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商事纠纷,当事人一方来自非洲西北部的毛里塔尼亚,另一方来自中国香港。
过去5年,浦东法院受理的涉外、涉外商投资企业商事案件超过1万件,像这样双方当事人均为境外主体的,并不罕见。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案件中,超过一半通过调解撤诉方式结案。这说明,在引领区这片热土上,中国式多元解纷机制正越来越受到国际认可。
作为蕴含东方智慧的解纷之道,调解在定分止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浦东法院自贸区法庭曾受理过一系列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政策背景下的批量纠纷。考虑到案件数量多但标的小,案情简单且高度相似,法庭遂委托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调解中心开展调解工作。
原告作为一家外企,最开始对非诉讼程序有顾虑。直到实际经历数个调解成功的案件后,原告切实感受到了非诉解纷具有高效、便利、低成本等诸多优势,后来主动对接调解组织,累计化解1400多起纠纷、化解标的超过1700万元。
“涉外案件往往更加复杂,不仅审理周期相对较长,而且在后期的执行上可能会存在较大困难。所以,通过某种方式达成和解,有可能是对原被告双方都比较有利的选择。”浦东法院自贸区法庭庭长张卓郁介绍,法院不是把案子委托给调解组织就结束了,而是构建起诉讼、调解、仲裁“三位一体”衔接转化模式,实现“能调则调、适仲则仲、当诉则诉”。
2019年,浦东法院率先设立“涉外商事纠纷‘诉讼、调解、仲裁’一站式解决工作室”。2021年,该机制被国家发改委作为浦东新区25项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之一向全国推广。2024年,浦东法院又会同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浦东新区司法局联合揭牌成立涉外商事争议一站式解决中心,通过制定《浦东新区涉外商事一站式争议解决中心工作规则》,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和联络员制度,定期统筹协调工作流程、总结解纷成效。
在纠纷先行调解阶段,承办法官会根据案由、当事人、标的、涉外因素详情等情况,结合案件类型与当事人意愿,优先开展先行调解;在具体调解阶段,能达成调解的案件视情转入司法确认或仲裁确认程序,无法达成调解的,则由调解组织固定无争议事实与争议焦点后导入诉讼或仲裁程序。
案件在审理程序中,双方形成仲裁合意的,由法院协助对接仲裁程序。面对保全或执行需求,由法院为一站式机制配置专门保全和执行人员,统一负责全流程的保全和执行。
在调解过程中,法院也会继续开展工作指导。在一起香港某公司诉某国际贸易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双方均同意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但在调解员人选问题上,双方基于自身需求提出了不同观点。
香港某公司希望聘请熟悉香港商业环境和法律实践的香港背景调解员参与,以保障沟通顺畅与规则互信。某国际贸易公司则因案件涉及大量进出口报关单证,希望由具备海关实务经验的专家调解员协助厘清事实。
在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自贸区法庭与上海贸促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合作探索“专家调解员+境外调解员”协同调解模式,由一名内地资深海关事务专家与香港调解专业人士钟永喜共同组成调解团队。最终,在调解团队高效、专业的引导下,两家公司消除了分歧,达成了和解协议,承办法官当场对该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在浦东,活跃在一线的境外调解员不在少数。浦东法院与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浦东新区司法局共享专家资源,组建涉外商事争议解决咨询专家库,为处理复杂疑难问题提供专业支持。目前,入驻调解组织汇聚近400名专业调解员和40余名境外调解员。
这些境外调解员来自我国港澳台地区以及美国、德国、英国、阿根廷、新加坡、阿联酋等十多个国家,大多为律师、法务。2024年12月,在一起国际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中,法院通过引入意大利调解员,成功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并即时履行完毕。
外籍调解员的加入,让当事人可根据纠纷特点选择外籍或具有国际背景的调解员参与纠纷化解,不仅有助于匹配跨境交易经营主体的解纷习惯,也在不断提升解纷力量的专业化、国际化水平。
如今,这份“东方经验”还在不断丰富中。去年8月,自贸区法庭组建涉外商事纠纷先行调解团队,专项负责涉外商事诉调对接改革工作,聚焦涉外商事诉调对接的规范化、专业化、便利化、国际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一站式机制解纷能级,一年来已将涉外商事先行调解成功率提升了近三成。
原标题:《浦东法院涉外相关商事案件超半数调解撤诉:中国式多元解纷机制受国际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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