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67岁的老人因为腹痛去医院,本以为是通便排气的小问题,一场灌肠之后腹痛剧烈加剧,检查发现乙状结肠穿孔、急性腹膜炎、感染性休克。此后17个月,她辗转四家医院,历经多次手术,最终还是因多器官功能衰竭离世。法院判决两家涉事医院合计赔偿192万多元。这起案件来自真实司法文书,读来让人心里发沉。

事情的起点是2018年8月的一个凌晨,老人因下腹痛伴恶心呕吐送到当地人民医院急诊。当时的检查显示肠鸣音已经很弱,CT提示肠管扩张、内容物堆积。医生先用开塞露,效果不好,几个小时后腹痛明显加重,下腹出现饱胀和压痛。这种情况在医学上已经提示急腹症的可能,规范明确写着不明原因的急腹症灌肠的绝对禁忌症,原因很简单,肠道可能有穿孔或者血运问题,往里灌液体等于雪上加霜。这家医院没做鉴别诊断,直接灌了肠。灌肠过程中老人腹痛急剧加剧,随后确诊肠穿孔。转到上级医院后,CT显示腹腔内大量游离气体,手术指征明确,手术却在4小时后才做。消化道穿孔的黄金救治窗口是6到8小时,每拖一小时,腹腔里的污染就多扩散一分。术中发现肠袢间还残留着脓性粪渣,清洗不彻底,这为后来反复的腹腔感染埋下了祸根。

作为普通人看这个案子,最难受的是那种“每一步都差一点”的感觉。如果基层医院当时先做CT排查穿孔,如果上级医院确诊后立刻推进手术室,如果术中冲洗再彻底一些,任何一个环节守住底线,结局可能完全不同。家属拒绝复查CT要求转院这件事,医院竟然没有任何书面记录,没有签字确认。打官司的时候,病历就是最硬的证据,拿不出来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这一条对医生是教训,对患者家属同样是个提醒,凡是涉及拒绝检查、拒绝治疗、要求转院的沟通,一定要留下痕迹,签字、录音都可以,这不是找麻烦,是在保护双方的权益。老人自身有心肌病、冠心病,高龄本身就是高危因素,这些确实增加了救治难度,法院也据此做了责任比例划分,一家承担49%,一家承担21%。赔偿数字看着不小,一条命没了,一个家庭十几个月的煎熬,这些钱换不回来。

灌肠在很多人眼里是个不起眼的操作,体检、便秘、术前准备都可能有它,恰恰是这种“常规”最容易让人放松警惕。温度、压力、流速、灌注量,每一项都有讲究,任何一个数值超标都可能把脆弱的肠壁弄破。家里有便秘的老年人,与其反复灌肠,不如先从饮食、手法辅助排便这些更温和的方式入手,灌肠前做直肠指检排查梗阻和肿瘤,这个步骤不该省。

192万买不回一条命,两份判决书换来的应该是下一次接诊时的多看一眼、多问一句。医疗安全从来都藏在这些最基础的细节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