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聂树斌案在多年之后平反,当事人被宣告无罪。但网络上绝大多数内容,都只讲述案件本身的经过,很少详细介绍冤案纠正之后,相关部门对当年办案人员开展责任调查和处理的完整情况。最高法、最高检、纪检机关公开的官方文件,记录了这次错案倒查的全部流程。纠正错案,不只是还给当事人清白,查清问题根源、落实责任追究,也是法治纠错体系里很重要的一环。不少人心里都会有疑问,案件平反之后,相关办案人员最终得到了怎样的处理?这件事带给普通老百姓维权,又有哪些值得参考的启示?
一、错案倒查,有着一套完整的调查认定流程
聂树斌案件再审宣判无罪之后,相关部门立刻启动错案责任倒查工作。调查不会简单直接定性追责,而是依照错案责任追究相关规定,组建专门调查组,从头梳理侦查、起诉、审判每一个环节。
调查组核心要分清两件事。第一,区分错案形成的原因,判断是办案人员主观故意造成问题,还是证据审核不严、履职疏忽带来的普通工作瑕疵。并不是只要案件改判,所有参与办案的人都要被追责。第二,划分责任层级,区分一线办案人员和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人员,做到责任到人。
官方通报明确了追责原则:实事求是,错责相当。简单讲就是有多大过错,承担多大责任,不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不予以追责。这也是国内所有错案倒查统一执行的标准。
调查组经过长时间核查,得出调查结论:当年案件在侦查、起诉、审判多个环节,存在证据收集不规范、证据把关不严等问题,部分办案人员履职不到位。整个调查全程留档,结论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涉案人员分类处置的真实结果
根据官方公开资料,调查组按照每个人责任轻重,分类作出处理,包含党纪处分、政务处分,涉嫌职务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审理。
一部分直接办案人员,存在履职失职、证据审查不严等问题,根据违纪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不同等级的党纪政务处分。
少数人员被认定构成职务犯罪,移送司法立案侦查,经过法院审理后,依法承担对应的刑事责任。
还有一部分参与办案的工作人员,核查后认定,只是特定历史环境下产生的工作瑕疵,不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不予追责。这里客观说明,责任倒查不会拿现在的法律标准,全盘否定几十年前的办案工作,会结合时代背景客观评判。
网上流传一种说法,称所有办案人员全部判刑,这个信息并不属实,和官方通报存在出入。追责是分层分类处理,不是一刀切全部追究刑责。大家了解这类重大案件,一定要以最高法、最高检、纪委监委的原文通报为准,不要随意转发网络没有来源的小道消息。
三、冤案纠错带来的制度变化,和普通人息息相关
很多人只关心涉案人员的处理结果,却忽略每一起重大错案的纠正,都会推动司法制度完善,这些变化,普通人打官司维权的时候都能感受到。
聂树斌案纠错之后,司法机关进一步细化办案规则。重点强调不能仅凭口供定案,重视实物证据核查,落实证据裁判原则,证据达不到法定标准,就不能认定有罪。同时完善案件内部复核机制,重大案件多层把关,降低有证据漏洞的案件进入审判环节。
司法终身追责制度也在这类重大错案复盘后持续落地。用大白话解释,司法终身追责不等于案子一改判就要追责。只有办案人员存在故意枉法裁判,或是重大过失酿成冤错案件,才会终身追责,不受岗位调动、退休的影响。
这套制度,目的就是倒逼办案人员处理案件更加谨慎,重视证据、严守程序,从源头减少冤错案件,保护普通人的合法权益。
四、普通人维权,从这件事中得到实用建议
第一,司法纠错渠道真实存在。就算判决已经生效,只要能拿出新证据,或是审理程序存在法定问题,可以依法申请再审,启动案件复查。但是大家要理性看待,不是单纯不满意判决就可以申请再审,必须满足法定条件,准备扎实证据。
第二,不要直接照搬这个个案经验。聂树斌案属于特定历史条件下的重大刑事冤案,案件背景、证据情况特殊,不能直接套用在普通民事、刑事案件。每个人案件的事实、证据不一样,不能盲目参照。
第三,获取信息认准官方渠道。重大案件网上信息真假混杂。想要了解真实内容,优先查看最高法、最高检官网发布的官方通报,不要被短视频、自媒体编造的不实信息误导。
一桩冤案得以昭雪,是给到当事人及其家属一份迟到的公道,也是司法自我审视、自我纠错的体现。有错必纠、有责必追,正是法治持续进步的体现。
我们不妨想一想,想要防范冤错案件,是更应该强化事后的责任追究,还是提前完善证据审查机制?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理性交流讨论。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全部参考官方公开通报资料,仅作为法治科普内容,不构成任何案件的诉讼指导。不同案件案情差异很大,个人维权需要结合自身证据,走正规法定渠道。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