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审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因原告提出14万亿美元天价赔偿诉求引发关注。2025年9月,女子马某与男子林某在虹口区法院门口发生纠纷,马某称被林某“连续冲撞致骶骨骨折”。虹口公安分局经调查认定林某殴打他人行为不成立,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马某不服起诉,林某也作为原告加入,共同起诉虹口公安分局。法院最终驳回两人全部诉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两人各自负担25元。

据判决书,2025年9月29日10时54分许,二人在虹口法院门口发生争执。马某报案称林某从远处冲过来用跨步撞击将其撞飞,致其撞向身后残疾车,尾椎剧痛,挣扎起身时林某再次冲撞。林某则称自己只是阻拦马某离开,未打过马某。警方调取监控视频显示,林某快步走向马某,用身体和背包阻隔、顶开马某,但未见马某失控撞击残疾车;林某后续阻止马某离开,侧身或用手阻挡。

警方先后委托上海枫林司法鉴定中心和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对马某损伤程度及致伤方式鉴定,两家机构分别出具终止鉴定告知书和退卷函。2025年12月8日,虹口公安分局作出不予处罚决定。马某诉称林某实施了连续暴力攻击行为,诊断报告证明损害后果客观存在;林某则称仅推搡和拦截,并称接受调查时被全程戴手铐、未提供饮食,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14万亿美元。

法院审理认为,虹口公安分局立案后开具验伤通知书、调取监控、调查询问、委托鉴定、延长办案期限,程序合法。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林某有殴打行为,两次鉴定均无法认定马某损伤与林某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关于手铐问题,法院认定林某作为违法嫌疑人,因饮食、就医与民警发生争执,警方采用单手手铐并无不当。法院同时指出,行政赔偿以行政行为违法为前提,警方不予处罚决定合法有据,赔偿请求无法成立。

律师分析认为,本案核心在于警方执法行为是否合法。监控仅显示阻拦推搡,不足以证明殴打;两次鉴定未果,无法建立因果关系;使用手铐有法定依据。行政诉讼每件仅50元受理费,行政赔偿案件甚至免收受理费,较低成本让极端诉求得以进入程序,但行政赔偿坚持“违法归责原则”,以行政行为违法为前提,只赔法定直接损失。民事诉讼按标的额累进收费,14万亿美元对应的诉讼费高达数千亿元,而普通行政案件按件收费,本案因此只收取50元受理费。

来源 | 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