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山东一地小学,把六年级学生整体搬迁到刚修缮完毕的新校区就读。入校之后多名孩子陆续出现头晕、咽痛、流鼻血等身体不适,有学生被诊断为刺激性气体中毒,班级大量学生请假。家长质疑校舍装修残留有害物质,当地已经将学生迁回原校本部复课。校舍检测是否合格存在争议,今天我们聊聊校园环境安全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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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拆解:

第一,学校对在校未成年人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必须提供安全健康教学环境。新装修校舍,应当完成检测、充分通风,确认环境安全之后,才可以投入使用。不能仅凭感官没有味道,就直接安排学生入校上课。

第二,检测报告不能简单等同于免责金牌。即便学校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如果报告不完整、未完整公示检测机构、检测时间,报告的证明效力会打折扣。气味来源不只有甲醛,苯、TVOC等其他挥发性物质同样会伤害孩子身体,不能只盯着甲醛一项指标。

第三,如果证实教学环境有害物质超标,学校要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多名学生出现同类身体症状,一旦鉴定身体损害和校舍环境存在因果关系,学校需要承担医疗费、检查费、营养费等赔偿。学校承担赔偿之后,可以向装修施工方追责,但不能把风险转嫁到学生身上。

第四,行政监管与民事索赔两条路径相互独立。家长可以向教育、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由主管部门对学校履职情况开展调查处理;行政调查处理,不影响家长后续提起民事诉讼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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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给遭遇同类情况的家长几点实操提醒:

1、孩子出现身体不适,及时就医,完整留存病历、检查报告单,这是维权最重要证据。

2、要求学校完整公开室内环境检测全部报告,包含检测机构、采样时间、全部污染物项目。

3、对校方检测结果不认可,可以共同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重新检测,固定环境证据。

4、向教育主管部门实名投诉,同步保留投诉记录;协商不成,通过诉讼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周兆成律师提醒:孩子健康高于一切,校园校舍安全容不得半点侥幸。有检测报告不等于万事大吉,保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是学校不可推卸的法定责任。

我是律师周兆成,做一个专业有温度的律师,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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