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万元投入一家改制企业,最终换来的却是16年刑期,直至狱中离世。这笔账,许玉来的家人至今算不明白。

2005年,许玉来参与哈尔滨汇丰副食品大楼改制,投入超过3000万元资金。但由于政策限制,他没能直接成为股东,而是与总经理肖印礼签订了借款和股权转让协议。这个安排,为日后长达20年的法律纠葛埋下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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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予立案到“三长会议”定案

2009年,原股东报案称许玉来侵占公司财产。最初,道外分局不予立案。转折发生在2012年8月2日——哈尔滨市委政法委执法检查处召集“公、检、法三长”会议,经集体研究讨论,认为许玉来的行为涉嫌职务侵占或挪用资金、诈骗和私刻公司印章等犯罪,同意立案侦查。

此后,许玉来被捕,最终被判处十六年有期徒刑,罪名是职务侵占。

值得注意的是,道外分局内部对案件定性并非没有分歧。相关材料显示,分局认为本案焦点在于许玉来与肖印礼签订的相关协议和股权转让是否有效:“如有效,许玉来涉嫌职务侵占的立案依据不足。如无效,可立案侦查。”同时,材料也承认“对许玉来涉嫌职务侵占的定性缺少重要证据”。

民事判决与刑事判决的正面冲突

案件最核心的矛盾出现在后续的民事诉讼中。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显示,部分股权转让协议经司法鉴定被认定为真实。这一结果,与刑事判决中认定这些材料为伪造的结论直接冲突。

虽然民事判决书未载明“部分采信”的具体内容,但根据两项鉴定结果,能够证明冯大萍转让股份的协议是真实的。这意味着,同一份证据材料,在刑事和民事两条司法程序中,得到了截然相反的认定。

狱中离世,女儿接力申诉

2024年,许玉来在狱中去世。其妻随后自首。如今,女儿许潇月正为父亲申诉,试图利用民事诉讼中的鉴定结果推翻原刑事判决。

这场跨越20年的纠纷,核心问题始终没有变:3000万元的投资,到底算借款还是入股?协议是真的还是伪造的?如果民事鉴定证明协议真实,那么职务侵占的定罪基础是否还成立?

许潇月的申诉,正在等待一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