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三十年,盛京城内,随着兵部设立,户部、礼部、刑部、工部相继成制。自此,这座被清廷视为陪都的城市,形成了区别于京师、又不同于普通地方的行政格局。
清军入关后,盛京并没有被当作寻常府城治理。它既是清朝龙兴之地,又承担着祭祀祖陵、管理旗务、沟通关内外的职责。军事方面归盛京将军,民政主要由奉天府尹办理,五部则处理钱粮、祭祀、刑名、工程和军政事务。
这套制度并非一开始就完整。顺治十五年,即1658年,盛京礼部设立,主要负责关外三陵及相关祭祀事务。次年,户部、工部相继出现。康熙元年,即1662年,刑部成立;直到康熙三十年,也就是1691年,盛京兵部才补齐。
有意思的是,盛京没有单独设置吏部。原因并不复杂:盛京文官的选授、考核和升降,仍由北京吏部统一办理。盛京五部的官员编制,也隶属于京师各部,重大事项往往要与盛京将军、奉天府尹会商。
不过,它们也不是完全听命于地方。遇到涉及旗务、陵寝或边务的重大问题,盛京五部可以直接向皇帝奏报。这种“受中央节制、在地方办事”的性质,正是盛京官制的关键。
盛京户部管的是钱粮,却面对一个长期入不敷出的地区。当地收入主要来自官庄、旗地租税以及少量杂税,许多开支还需北京户部接济。户部下设经会、粮储、农田三司,侍郎一人,品秩为正二品。
经会司负责银两和物品的收支,既管理北京拨来的款项,也收存本地税银。账目按季汇报,年终办理奏销。粮储司管理米、豆、草等物资,供应各衙门俸米,并设仓官负责粮仓。农田司则处理旗人开垦、户籍以及婚姻纠纷等事务。
户部还有庄官,分驻各处官庄;衙门内设笔贴式,承担文书和满汉文字翻译。换句话说,盛京户部不只是“收税的机构”,还要维持旗人生产、粮食供应和日常财政运转。
盛京礼部的事务较为集中,内部只设左、右二司。左司负责准备祭祀用品,右司负责供应和发放。礼部名下有田庄、果园、瓜菜园、鱼泊等产业,另有采蜜、捕雉人员,为祭祀和宫廷使用提供物资。
“祭陵的东西,少一样都不行。”这类工作看似琐碎,实际关系到皇家礼制。盛京礼部还管理当地寺庙僧道,并负责过往官员的日需饭食。读祝官、赞礼郎、助教和笔贴式等低级职官,也由礼部会同盛京将军考取。
盛京兵部的重点不在调兵遣将,而在军械、驿站、边门和武职管理。它分左、右二司。左司掌驿站,盛京东西南北及西北五路共有驿站二十九处,驿壮一千八百余名,马匹近千匹,传递公文时必须凭勘合领取夫役和马匹。
右司负责边门稽察、武职铨选和考试。官员因公出入边门,要由兵部发给凭证,再交守边官查验。边门既通往蒙古地区,也关系长白山禁地,管理自然不能松懈。
盛京刑部处理旗人、民人和边外蒙古的案件,设肃纪前、左、右、后四司。前司、左司负责盛京十五城旗人的诉讼及旗民纠纷;六十里以内的案件由刑部审理,距离更远的案件通常由地方官先办,按月送册,重大案件仍须解送盛京审结。
肃纪右司专办柳边以外蒙古案件,肃纪后司则盯住私挖、私贩人参。人参既是重要资源,又涉及封禁政策,因此相关案件要会同盛京将军和奉天府尹共同审理。每逢秋审,刑部还要与四部侍郎、奉天府尹共同议定案件。
盛京工部管理修缮,范围包括宫殿、陵寝、坛庙、城垣等。左、右二司分别承担不同工程,另设银库、火药库、秸秆厂。前者管钱,后者管军需和工程材料,分工十分具体。
以光绪年间的制度为例,左司负责太庙、堂子、社稷坛、先农坛、大政殿等处,右司则管理显佑宫、长宁寺、大内宫殿以及城垣修缮。盛京工部还要供应盛京将军行围所需的车马,事务并不轻。
盛京五部长期保持相对稳定。光绪二年,即1876年,清廷命盛京将军兼管兵、刑二部;光绪三十一年,即1905年,又裁撤盛京五部侍郎,五部事务统一归盛京将军管理。此后,随着东三省建制形成,盛京这套特殊官制也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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