年4月起,王某某多次从农户曾某某、胡某某、樊某某等人手里收购中华蟾蜍,这些人自己去野外猎捕再卖。周某某受王某某委托负责运输,从中赚取运费。所有人都清楚,这批货最后流向餐桌。

按一只100元的基准价值计算,6156只正好是61万多的账面价值。

翻看类似判例会发现,这游戏玩大了。河南驻马店村民捕猎87只,被判拘役三个月,是我国因非法狩猎"三有动物"被定罪的第一人。浙江淳安男子捕杀114只,被森林公安带走。四川泸州男子捕45只,判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而这次,数量直接干到6156只。

癞蛤蟆的身份,比很多人想象的高。

中华蟾蜍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法律的红线很清楚:抓1只就违法,20只以上构成犯罪,50只以上属于重大刑事案件。

四川还有一条更硬的地方规定:每年3到7月是全省禁猎期。这案子从4月做到6月,禁猎期三个字,一个字没躲开。

癞蛤蟆之所以受保护,不是立法者心血来潮。它们的捕蚊效率是青蛙的五倍,外皮还有医学科研价值。在农田生态系统里,吃虫、压虫害、减农药,是实打实的"免费员工"。大量捕捉,生态闭环就破了,虫害起来、农药跟上,这笔账最后由整片农田埋单。

但只讲法律条文,就浅了。

这案子里最扎眼的,不是数量,是角色分工。

三个人抓,一个人收,一个人运,五个人各干各的,凑成了一条完整流水线。

农户们为什么愿意深夜去田里抓?因为一只癞蛤蟆的收购价可能就几块钱,一晚抓个几十上百只,就是几百块现金。对于缺钱的农户来说,这是门不用本钱的生意。

而收购端知道行情,一只蟾蜍按基准价值算能到100元,转手流向餐饮市场,中间的利润空间足够养活一条链。

也就是说,这不是农户一时贪心,是有人专门在下游"收货",才把上游的猎捕行为养起来的。查获这6156只,是链条的下游出了问题,上游才跟着断掉。

这里有几个问题,很多人一直在问。

人工养殖的蟾蜍能不能卖?目前我国对中华蟾蜍的人工养殖审批极其严格,市面上绝大多数"养殖蟾蜍"其实还是野生捕捉来的,合法性存疑。

麻雀、壁虎、野鸡能不能抓?不能。这些和癞蛤蟆一样,都在"三有"名录里,1700多种。

食用野生蟾蜍有没有风险?有。野生蟾蜍体表和腺体带天然毒素,处理不当就是食物中毒。海南文昌就出过3人食用蟾蜍、1死2伤的事故。

法律的逻辑其实很朴素:生态不是按"丑不丑""值不值钱"来保护的,是按它在生态链里的作用来保护的。一只癞蛤蟆在田里干的事,可能抵得上好几次农药喷洒。

这案子真正值得琢磨的,是那句"30只以下无罪"的侥幸。

很多农户觉得,抓几只、十几只,量小不至于出事。所以小小规模地抓、断断续续地卖,一直没被重视。

但现实是,只要一进入交易环节,量就不再是自己能控制的了——下游有人收,就会越抓越多。这次从几只滚到6156只,就是这条规律的具象化。

目前5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最终判罚会到什么程度,要看后续司法机关的认定。

田间那只看起来不起眼的癞疙宝,法律给它的定价是100元。这道数学题,值得每一个动过念头的人重新算一算。

您怎么看这起案件——农户是被利益冲昏头,还是真不知道法律红线?评论区聊聊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