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收到监督申请以后,到底在审查什么?

很多当事人把监督申请交到检察院以后,最关心的一件事就是:

“检察院什么时候帮我翻案?”

其实,检察院收到监督申请以后,并不是马上判断:

“这个官司到底谁赢谁输?”

而是要经过相应的审查,判断这个案件有没有依法监督的必要和依据

那么,检察院到底在看什么?

可以简单理解成下面几个问题。

第一,看你申请监督的案件,是否属于检察监督范围

不是所有纠纷都可以通过检察监督解决。

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因此首先要判断:

这个案件是不是属于可以依法监督的范围?

案件性质是什么?

现在处于什么程序?

之前经过哪些审判或者救济程序?

这些都是首先需要搞清楚的问题。

所以,当事人提交材料时,不能只告诉检察院:

“我觉得法院判错了。”

还要把案件的程序经过交代清楚。

第二,看你说的“错误”到底是什么

这是最核心的一步。

检察机关不会只看你输得有多冤,而要看:

生效裁判或者诉讼活动到底存在什么具体问题?

比如:

事实认定是否存在明显问题?

关键证据是否存在错误采信、遗漏审查等情况?

法律适用是否存在问题?

审判程序是否存在严重违法?

是否存在其他依法应当监督的情形?

所以,一份监督申请最怕的一句话就是:

法院判决不公平,请求检察院监督。”

因为“不公平”只是结论。

真正重要的是:

为什么不公平?哪里出了问题?证据是什么?这个问题为什么会影响判决结果?

第三,看你的证据能不能支撑这些问题

当事人经常会说:

“我有很多证据!”

但是检察机关真正关心的不是证据数量,而是:

这些证据能证明什么?

比如你说法院遗漏了一份关键证据,那么就应该把这份证据找出来。

你说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就应该说明:

判决认定的事实是什么?现有证据又是什么?两者为什么矛盾?

你说程序违法,也要说明:

具体违反了什么程序,以及这个程序问题对案件有什么影响。

换句话说:

不是把所有材料都扔给检察院,而是把材料和你提出的监督理由对应起来。

第四,看这个问题是不是足以影响案件结果

这是很多当事人容易忽略的一点。

法院判决可能存在一些瑕疵,并不意味着案件一定需要通过检察监督纠正。

真正值得关注的是:

这个问题是不是一个实质性问题?

比如一个事实认定错误,是否影响最终判决?

一项证据没有被充分说明,是否改变案件结论?

一个程序问题,是否已经达到需要依法监督的程度?

因此,监督申请不能只停留在:

“这里错了。”

还要继续回答:

“这个错误为什么重要?”

第五,看案件以前有没有经过其他救济程序

检察院审查监督申请时,也需要了解案件此前的处理情况。

比如:

一审怎么判?

二审怎么判?

有没有申请再审?

再审结果是什么?

此前有没有向检察机关申请过监督?

这些信息非常重要。

因为检察监督并不是一个可以无限重复启动的程序。

如果以前已经处理过,那么这次申请到底有没有新的事实、新的证据、新的监督理由,就尤其值得关注。

所以,检察院收到监督申请以后,真正审查的是什么?

可以浓缩成五句话:

第一,这个案件能不能依法监督?

第二,你提出的具体问题是什么?

第三,你的证据能不能证明这些问题?

第四,这些问题是不是足以影响案件处理结果?

第五,这些问题以前有没有经过相应程序处理?

看明白这五个问题,你就会发现:

检察监督并不是“重新打一遍官司”。

它更像是在问:

一个已经发生的司法处理结果,是否存在依法需要检察机关介入监督的问题?

这也是为什么,申请检察监督的时候,材料不是越多越好,情绪也不是越激烈越好。

真正重要的是:

把问题找准,把证据对应起来,把问题与裁判结果之间的关系讲清楚。

因为对于检察监督来说,

“我输了,所以我不服”,不是最关键的。

真正关键的是:

“我认为这个已经生效的裁判存在一个具体、明确、并且有证据支持的监督问题。”

这,才是检察院审查监督申请时真正需要看到的东西。

下一篇,我们继续讲一个当事人最容易误解的问题:

《检察院“受理”了监督申请,是不是意味着案件有希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