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附加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现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三项税费将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我国地方税改革迎来新的重要进展。

此次改革有明确的政策脉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地方税、直接税体系。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樊勇表示,此次征求意见稿严格落实中央财税改革部署与税收法定原则,将三项税费整合合并、税费改税,统一设立地方附加税。

从规模看,此项改革涉及的是万亿级地方税费盘子。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分别为5170亿元、2382亿元和1582亿元,合计9134亿元。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表示,合并之后,地方附加税有望成为地方税体系中的第一大税种。

税制设计上,地方附加税基本延续现行三项税费的税制要素,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计税依据为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税率方面,地方附加税实行11%至13%的幅度税率,具体适用税率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税负平移方面,据业内人士以2025年三项税费收入数据测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平均税率约为6.6%,加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率,三项税费合计的平均税(费)率约为11.6%。需要注意的是,11.6%是按收入数据测算的平均税(费)率,并非法定税率,企业实际税负将取决于各地最终确定的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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