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收到监督申请以后,到底在审查什么?
“检察院什么时候帮我翻案?”
其实,检察院收到监督申请以后,并不是马上判断:
“这个官司到底谁赢谁输?”
而是要经过相应的审查,判断这个案件有没有依法监督的必要和依据。
那么,检察院到底在看什么?
可以简单理解成下面几个问题。
第一,看你申请监督的案件,是否属于检察监督范围
不是所有纠纷都可以通过检察监督解决。
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因此首先要判断:
这个案件是不是属于可以依法监督的范围?
案件性质是什么?
现在处于什么程序?
之前经过哪些审判或者救济程序?
这些都是首先需要搞清楚的问题。
所以,当事人提交材料时,不能只告诉检察院:
“我觉得法院判错了。”
还要把案件的程序经过交代清楚。
第二,看你说的“错误”到底是什么
这是最核心的一步。
检察机关不会只看你输得有多冤,而要看:
生效裁判或者诉讼活动到底存在什么具体问题?
比如:
事实认定是否存在明显问题?
关键证据是否存在错误采信、遗漏审查等情况?
法律适用是否存在问题?
审判程序是否存在严重违法?
是否存在其他依法应当监督的情形?
所以,一份监督申请最怕的一句话就是:
“法院判决不公平,请求检察院监督。”
因为“不公平”只是结论。
真正重要的是:
为什么不公平?哪里出了问题?证据是什么?这个问题为什么会影响判决结果?
第三,看你的证据能不能支撑这些问题
当事人经常会说:
“我有很多证据!”
但是检察机关真正关心的不是证据数量,而是:
这些证据能证明什么?
比如你说法院遗漏了一份关键证据,那么就应该把这份证据找出来。
你说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就应该说明:
判决认定的事实是什么?现有证据又是什么?两者为什么矛盾?
你说程序违法,也要说明:
具体违反了什么程序,以及这个程序问题对案件有什么影响。
换句话说:
不是把所有材料都扔给检察院,而是把材料和你提出的监督理由对应起来。
第四,看这个问题是不是足以影响案件结果
这是很多当事人容易忽略的一点。
法院判决可能存在一些瑕疵,并不意味着案件一定需要通过检察监督纠正。
真正值得关注的是:
这个问题是不是一个实质性问题?
比如一个事实认定错误,是否影响最终判决?
一项证据没有被充分说明,是否改变案件结论?
一个程序问题,是否已经达到需要依法监督的程度?
因此,监督申请不能只停留在:
“这里错了。”
还要继续回答:
“这个错误为什么重要?”
第五,看案件以前有没有经过其他救济程序
检察院审查监督申请时,也需要了解案件此前的处理情况。
比如:
一审怎么判?
二审怎么判?
有没有申请再审?
再审结果是什么?
此前有没有向检察机关申请过监督?
这些信息非常重要。
因为检察监督并不是一个可以无限重复启动的程序。
如果以前已经处理过,那么这次申请到底有没有新的事实、新的证据、新的监督理由,就尤其值得关注。
所以,检察院收到监督申请以后,真正审查的是什么?
可以浓缩成五句话:
第一,这个案件能不能依法监督?
第二,你提出的具体问题是什么?
第三,你的证据能不能证明这些问题?
第四,这些问题是不是足以影响案件处理结果?
第五,这些问题以前有没有经过相应程序处理?
看明白这五个问题,你就会发现:
检察监督并不是“重新打一遍官司”。
它更像是在问:
一个已经发生的司法处理结果,是否存在依法需要检察机关介入监督的问题?
这也是为什么,申请检察监督的时候,材料不是越多越好,情绪也不是越激烈越好。
真正重要的是:
把问题找准,把证据对应起来,把问题与裁判结果之间的关系讲清楚。
因为对于检察监督来说,
“我输了,所以我不服”,不是最关键的。
真正关键的是:
“我认为这个已经生效的裁判存在一个具体、明确、并且有证据支持的监督问题。”
这,才是检察院审查监督申请时真正需要看到的东西。
下一篇,我们继续讲一个当事人最容易误解的问题:
《检察院“受理”了监督申请,是不是意味着案件有希望了?》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